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新編

十劑論

十劑論(1)(2)

十劑論37
原文
三論補劑。岐伯夫子曰:補可去弱,然而補之法亦不一也。
白話
第三,論補劑。岐伯夫子說:補益可以去除虛弱。然而補法也不只一種。
原文
補其氣以生陽焉,補其血以生陰焉,補其味以生精焉,補其食以生形焉。
白話
補其氣以生陽,補其血以生陰,補其五味以生精,補其飲食以生形體。
原文
陽虛補氣,則氣旺而陽亦旺;陰虛補血,則血盛而陰亦盛;精虛補味,則味足而精亦足;形虛補食,則食肥而形亦肥。
白話
陽虛者補氣,氣旺則陽也旺;陰虛者補血,血盛則陰也盛;精虛者補味,五味充足則精也充足;形體虛弱者補食,飲食肥美充足則形體也壯實。
原文
雖人身之虛,不盡於四者,而四者要足以盡之也。
白話
雖然人體的虛弱不完全限於這四項,但這四項大體足以涵蓋了。
原文
([批]補法不盡於四者,我增一法,行吐納以生神焉。)
白話
([批]補法不止於這四項,我再增一法:修行吐納以生養神氣。)
原文
或問補法盡於氣血味食乎?曰:補法盡於四者,而四者之中實有變化也。
白話
有人問:補法是否只限於氣、血、味、食呢?回答說:補法大體盡於這四者,而這四者之中其實又有變化。
原文
補氣也,有朝夕之異,有臟腑之異,有前後之異;補血也,有老少之異,有胎產之異,有衰旺之異,有寒熱之異;補味也,有軟滑之異,有消導之異,有溫冷之異,有新久之異,有甘苦之異,有燔熬烹炙之異。
白話
補氣,有早晚的差異,有臟腑的差異,有前後的差異;補血,有老少的差異,有妊娠與產後的差異,有衰旺的差異,有寒熱的差異;補味,有柔軟與滑利的差異,有消導的差異,有溫冷的差異,有新久的差異,有甘苦的差異,有燔燒、熬煮、烹調、炙烤的差異。
原文
補食也,有南北之異,有禽獸之異,有果木之異,有米穀菜豆之異,有魚鱉蝦蟹之異。
白話
補食,也有南北地域的差異,有禽類與獸類的差異,有果木的差異,有米穀、蔬菜、豆類的差異,有魚、鱉、蝦、蟹的差異。
原文
補各不同,而變化以為法,又何能一言盡哉,總在人臨症而善用之也。
白話
補法各不相同,以變化作為法則,又怎能用一句話說盡呢?總在於人臨證時善於運用它。
原文
或疑虛用補劑,是虛病宜於補也。然往往有愈補愈虛者,豈補劑之未可全恃乎。籲!虛不用補,何以起弱哉。愈補愈虛者,乃虛不受補,非虛不可補也。故補之法亦宜變。
白話
有人疑惑:虛證使用補劑,是說虛病適宜補益。然而往往有越補越虛的人,難道補劑不可完全依恃嗎?唉!虛證若不用補法,如何扶起虛弱呢?越補越虛,是虛弱之體不能承受補藥,並不是虛證不可補。所以補法也應當變通。
原文
補中而少增消導之品,補內而用制伏之法,不必全補而補之,不必純補而補之,更佳也。
白話
在補益之中稍加消導之品,在補內之時運用制伏之法,不必完全用補來補,不必純粹用補來補,這樣更好。
原文
([批]補中有消,補中有制,才非徒補。)
白話
([批]補中有消導,補中有制伏,才不是單純補益。)
原文
或疑補劑無多也,吾子雖多舉其補法,而終不舉其至要之劑,畢竟補劑以何方為勝?曰:補不同,烏可舉一方以概眾方乎。知用補之法,則無方不可補也。況原是補劑,又何必問何方之孰勝哉。
白話
有人疑惑:補劑並不多,先生雖然多方列舉補法,卻始終沒有舉出最重要的方劑,究竟補劑以哪一方為佳呢?回答說:補法各不相同,怎能舉一方來概括眾方呢?懂得運用補法,則沒有哪個方不可用來補。何況本來就是補劑,又何必問哪一方更優勝呢?
