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新編

鱉甲

鱉甲

鱉甲25
原文
鱉甲,味鹹,氣平,無毒。醋炙用之。散痃癖癥瘕及息肉、陰蝕、痔疽,除癆瘦骨蒸、並溫瘧往來寒熱,愈腸癰消腫,下瘀血墮胎。
白話
鱉甲,味鹹,氣平,無毒。用醋炙過後使用。能消散痃癖、癥瘕以及息肉、陰蝕、痔瘡膿腫,消除癆病消瘦、骨蒸發熱,以及溫瘧的往來寒熱,治療腸癰消除腫塊,下行祛瘀血、墮胎。
原文
肉,性亦不冷,項下有軟骨,亦不必檢去。鱉甲善能攻堅,又不損氣,陰陽上下,有痞滯不除者,皆宜用之。
白話
鱉肉,性也不寒,脖子下面有軟骨,也不必去除。鱉甲善於攻堅破結,又不損傷正氣,無論陰陽上下,有痞塊積滯不能消除的,都適宜使用。
原文
但宜研末調服,世人俱炙片,入湯藥中煎之,則不得其功耳。
白話
但適宜研成細末調勻服用,世人都把它炙成片狀,放進湯藥中煎煮,這樣就不能發揮它的功效了。
原文
或疑鱉肉補陰,鱉甲攻堅,一物而相反,恐未必然之說也。夫鱉原陰物,以陰補陰,又何疑乎?君之所疑者,以鱉甲之攻堅也。
白話
有人懷疑鱉肉補陰,鱉甲攻堅,同一物却作用相反,恐怕未必如此。鱉本是陰物,用陰補陰,又有什麼可疑的呢?您所疑惑的,不過是鱉甲的攻堅作用。
原文
不知鱉性善藏,凡小有隙地,鱉必用甲以鑽入之。
白話
不知道鱉的性情善於藏匿,凡是稍有縫隙的地方,鱉必定用甲殼鑽入其中。
原文
是其力全在於甲,故用甲以攻堅,原有至理,非私臆也。
白話
這是因為它的力量全部在於甲殼,所以用甲殼來攻堅,原本就有很深的道理,不是私下臆測的。
原文
或問鱉甲可多用乎?曰:雖其性善攻,而其味仍補。但肉則補多而攻少,甲則攻多而補亦多也。
白話
有人問鱉甲可以多用嗎?回答說:雖然它性情善於攻堅,但它的味道仍然是補益的。只是肉的部分補多而攻少,甲殼的部分則攻多而補益也多。
原文
或問鱉甲善殺癆蟲,有之乎?曰:不殺癆蟲,何以能除癆瘦骨蒸。骨蒸之病,何以有蟲乎?
白話
有人問鱉甲善於殺滅癆蟲,有這回事嗎?回答說:不殺滅癆蟲,怎麼能消除癆病的消瘦和骨蒸。骨蒸這個病,為什麼會有蟲呢?
原文
蓋蟲得濕熱而自生,非盡由於傳染,因熱而得汗,因汗而又熱,絕似潮汐之無差,陰陽之有準,安得而不生蟲乎?
白話
這是因為蟲得濕熱之氣而自然孳生,並非完全由於傳染,因發熱而出汗,又因出汗而再發熱,簡直像潮汐一樣準時,有如陰陽有一定的規律,怎麼能不生蟲呢?
原文
且此蟲又不生於腸胃之間,偏生於骨髓之內,不用鱉甲,安得入至陰之中,引群陰之藥以滋其髓乎?
白話
況且這種蟲又不生長在腸胃之間,偏偏生長在骨髓之內,不用鱉甲,怎麼能進入至陰之地,引導諸多滋陰的藥物來滋養骨髓呢?
原文
倘止大補其陰,而不用殺蟲之味,則所生之髓,止足供蟲之用。
白話
假如只是大補陰液,而不用殺蟲的藥物,那麼所生成的骨髓,只夠供給蟲使用。
原文
然殺蟲之藥又多耗髓,蟲死而骨髓空虛,熱仍未去,熱未去,而蟲又生,病終無已時也。
白話
然而殺蟲的藥物又多會損耗骨髓,蟲死了而骨髓空虛,熱仍然沒有去除,熱沒有去除,蟲又孳生,病終究沒有停止的時候。
原文
鱉甲殺蟲,而又補至陰之水,所以治骨蒸之病最宜。
白話
