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枲耳實,味苦、甘,氣溫,葉苦、辛、微寒,俱有小毒。善解大麻風之毒,余病禁用。各《本草》稱其效,皆不足信也。
枲耳實,味道苦、甘,藥性溫,葉子味道苦、辛,藥性微寒,都有小毒。擅長解除大麻風的毒,其他疾病禁用。各家《本草》稱讚它的功效,都不足以相信。
原文
蓋此物最利關節,凡邪物在臟腑者,服之無不外出。
因為這種藥材最有利於疏通關節,凡是邪氣停留在臟腑中的,服用後沒有不向外排出的。
原文
大麻風之毒,正苦其留於臟中,必藉此引出於皮毛。他病原非臟毒,何必借重。況枲耳子與葉,散盡真氣,烏可輕服哉。
大麻風的毒,正是苦於它滯留在臟腑中,必須藉助此藥將其引導到皮膚毛髮。其他疾病本來就不是臟腑的毒素,何必藉助它。況且枲耳子與葉,會散盡人體真氣,怎麼可以輕易服用呢。
原文
若大麻風,亦畏散其氣,然受毒甚熾,有病則病受之,尚不至十分盡耗,故用之無妨。
至於大麻風,也害怕散失元氣,但是因為所受的毒邪非常熾盛,有病時由病邪承受藥力,尚且不至於完全耗盡元氣,所以使用它沒有妨礙。
原文
然亦必入之活血、涼血之藥中始得,非單用一味可恃之而取效也。
然而也必須加入活血、涼血的藥物中才能見效,不是單用一味藥就可以依賴它取得療效的。
原文
或問蒼耳子,他病亦有用處,如治汗斑之去風,腳膝之去濕,未嘗無效,而子只言其治大麻風,毋乃太過乎?
有人問蒼耳子,其他疾病也有用處,例如治療汗斑來祛風,治療腳膝來去濕,並非沒有效果,而你只說它能治療大麻風,難道不是太過分了嗎?
原文
非過也,蒼耳子實只可治大麻風,而不可治他病。如汗斑,細病也,何必用此以耗元氣。腳膝,下病也,何必用此升散。
並非過分,蒼耳子確實只能治療大麻風,而不能治療其他疾病。例如汗斑,是細微的疾病,何必用它來耗損元氣。腳膝,是下部的疾病,何必用它來升散。
原文
舍可用之藥,而求之不可用之草,此世用藥之好奇,非吾論之太過也。
捨棄可用的藥物,而去追求不可用的草藥,這是世人用藥喜歡新奇,並非我的論述太過分了。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