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新編

七方論

七方論(1)

七方論52
原文
注《本草》而不論方法猶不注也。《本草》中,草木昆蟲介屬之氣味寒熱,必備悉於胸中,然後可以隨材任用。
白話
注釋《本草》卻不討論方劑方法,就如同沒有注釋一樣。《本草》中,草木、昆蟲、介類等藥材的氣味寒熱,必須全部熟悉於心中,然後才能根據材料隨意任用。
原文
使胸次無出奇制勝方略,則如無制之師,雖野戰亦取勝於一時,未必不致敗於末路。
白話
如果心中沒有出奇制勝的方略,就如同沒有紀律的軍隊,雖然野戰也能一時取勝,但未必不會在最後失敗。
原文
與其焦頭爛額,斬殺無遺,何如使敵人望風而靡之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論也。七方者,大小緩急奇偶復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白話
與其焦頭爛額、斬殺殆盡,不如讓敵人望風而逃更為痛快。這就是七方必須討論的原因。七方,就是大、小、緩、急、奇、偶、復。我先說大方。岐伯夫子說:君藥一味,臣藥三味,佐藥九味,這是大的方劑規制。
原文
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
白話
凡是疾病有重大者,不能用小方治療的,必須用大方來治療。
原文
大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一兩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藥少於臣藥,臣藥少於佐使。
白話
大方之中,如果君藥用到一兩,臣藥就用半兩,佐藥又用半兩。不可以君藥少於臣藥,臣藥少於佐使藥。
原文
設以表裡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然而治表之方,未嘗不可大。
白話
假設以表裡來區分大小,那麼裡證宜用大方,表證宜用小方,然而治療表證的方劑,也未嘗不可用大方。
原文
設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嘗不可大。
白話
假設以奇偶來區分大小,那麼奇方宜大,偶方宜小,然而使用偶方時,也未嘗不可用大方。
原文
設以遠近分大小,是遠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嘗不可大。
白話
假設以遠近來區分大小,那麼遠病宜用大方,近病宜用小方,然而治療近病的方劑,也未嘗不可用大方。
原文
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白話
所以用大方的人,是適合用大方才用大方,並不是不能大而故意用大。
原文
或問大方是重大之劑,非輕小之藥也,重大必用藥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耶?
白話
有人問:大方是重大的方劑,不是輕小的藥物,重大必然用藥宜多而不宜少。為什麼君藥一味、臣藥三味、佐藥九味呢?
原文
是一方之中計止十三味,似乎名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論多寡,論強大耳。
白話
這樣一方總共只有十三味,似乎名為大卻不是真正的大。不知道所謂大方,不是論藥味多少,而是論藥力強大罷了。
原文
方中味重者為大,味厚者為大,味補者為大,味攻者為大,豈用藥之多為大乎。
白話
方中藥味重的為大,藥味厚的為大,藥性補的為大,藥性攻的為大,難道是用藥多才叫大嗎?
原文
雖大方之中,亦有用多者,而終不可謂多者即是大方也。
白話
雖然大方之中,也有用藥多的,但終究不能說用藥多的就是大方。
原文
或疑大方不多用藥,終難稱為大方,不知大方之義在用意之大,不盡在用藥之多也。
白話
有人懷疑大方不多用藥,終究難以稱為大方,不知道大方的意義在於用意之大,不全在用藥之多。
原文
譬如補也,大意在用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白朮、茯苓之多以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厚朴、枳實之多以為臣使也。
白話
譬如補法,大意在於多用參作為君藥,而不在於多用白朮、茯苓作為臣使藥;又如攻法,大意在於多用大黃作為君藥,而不在於多用厚朴、枳實作為臣使藥。
原文
推之寒熱表散之藥,何獨不然,安在眾多之為大哉。([批]更說得圓通。)
白話
推廣到寒熱表散的藥物,何嘗不是如此?哪裡在於藥味眾多才叫大呢?(批:說得更圓通了。)
原文
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豈君藥亦可小用之乎。
白話
有人懷疑大方在於用意之大,難道君藥也可以小量使用嗎?