鱉甲既能殺蟲,又能補充至陰之水,所以治療骨蒸的病最為適宜。
原文
或問鱉甲殺骨中之蟲,不知道何藥,殺蟲而又補髓也?
白話
有人問鱉甲殺滅骨中的蟲,不知道需要配合什麼藥物,既能殺蟲又能補髓呢?
原文
曰:殺骨中之蟲,只消鱉甲一味足矣,所佐之補陰者宜商。鐸受異人之傳,欲與天下共商之。
白話
回答說:殺滅骨中的蟲,只用鱉甲一味就足夠了,所輔助的補陰藥物值得商榷。我從異人那裡得到傳授,想與天下人共同商議。
原文
方用鱉甲一斤,醋炙,益之地骨皮半斤,丹皮四兩,熟地一斤,山茱萸半斤,地慄粉半斤,白芍、白朮、薏仁各四兩,玄參三兩,北五味子二兩,沙參六兩,各為末,山藥一斤,為糊,打為丸。久服蟲盡死,而骨蒸亦愈。
白話
方子用鱉甲一斤,用醋炙過,再加上地骨皮半斤,丹皮四兩,熟地一斤,山茱萸半斤,地慄粉半斤,白芍、白朮、薏仁各四兩,玄參三兩,北五味子二兩,沙參六兩,各自研成細末,用山藥一斤做成糊狀,搗捶製成丸藥。長期服用蟲全都死去,而骨蒸也就能痊愈。
原文
([批]此方奇甚靈甚,癆瘵之症,亟宜服之。)鐸觀其方,妙在用鱉甲為君,地慄粉、山茱萸為佐使,以攻殺其內外之蟲。
白話
(批:此方極為奇妙靈驗,癆瘵的病症,急需服用。)我觀察這個方子,妙在用鱉甲作為君藥,以地慄粉、山茱萸作為佐使,來攻殺體內外的蟲。
原文
又妙在群陰之藥不寒不熱,涼骨中之熱,即生骨中之精,補攻兼施,似可常服而收功者也。世不少明眼之人,必能知此方之妙也。
白話
又妙在諸多滋陰的藥物不寒不熱,涼解骨中的熱,就能滋生骨中的精華,補益與攻伐兼施,似乎可以長期服用而收到功效。世人不缺乏明智之人,必定能知道此方的妙處。
原文
或疑龜甲可以煎膏,而鱉甲獨無煎膏者,豈不可為膏乎。
白話
有人懷疑龜甲可以煎成膏,而唯獨鱉甲不能煎膏,難道不能做成膏嗎?
原文
然而龜、鱉實皆陰物,何以古人絕無有論及之者?
白話
然而龜和鱉實際上都是陰物,為什麼古人完全沒有討論到這個呢?
原文
曰:鱉甲不可作膏,前人亦嘗論及,但惜略舉其端而不暢論,今請大彰其義。
白話
回答說:鱉甲不能製作膏藥,前人也曾經討論過,只是遺憾他們只是略微提及而沒有暢所欲言,今天請允許我充分闡明其中的道理。
原文
夫龜與鱉,雖同是陰類,而性實不同。龜性喜出,而鱉性喜入,龜性靜而不動,而鱉性動而不靜。
白話
龜和鱉雖然同屬陰類,但性情實際不同。龜的性情喜歡出來活動,而鱉的性情喜歡隱藏侵入;龜的性情安靜而不動,而鱉的性情好動而不靜。
原文
故龜長於補而鱉長於攻,龜可為膏以滋陰,而鱉可為末以攻堅也。
白話
所以龜擅長補益而鱉擅長攻伐,龜可以製成膏藥來滋陰,而鱉可以研成粉末用來攻堅。
原文
滋陰者,可以久服受益,攻堅者,可以暫用成功。
白話
滋陰的,可以長期服用而受益;攻堅的,可以暫時使用而成功。
原文
雖鱉甲入之補陰之中、攻堅之內,未嘗不可久用以滋陰,而終不可如龜之煎膏單用之而常服,此古人所以取龜作膏,而獨棄鱉甲也。
白話
雖然鱉甲用於補陰之中、攻堅之內,未嘗不可以長期使用來滋陰,但終究不能像龜那樣煎膏單獨使用而長期服用,這就是古人取龜來製作膏藥,而唯獨拋棄鱉甲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