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針灸

卷四百十一

下火法

卷四百十一/針灸門1
原文
凡下火點灸。欲令艾炷根下亦輝廣三分。若不三分。孔穴不中。不合經絡。緣榮衛經脈。氣血通流。各有所主。灸穴不中。即火氣不能遠達。而病未能愈也。
白話
凡是點火進行艾灸時,要讓艾炷根部的直徑也有三分寬。如果沒有三分,穴位就不準確,不符合經絡的運行。因為人體的營衛、經脈、氣血循環,各自有主管的區域,如果灸的穴位不準,火氣就不能到達深遠之處,疾病也就無法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