原文
夫君藥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時,不妨少用之。
白話
君藥原本不可少用,但也有不可多用的時候,不妨少用一些。
原文
然終不可因少用而謂非君藥,並疑少用而謂非大方也。
白話
但終究不能因為少用就說它不是君藥,並且懷疑少用就不是大方。
原文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義。
白話
小方是怎樣的?岐伯夫子說:君藥一味,臣藥三味,佐藥五味,這是中等的方劑規制。君藥一味,臣藥二味,這是小的方劑規制。中等也就是小的意思。
原文
凡病有輕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
白話
凡是疾病有輕小者,不能用大方投治的,必須用小方來治療。
原文
小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二錢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藥少於臣,臣藥少於佐也。
白話
小方之中,如果君藥用到二錢,臣藥就用一錢,佐藥又用半錢,也不可以君藥少於臣藥,臣藥少於佐藥。
原文
夫小方所以治輕病也,輕病多在上,上病而用大方,則過於沉重,必降於下而不升於上矣。
白話
小方是用來治療輕病的,輕病多在上部,上部有病而用大方,則過於沉重,必然使藥力降於下部而不能升於上部了。
原文
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陽,陽病而用大方,則過於發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
白話
小方是用來治療小病的,小病多在陽分,陽分有病而用大方,則過於發散,必然消耗正氣而助長邪氣了。
原文
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
白話
所以用小方的人,也是適合用小方才用小方,並不是不能小而故意用小。
原文
([批]小貴得宜,不使膽怯而不敢用大者藉口。)
白話
(批:小貴在得宜,不讓膽怯而不敢用大方的人藉口。)
原文
或問小方是輕小之劑,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無佐使,無乃太小乎。
白話
有人問:小方是輕小的方劑,用來治療小病。然而君藥一味、臣藥三味、佐藥五味,方劑並不算小。如果君藥一味、臣藥二味而沒有佐使藥,豈不是太小了嗎?
原文
不知小方者,非論輕重,論升降耳,論浮沉耳。方中浮者為小,升者為小也。豈用藥之少者為小乎。
白話
不知道所謂小方,不是論藥力輕重,而是論升降,論浮沉。方中藥性浮的為小,藥性升的為小。難道是用藥少才叫小嗎?
原文
雖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謂少用藥之方即是小方也。
白話
雖然小方也有多用藥的,但總不能說用藥少的方劑就是小方。
原文
或疑小方不少用藥,終不可名為小方。不知小方之義,全不在用藥之少也。
白話
有人懷疑小方不少用藥,終究不能稱為小方。不知道小方的意義,全不在用藥的多少。
原文
病小宜散,何嘗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清,何嘗不可多用麥冬;病小宜提,何嘗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降,何嘗不可多用厚朴。
白話
病小宜用散法,何嘗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用清法,何嘗不可多用麥冬;病小宜用提法,何嘗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用降法,何嘗不可多用厚朴。
原文
要在變通於小之內,而不可執滯於方之中也。
白話
關鍵在於在小方之中變通運用,而不能拘泥於方劑的形式。
原文
([批]論得大妙。)或疑小方變通用之,是小可大用矣。小方而大用,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
白話
(批:論述得非常妙。)有人懷疑小方變通使用,就是小方可大用。小方而大用,仍然是大方而不是小方。
原文
曰小方大用,非大方之可比,藥雖多用,方仍小也。
白話
回答說:小方大用,不是大方可以比擬的,藥雖然多用,方劑仍然是小方。
原文
緩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補上治上,制以緩。緩者,遲之之謂也。
白話
緩方是怎樣的?岐伯夫子說:補上部、治上部,用緩的方劑來調製。緩,就是遲緩的意思。
原文
上虛補上,非制之以緩,則藥趨於下而不可補矣。
白話
上部虛弱而補上部,如果不用緩方來調製,那麼藥力就會趨向下部而無法補益上部了。
原文
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緩,則藥流於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緩之法不同。
