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脈圖考

卷一

十二經納甲歌(此歌諸腑配陽,諸臟配陰)

卷一/十二經納甲歌(此歌諸腑配陽,諸臟配陰)2
原文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胱癸腎臟,三焦陽腑須歸丙,包絡從陰丁火旁。
白話
甲木對應膽,乙木對應肝,丙火對應小腸,丁火對應心,戊土對應胃,己土對應脾,庚金對應大腸,辛金對應肺,壬水對應膀胱,癸水對應腎臟。三焦是陽腑,必須歸屬於丙火;心包絡屬於陰,依附在丁火旁邊。
原文
舊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絡同歸入癸方。雖三焦為決瀆,猶可言壬;而包絡附心主,安得云癸。且二臟表裡,皆相火也,今改正之。
白話
舊說認為:三焦也寄託在壬水之中,心包絡一同歸屬於癸水。雖然三焦是疏通水道的器官,還可以說是屬壬水;但是心包絡依附於心臟(心主),怎麼能說是屬癸水呢?況且這兩個臟腑互為表裡,都屬於相火,現在將這個說法改正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