原文
《內經》曰:無刺大勞,無刺大飢,無刺大飽,無刺大醉,無刺大驚,無刺大怒人。
《內經》說:不可針刺極度勞累的人,不可針刺極度飢餓的人,不可針刺極度飽脹的人,不可針刺大醉的人,不可針刺大驚的人,不可針刺大怒的人。
原文
又曰:形氣不足者,久病虛損者,針刺則重竭其氣。
又說:身形與氣力不足的人,以及長期生病、虛弱虧損的人,如果針刺就會嚴重耗盡他們的元氣。
原文
又曰:針入如芒,氣出如車軸,是謂針之有瀉無補也。
又說:針刺進入時像芒刺一樣細微,但氣泄出時卻像車軸轉動般粗大,這就是所謂的針法只有瀉的作用而沒有補的作用。
凡是灸法在清晨以及午後進行,體內的穀氣會虛弱不足,必須在正午時實施。
原文
大概脈絡有若細線,以竹箸頭作炷,但令當脈灸之,亦能愈疾。
大概經脈絡脈像細線一樣,用竹筷的頭端做成艾炷,只要讓它對著脈絡灸治,也能夠治癒疾病。
原文
是以四肢則但去風邪,不宜多灸,故七壯至七七壯而止,不得過隨年數。
因此四肢部位只能用來祛除風邪,不適合多灸,所以從七壯到七七壯就停止,不可以超過(病人)年齡的數目。
原文
臍下久冷、疝瘕、氣塊、伏梁、積氣之證,則宜艾炷火。故曰:腹背宜灸五百壯。
肚臍下方長久寒冷、疝氣結塊、氣滯腫塊、伏梁病、積聚之氣等病症,則適宜用艾炷的火力。所以說:腹部和背部適宜灸五百壯。
原文
如巨闕、鳩尾,雖是胸腹之穴,灸不過七七壯而止。
例如巨闕穴、鳩尾穴,雖然是胸腹部位穴位,灸的壯數也不超過七七壯就停止。
原文
若大炷多灸,則令人永無心力;頭頂穴多灸,則失精神;臂腳穴多灸,則血脈枯竭,四肢細瘦無力,又失精神。
如果用大艾炷並且灸得過多,就會使人永遠失去心力;頭頂穴位灸得過多,就會喪失精神;手臂腳部穴位灸得過多,就會使血脈枯竭,四肢細瘦無力,又會喪失精神。
原文
蓋穴有淺深,淺穴多灸,則必傷筋力,故不過三壯、五壯、七壯而止,可不慎哉?
因為穴位有深淺之分,淺的穴位如果灸得過多,必定會損傷筋力,所以不超過三壯、五壯、七壯就停止,怎能不謹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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