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藥根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氣脈上行,以生苗者為根;中半已下氣脈下行,以入土者為梢。病在中焦者用身,上焦用根,下焦用梢。經云:根升梢降也。大凡用藥以頭身梢分為上中下。白話提出修訂凡是藥物的根在土中的,中半以上氣脈向上運行,以生長苗的部分為根;中半以下氣脈向下運行,以深入土中的部分為梢。疾病在中焦的用身,上焦用根,下焦用梢。經書說:根能升提、梢能降下。大致上用藥以頭、身、梢來區分上、中、下。
原文病在人身半已上者,天之陽也,用頭;在中焦者用身。在人身半已下者,地之陰也,用梢。述類象形者也。白話提出修訂疾病在人體半身以上的,屬於天的陽氣,用頭部;在中焦的用身體。在人體半身以下的,屬於地的陰氣,用梢部。這是根據類比形象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