原文
四論瀉劑。岐伯夫子曰:泄可去閉。然而瀉之法,亦不一也。
白話
第四,論瀉劑。岐伯夫子說:瀉泄可以去除閉阻。然而瀉法也不只一種。
原文
有淡以瀉之,有苦以瀉之,有滑以瀉之,有攻以瀉之,有寒以瀉之,有熱以瀉之。
白話
有用淡味來瀉的,有用苦味來瀉的,有用滑利來瀉的,有用攻逐來瀉的,有用寒涼來瀉的,有用溫熱來瀉的。
原文
利小便者,淡以瀉之也;利肺氣者,苦以瀉之也;利大腸者,滑以瀉之也;逐痛祛滯者,攻以瀉之也;陷胸降火者,寒以瀉之也;消腫化血者,熱以瀉之也。
白話
利小便,是用淡味來瀉;利肺氣,是用苦味來瀉;利大腸,是用滑利來瀉;逐除疼痛、祛除滯礙,是用攻逐來瀉;治陷胸、降火,是用寒涼來瀉;消腫、化血,是用溫熱來瀉。
原文
雖各病之宜瀉者甚多,或於瀉之中而寓補,或於補之中而寓瀉,總不外瀉之義也。
白話
雖然各種疾病中適宜用瀉法的很多,有時在瀉中寓補,有時在補中寓瀉,總不超出瀉法的義理。
原文
或問瀉之義,古人止曰葶藶、大黃,而吾子言瀉之法有六,豈儘可用葶藶、大黃乎?
白話
有人問:瀉法的義理,古人只說葶藶、大黃,而先生說瀉法有六種,難道都可以用葶藶、大黃嗎?
原文
曰:執葶藶、大黃以通治閉症,此誤之甚者也。
白話
回答說:執著於葶藶、大黃來通治閉阻之證,這是錯得很嚴重的。
原文
吾言瀉之法有六,而瀉之藥實不止葶藶、大黃二味。
白話
我說瀉法有六種,而瀉法所用的藥,其實不只葶藶、大黃二味。
原文
所謂淡以瀉之者,用茯苓、豬苓;苦以瀉之者,用黃芩、葶藶;滑以瀉之者,用當歸、滑石;攻以瀉之者,用芒硝、大黃;寒以瀉之者,用栝蔞、厚朴;熱以瀉之者,用甘遂、巴豆也。
白話
所謂用淡味來瀉,是用茯苓、豬苓;用苦味來瀉,是用黃芩、葶藶;用滑利來瀉,是用當歸、滑石;用攻逐來瀉,是用芒硝、大黃;用寒涼來瀉,是用栝蔞、厚朴;用溫熱來瀉,是用甘遂、巴豆。
原文
夫瀉之藥不止此,廣而用之,全恃乎人之神明。([批]瀉藥原不必多。)
白話
瀉法的藥不只這些,推廣運用,全憑人的神明靈活。([批]瀉藥原本不必很多。)
原文
或疑瀉劑,所以治閉乎?抑治開乎?開閉俱可用也。
白話
有人疑惑:瀉劑是用來治閉阻呢?還是用來治開泄呢?其實開泄與閉阻都可以使用。
原文
不宜閉而閉之,必用瀉以啟其門,不宜開而開之,必用瀉以截其路。
白話
不應閉阻而閉阻的,必須用瀉法來開啟其門戶;不應開泄而開泄的,必須用瀉法來截斷其道路。
原文
然而治開即所以治閉,而治閉即所以治開,正不可分之為二治也。
白話
然而治開泄也就是治閉阻,治閉阻也就是治開泄,正不可分為兩種治法。
原文
或疑瀉劑用之多誤,易致殺人,似未可輕言瀉也。
白話
有人疑惑:瀉劑使用時多有錯誤,容易導致傷人性命,似乎不可輕易談瀉法。
原文
曰:治病不可輕用瀉劑,而論劑又烏可不言瀉法乎。
白話
回答說:治病不可輕易使用瀉劑,但論述劑法又怎能不談瀉法呢?
