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氏醫方彙編

胎前生癰

胎前生癰

胎前生癰2
原文
胎前當清熱養血安胎為主。如瘡初起未潰,解毒托裡藥中須加安胎藥。若已潰之後,只宜補養血氣。胎既安,則不必用安胎藥。
白話
懷孕期間應以清熱、養血、安胎為主。如果瘡瘍初起尚未潰破,在解毒托裡的藥物中必須加入安胎藥。如果已經潰破之後,只適宜補養血氣。胎氣既然安穩,就不必再用安胎藥。
原文
總之,胎氣藉母之血氣為養,時時當留心於胎,不特傷胎藥不宜,即損傷榮衛之劑亦當斟酌。
白話
總之,胎氣依賴母親的血氣來滋養,時時刻刻都應當留心於胎兒,不只是傷胎的藥物不宜使用,即使是損傷榮衛的方劑也應當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