白話
上部有病而治上部,如果不用緩方來調製,那麼藥力就會流向下部而無法治療了。然而緩的方法有所不同。
原文
有甘以緩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遲也;有升以緩之之法,提其氣而不下陷也;有丸以緩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湯,使留於上焦也;有作膏以緩之之法,使膠黏於胸膈間也;有用無毒藥以緩之之法,藥性平和,功用亦不驟也。
白話
有用甘味來緩和的方法,凡是甘味的藥,其藥力運行必然遲緩;有用升提來緩和的方法,提升其氣而不使下陷;有用丸劑來緩和的方法,做成丸藥而不做成湯劑,使藥力留於上焦;有用膏劑來緩和的方法,使藥力膠黏於胸膈之間;有用無毒藥物來緩和的方法,藥性平和,功效也不急促。
原文
有緩治之方,庶幾補上不補下,治上不治下矣。([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備。)
白話
有了緩治的方劑,才能做到補上部而不補下部,治上部而不治下部。(批:又補充了前人未完備之處。)
原文
或問緩方以治急也,然急症頗有不可用緩之法,豈一概可用緩乎?曰:宜緩而緩,未可概用緩也。若概用緩,必有不宜緩而亦緩者矣。
白話
有人問:緩方是用來治療急症的,然而急症中有很多不可用緩法的情況,難道可以一概用緩嗎?回答說:適合用緩才用緩,不可一概用緩。如果一概用緩,必然會有不宜用緩卻也用緩的情況。
原文
或疑緩方故緩,恐於急症不相宜。不知急症緩治,古今通議,然而緩方非治急也,大約治緩症者為多。如痿症也,必宜緩;如脫症也,不宜急。安在緩方之皆治急哉。
白話
有人懷疑緩方本來就緩,恐怕與急症不相宜。不知道急症緩治,是古今通行的說法,然而緩方並非治療急症,大約治療緩症的情況較多。比如痿症,必須用緩方;比如脫症,不宜用急方。哪裡能說緩方都用來治療急症呢?
原文
或問緩方君論至備,不識更有緩之之法乎?曰:緩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
白話
有人問:緩方您論述得非常完備,不知道還有其他緩和的方法嗎?回答說:緩的方法在於人而不在於法。
原文
執緩之法以治宜緩之病,則法實有窮;變緩之方以療至緩之病,則法何有盡。亦貴人之善變耳,何必更尋緩方之治哉。
白話
拘泥於緩的方法來治療適宜用緩的疾病,那麼方法實在有限;變通緩的方劑來治療極需緩和的疾病,那麼方法哪有窮盡?也在於人善於變通罷了,何必再去尋找其他的緩方治法呢?
原文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補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豈可以緩治哉。大約治本之病宜於緩,治標之病宜於急。然而標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緩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標不宜急而急者,急治其標。而急之方實有法焉。
白話
急方是怎樣的?岐伯夫子說:補下部、治下部,用急的方劑來調製。疾病緊急時,怎麼可以用緩法治療呢?大致上治療根本的疾病宜用緩法,治療標症的疾病宜用急法。然而標本各有不同。有根本宜緩卻用急的,是急治其本;有標症不宜急卻用急的,是急治其標。而急方確實有方法。
原文
有危篤急攻之法,此邪氣壅阻於胸腹腸胃也。
白話
有危重時緊急攻下的方法,這是邪氣壅塞阻滯於胸腹腸胃的情況。
原文
有危篤急救之法,此正氣消亡於陰陽心腎也。
白話
有危重時緊急救治的方法,這是正氣消亡於陰陽心腎的情況。
原文
有急用濃煎大飲湯劑之法,使之救火濟水,援絕於旦夕也。
白話
有緊急使用濃煎大量飲用湯劑的方法,使其救火濟水,在旦夕之間挽救危絕。
原文
有急用大寒大熱毒藥之法,使之上湧下泄,取快於一時也。
白話
有緊急使用大寒大熱的毒性藥物之法,使其上湧下泄,求得一時的快速效果。
原文
有急治之方,庶幾救本而不遺於救標,救標而正所以救本矣。
白話
有了急治的方劑,才能救本而不遺漏救標,救標也正是為了救本。
原文
或問急方治急,不識亦可以治緩症乎?曰:緩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實所以治緩。
白話
有人問:急方治療急症,不知道是否也可以用來治療緩症?回答說:緩方不可以治療急症,而急方實際上是用來治療緩症的。
原文
遇急之時,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將絕,迨病勢少衰而後救之,始用緩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則急方治急,非即所以治緩乎。
白話
遇到緊急的時候,不用急方來挽救其垂危將絕的狀態,等到病勢稍微衰退之後再救治,才開始用緩治法,豈不是太晚了嗎?既然如此,那麼急方治療急症,不正是用來治療緩症的嗎?
原文
([批]急方治急,正治緩也。真探本之論。)
白話
(批:急方治療急症,正是為了治療緩症。真是探求根本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