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白酒或酒腳,盛大口甕中,灰火溫之,漬腳至膝,時加灰火勿令冷,三日止。白話提出修訂用白酒或釀酒剩下的酒腳,裝在大口甕中,用灰火加溫,將腳浸泡到膝蓋,時時添加灰火保持溫度不要讓它冷卻,連續三天即可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