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著艾一炷,如人丁壯之力,故謂之「壯」。凡頭頂,止於七壯至七七壯而止。鳩尾、巨闕,雖是胸腹穴,灸不過四七壯。若灸多,令人永無心力。如頭上穴,若灸多,令人失精神。
點燃一炷艾草,如同人體壯盛時的力量,所以稱為「壯」。凡是頭頂部的穴位,只灸七壯到四十九壯為止。鳩尾、巨闕雖然是胸腹部的穴位,灸治不能超過二十八壯。如果灸的次數太多,會使人永遠沒有心力。像頭上的穴位,如果灸得太多,會使人喪失精神。
原文
臂腳穴,若灸多,令人血脈枯竭,四肢細而無力。既失精人,又加細瘦,即令人短壽。
手臂和腳部的穴位,如果灸得太多,會使人血脈枯竭,四肢細小且無力。已經喪失精神的人,再加上身體細瘦,就會使人壽命縮短。
原文
(《資生》)四肢但去風邪,不宜多灸,灸七壯至七七壯止,不得過隨年數。
(《資生經》)四肢只是為了去除風邪,不宜多灸,灸七壯到四十九壯為止,不可以超過與年齡相關的次數。
原文
(《資生》)凡小兒七日以上、周年以下,不過七壯,炷如雀屎。(《資生》)
(《資生經》)凡是小兒出生七天以上、一歲以下的,灸的壯數不超過七壯,艾炷的大小如同麻雀的糞便。(《資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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