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生集

卷三

子氣

卷三/胎前門上12
原文
《產乳集》曰:妊娠三月成胎後,足跗漸腫,喘悶如水氣狀,腳指間有黃水出者,謂之子氣。直至分娩方消。
白話
《產乳集》說:妊娠三個月形成胎兒後,腳背逐漸腫脹,氣喘胸悶像水氣病症狀,腳趾間有黃色液體流出,稱為子氣。直到分娩才會消退。
原文
此由素有風氣,或衝任經有血風,未可妄投湯藥,亦慮將產之際有不測之憂,故不可不治於未產之前也。
白話
這是因為平日有風邪,或者衝脈任脈經絡有血風,不能隨意投用湯藥,也要擔心生產時有不測的憂患,所以不可不在生產之前治療。
原文
(眉批:子氣者,因子而肝脾氣阻,土遂不能制水,故一香附散,足以療之,然不服藥,亦無害。)
白話
(眉批:子氣是因為胎兒而導致肝脾氣機阻滯,脾土於是無法制約水濕,所以一個香附散就足以治療,但即使不服藥,也沒有危害。)
原文
陳無擇曰:妇人宿有風寒濕冷,妊娠喜腳腫。
白話
陳無擇說:婦女平日有風寒濕冷之邪,妊娠時容易腳腫。
原文
陳良甫曰:妊娠兩腳浮腫,名曰脆腳,因脾衰不能制水,血化成水所致。全生白朮散主之。
白話
陳良甫說:妊娠時兩腳浮腫,名稱叫做脆腳,是因為脾虛衰弱不能制約水濕,血液化生為水所導致。用全生白朮散主治。
原文
丹溪曰:妊娠兩足脛腫至膝,甚則足指間出水。
白話
丹溪說:妊娠時兩腳小腿腫到膝蓋,嚴重的話腳趾間會出水。
原文
此由中氣聚養胎元,壅鬱不得升發,當疏鬱滯,天仙藤散主之。
白話
這是因為中氣聚集養育胎兒,氣機堵塞不能升發,應當疏導鬱結滯礙,用天仙藤散主治。
原文
松庵曰:孕婦六七月間,兩足浮腫,足太陰脾經養胎也,脾主四支,此時胎已垂下,故腫見兩足,分娩即愈。
白話
松庵說:孕婦在六農曆六月至七月之間,兩腳浮腫,是因為足太陰脾經在此時養胎,脾主四肢,這時胎兒已經下降,所以水腫表現在兩腳,分娩後就會好轉。
原文
齊仲甫曰:妊娠腳腫,非水氣也,至八九月脛及腿俱腫。
白話
齊仲甫說:妊娠時腳腫,不是水氣病,到了八九月時小腿及大腿都腫。
原文
不可以水病治之,及傷真氣,有此者必易產,因胞臟中水血俱多,不致胎燥故也。
白話
不能按照水病來治療,以免傷害真氣,有這種情況的人一定容易生產,因為子宫胞腑中水和血都充足,不會導致胎兒乾燥的緣故。
原文
慎齋曰:妊娠有遍身胸腹頭面四肢浮腫者,曰子滿。有止足脛腫漸至腿膝者,曰子氣。子氣,即子腫也。
白話
慎齋說:妊娠時有全身、胸腹、頭面四肢都浮腫的,稱為子滿。只有腳和小腿腫逐漸蔓延到腿膝的,稱為子氣。子氣就是子腫。
原文
要皆本於脾虛,中氣不運,以致水穀濕熱之氣,浸漬肌肉,流溢四肢,此《大全》以下三論。為見本之治,若產乳三因,是兼外邪論矣。
白話
總之都是根源於脾虛,中氣運行不暢,導致水穀濕熱之氣浸潤肌肉,流散四肢,這是《大全》以下三種論述。是抓住根本的治療方法,至於產乳三因的說法,是兼論外邪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