原文
知瀉劑而後可以治病,知瀉法而後可以用劑也。
白話
知道瀉劑之後才可以治病,知道瀉法之後才可以使用劑法。
原文
五論輕劑。岐伯夫子曰:輕可去實。夫實者,邪氣實而非正氣實也。似乎邪氣之實,宜用重劑以祛實矣。
白話
第五,論輕劑。岐伯夫子說:輕劑可以去除實邪。所謂實,是邪氣充實,而不是正氣充實。看似邪氣充實,應當使用重劑來祛除實邪。
原文
誰知邪實者,用祛邪之藥,藥愈重而邪反易變,藥愈輕而邪反難留。人見邪實而多用桂枝,反有無汗之憂。人見邪實而多用麻黃,又有亡陽之失。
白話
誰知邪氣實盛時,使用祛邪之藥,藥越重,邪氣反而越容易變化;藥越輕,邪氣反而越難停留。人們見到邪實而多用桂枝,反而有無汗的憂患;見到邪實而多用麻黃,又有亡陽的過失。
原文
不若少用二味,正氣無虧而邪又盡解,此輕劑之妙也。
白話
不如少用這兩味藥,使正氣不受虧損,而邪氣又能完全解除,這就是輕劑的妙處。
原文
或問輕劑所以散邪也,邪輕者藥可用輕,豈邪重者亦可用輕乎。曰:治邪之法,止問藥之當與否也。用之當則邪自出,原不在藥之輕重也。安在藥重者始能蕩邪哉。([批]祛邪不必重用祛邪之藥,極得。)
白話
有人問:輕劑是用來散邪的,邪氣輕的可以用輕藥,難道邪氣重的也可以用輕藥嗎?回答說:治邪的方法,只問用藥是否恰當。用得恰當,邪氣自然外出,本來不在於藥量的輕重。怎能說一定要藥重才可以蕩除邪氣呢?([批]祛邪不必重用祛邪之藥,說得極好。)
原文
或疑邪氣既重,何故輕劑反易去邪?蓋邪初入之身,其勢必泛而浮,乘人之虛而後深入之,故治邪宜輕不宜重也。
白話
有人疑惑:邪氣既然重,為何輕劑反而容易去邪?這是因為邪氣剛進入人體時,其勢必然浮泛在表,趁人正氣虛弱之後才深入,所以治邪宜輕不宜重。
原文
倘治邪驟用重劑,往往變輕為重,變淺為深,不可遽愈。
白話
如果治邪時驟然使用重劑,往往會使輕證變為重證,使淺邪變為深邪,不能迅速痊癒。
原文
何若先用輕劑,以浮泛之藥少少發散,乘其不敢深入之時,易於祛除之為得乎。
白話
哪裡比得上先用輕劑,以浮泛之藥稍稍發散,趁邪氣尚未敢深入之時,較容易祛除,這才是得法。
原文
或疑用輕劑以散邪,雖邪重者亦散,似乎散邪在藥味之輕,而不在藥劑之輕也。曰:藥味之輕者,藥劑亦不必重。
白話
有人疑惑:用輕劑來散邪,即使邪重者也能散,似乎散邪在於藥味輕清,而不在於劑量輕。回答說:藥味輕清的,劑量也不必重。
原文
蓋味愈輕而邪尤易散,劑愈重而邪轉難解也。
白話
因為藥味越輕清,邪氣越容易散;劑量越重,邪氣反而越難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