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氏集驗方

重刊宋本洪氏集驗方後敘

重刊宋本洪氏集驗方後敘

重刊宋本洪氏集驗方後敘12
原文
《洪氏集驗方》,惟延令季氏書目有之,知宋版外,絕無流傳之本;余故從宋本錄副,今始付雕。
白話
《洪氏集驗方》這部書,只有延令季氏的藏書目錄有記載,可知除了宋版之外,絕對沒有流傳的本子;我因此從宋本抄錄副本,如今才交付刻印。
原文
其書五卷皆全,無序有目,而目共五葉,其一號、二號、四號,系舊時鈔補,茲以烏絲欄細者別之,此用汲古鈔補宋版例也。
白話
這部書共五卷全都完整,沒有序言但有目錄,目錄共五頁,其中第一頁、第二頁、第四頁是過去抄寫補上的,現在用細的烏絲欄來區分,這是採用汲古閣鈔補宋版書籍的慣例。
原文
本書字句間有不同,如「黃牛角鰓」或有作「腮」者,或云「一枝」,或云「一個」,又「慢火」或作「熳火」。
白話
這部書中文字語句之間有些許差異,例如「黃牛角鰓」有的版本寫作「腮」,有的說「一枝」,有的說「一個」,又有「慢火」或寫作「熳火」。
原文
又黃耆狀如箭竿長二三尺,頭不又者,「又」疑「叉」之誤。
白話
又記載黃耆形狀如箭桿長二三尺,頭不分歧的話,這個「又」字懷疑是「叉」的錯誤。
原文
又洗淨寸截,捶破□壁以鹽湯潤透,□系蠹蝕處,尚有系旁可審,疑□是「縣」字,以意補之。
白話
又記載洗淨後切成寸段,捶破□壁用鹽湯潤透,□是蟲蛀之處,還留有「系」旁的痕跡可以審查,懷疑這個□是「縣」字,根據文意推斷填補。
原文
其餘版心刻工姓名有蠹蝕去者,空之,無足重輕,不復補寫。
白話
其餘版心中刻工的姓名有被蟲蛀蝕掉的,就留空,不重要,不再補寫。
原文
以上各條,皆隨舉一二,以見宋刻原本如是,非涉重刊,而有訛舛脫漏也;大抵方書之字,大有關係處,在藥名、分兩、法制諸端,其餘異同可勿深論。
白話
以上各條,都是隨便列舉一兩個例子,以表明宋刻原本就是這樣,並非在重新刻印時有錯誤遺漏;大體來說,方書中文字有重要關聯的,在藥名、分量、炮製方法等方面,其餘的異同不必深入討論。
原文
此書刊成,求序於獨學老人,有札示余云:昨所言交感丹,愚疑用香附太偏重。
白話
這部書刻印完成後,向獨學老人請求寫序言,獨學老人寫信告訴我說:昨天所說的交感丹,我懷疑用香附太過偏重。
原文
因查敝處所藏方書,乃是香附一個,配茯神四兩。
白話
因此查考我這裡所收藏的方書,卻是香附一個,配茯神四兩。
原文
尊鈔是香附一斤,竊意香附一個,無一斤重之理,恐系抄胥之誤,祈再查原本。
白話
您抄寫的版本是香附一斤,我私下認為一個香附沒有重一斤的道理,恐怕是抄寫者的錯誤,請再查對原本。
原文
此固慎重起見,然余即以此方降氣湯、牙藥二條證之,一用半斤,一用五兩,是遞減用之,原方一斤非誤。
白話
這固然是出於慎重,不過我就用這個方子中的降氣湯、牙藥兩條來驗證,一個用半斤,一個用五兩,是遞減使用,原始方子的一斤沒有錯誤。
原文
佞宋之癖如是如是,並附著之,以質諸深於醫理者,一正其是非云。嘉慶己卯孟秋吳縣黃丕烈敘
白話
我迷戀宋版的癖好就像這樣,也附帶記錄下來,用來請教精通醫理的人,來糾正其中的是非。嘉慶己卯年七月吳縣黃丕烈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