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針灸

卷四百十六

全嬰方灸法

卷四百十六/針灸門3
原文
凡點灸法。皆須平直四肢。無使傾倒。灸時。孔穴不正。無益於事。若臥點則臥灸。立點則立灸。坐點則坐灸。反此者。不得其穴矣。
白話
凡是進行點灸的方法,都必須令四肢平直,不要讓身體傾斜。灸的時候,如果孔穴位置不正確,對治療沒有益處。如果躺著點穴就躺著灸,站著點穴就站著灸,坐著點穴就坐著灸。違反這個原則,就不能得到正確的穴位了。
原文
凡灸。若遇冷霧風雪猛雨大暑雷電虹霓。暫時且停。候清明再灸。灸時。不可大飢大飽。見一切不祥之事。
白話
凡是艾灸,如果遇到冷霧、風雪、暴雨、大暑、打雷閃電、彩虹等天氣,暫時先停止,等到天氣晴朗再灸。灸的時候,不可以過度飢餓或過飽,也不可以看見一切不吉利的事情。
原文
凡新生男女。七日以上。周歲已還。不過七壯。如雀糞大。頭面手足胸前諸穴。不可灸。有疾不過七壯。背不過二七壯。又云。小兒艾炷如小麥大許。但三五壯而止。又云。夫病至極。服藥無效者。可以求療尺寸之法。古者。以人中指第二節。內度兩橫文為一寸。其間有身長手短者。是以不可一概論也。今人不辨長短。但以灸之。多不應效。通真子云。身手平等者。以中指第二節為一寸。身長手短者。大拇指第一節為一寸。宜依此行。取患者男左女右手為一寸。即無疑礙矣。又云。大人小兒男左手女右手。比量中指第一節為一寸。千金翼云。灸節指根。
白話
凡是新生嬰兒,無論男女,出生七天以上,到週歲以內,艾炷不超過七壯,大小像麻雀糞一樣。頭面、手足、胸前等各個穴位,不可艾灸。有病的話不超過七壯,背部不超過十四壯。又說:小兒的艾炷像小麥粒那麼大,只灸三五壯就停止。又說:疾病到了極點,服藥無效的,可以尋求灸療的尺寸方法。古時候,用人中指第二節,內側量兩條橫紋之間的距離為一寸。但人中有身體長而手短的,因此不能一概而論。如今的人不分長短,只是胡亂艾灸,大多沒有效果。通真子說:身體和手長短相等的,以中指第二節為一寸;身體長而手短的,以大拇指第一節為一寸。應該依照這樣做,取患者男左女右的手為一寸,就沒有疑慮了。又說:大人小兒,男左手女右手,比量中指第一節為一寸。《千金翼》說:灸手指節的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