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當歸、紅花、蘇木(酒炒,各二錢)、百草霜(一錢)、原麝(二分)。為末。水泛為丸,或酒或白湯送下。白話提出修訂當歸、紅花、蘇木(用酒炒過,各二錢)、百草霜(一錢)、原麝(二分)。將這些藥材磨成粉末。用水調和製成藥丸,服用時可以用酒或白開水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