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方選

凡例

凡例

凡例6
原文
一名家方選者。纂集名家之良方有經驗者也。藥物多少。隨古傳不加私意。然有別考。則書其說於後也。
白話
所謂「名家方選」,是彙集名醫家有效驗的良方。藥物的用量,依照古傳而不加入個人意見。然而若有另外的考證,則在後面寫下其說法。
原文
一所篡集之原本。方腳各記所傳之名。今盡削去。蓋從簡易而已。
白話
所彙集的原本,每個方劑都記載了傳授者的名稱,現在全部刪去,只是為了簡便而已。
原文
一部類每病立十二門。其屬上部者。自頭面至胸部。余仿之。然此舉也。撰名家良方。而不拘脈理經法。故勿問內傷外邪。
白話
每一部類,每種病設立十二門。其中屬於上部的,從頭面到胸部,其餘的依此類推。但這樣做,是選取名家的良方,而不拘泥於脈理與經絡法則,所以不問是內傷還是外邪。
原文
一凡外因。內因。水飲。瘡腫。廢痼之類。不屬上中下之部位。故別立門類。
白話
凡是外因、內因、水飲、瘡腫、廢痼之類,不屬於上中下部位的,所以另外設立門類。
原文
一婦人。小兒病。有男子與大人異者。故又別立其門。
白話
婦人、小兒的病,有與男子和成人不同的,所以又另外設立其門。
原文
一凡水煎法。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也。異常例者於方下別記之。南皋志
白話
凡是水煎的方法,以水二合煮取一合。如果有異於常例的,在方劑下面另外記載。出自《南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