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病有懸性命於毫髮之端,決死生於頃刻之下,死生之間,系醫者之工拙,醫者之工,則病之痊愈速如轉圜。
疾病有將性命懸於毫髮之間的,在片刻之下決定死生,死生之間,取決於醫者的技術高低,醫者技術好,疾病康復就快如轉動圓環。
原文
醫者之拙,則所投之藥過於白刃,此傷寒之病,非獨傷人之急,醫者之難事也,古人有言,一日二日,在於皮膚,四日五日,傳之臟腑,故皮膚之間可汗。
醫者技術拙劣,則所用的藥物比白刃還要危險。傷寒這種病,不僅僅是急速傷害人體,也是令醫者感到困難的事。古人說,一日二日,病在皮膚;四日五日,傳入臟腑。所以病在皮膚之間可以用發汗法治療。
原文
傳臟腑之間可下,世之學者,未嘗不宗之以為定論,然不知人之有虛實,則病之有輕重,病之有輕重,則傳之有遲速,忽有經兩日三日,而尚在皮膚,忽有初經兩日三日,而傳臟腑,善為醫者,當審察其脈,審其病之所在而已,嘗以治傷寒之病有四失,一失之愚,蓋傷寒之病,其始在於皮膚,其次傳之臟腑,當皮膚之間可汗,於臟腑之間可下,苟不辨陰陽,不分內外,當汗而下,當下而汗,誤投藥餌,以傾人性命。此一失之愚也。
傳至臟腑之間可用下法,世間學者無不奉此為定論。然而若不知人體有虛實之分,病情便有輕重之別,傳變也有快慢之異。有時病已兩三日仍在皮膚,有時才一兩日便已傳至臟腑。善於治療的醫者,應當審查脈象,確定病邪所在部位罷了。品嘗以治療傷寒之病有四種失誤:第一是失之愚昧。傷寒這種病,起初在皮膚,其次傳入臟腑,病在皮膚之間可用發汗法,在臟腑之間可用下法。如果不分陰陽,不別內外,應當發汗卻用下法,應當用下法卻發汗,誤用藥物,便會危害患者性命。這是第一種失誤——愚昧。
原文
二、失之不精,蓋傷寒之病,傳之臟腑,則證候多端,千變萬化,莫能盡究,其毒氣之在肝者,不可疏脾,在心者,不可疏肺,五臟之治,余皆同此,醫者治之,決以為病之所傳,在於何臟,方之所投,當以何藥,病之所減,當以何時,藥之一投,遂可平復,苟不知病之源流,不識病之傳受,誤投藥餌,以希苟合,不幸而少有差誤,人之傾危,可立而待,此二失不精也。
第二是失之不精細。傷寒這種病,傳入臟腑後證候多端,千變萬化,無法完全探究。毒氣在肝的,不可疏導脾;毒氣在心的,不可疏導肺;五臟的治療,其餘都與此同理。醫者治療時,應當判斷病邪傳至何臟,用方應當用什麼藥,病情減輕應當在什麼時候,藥物一投入,便可康復。如果不知道病源的流變,不認識病邪的傳受,誤用藥物,僥倖希望能夠契合,萬一稍有差錯,人命的危亡,立即就到來。這是第二種失誤——不精細。
原文
三、失之怯,蓋傷寒熱毒,傳在五臟,攻損正氣,其毒氣之盛,如煙如霧,熏炙三焦,致令病危困,不思飲食,醫者反以為胃氣之虛,不肯通疏,遂見傾損性命,但今患傷寒熱毒之人,飲食不進,大府不通,小便黃赤,病者危困,即先定其病之所傳,在於何臟,急以疏轉之藥,取其毒氣,其病勢輕減,則飲食增加,而平復如故矣,此三失之怯也。
第三是失之怯懦。傷寒熱毒傳在五臟,攻損正氣,毒氣之盛,如煙如霧,熏蒸灼傷三焦,導致病情危困,不思飲食。醫者反而以為是胃氣虛弱,不肯通導疏泄,於是導致性命傾危。但現在患傷寒熱毒的人,飲食不进,大便不通,小便黃赤,病者危困時,應當先確定病邪傳至何臟,趕緊用疏通轉化的藥物,祛除毒氣,病情減輕後,飲食就會增加,從而康復如常了。這是第三種失誤——怯懦。
原文
四、失之暴,蓋治傷寒之法,既失之愚,又失之怯,則不精不詳者,不可容易言也,愚因言治傷寒之怯,切慮後之學者心術未明,見識未到,但務以不怯為志,妄投轉藥以傷人性命,此余所以言四失之暴也。
第四是失之暴烈。治療傷寒的方法,既然失之愚昧,又失之怯懦,那些不精細不週詳的人,就更不可輕易言說了。我因此談論治傷寒的怯懦,深深顧慮後世的學者心術未明,見識未到,只以不怯為志向,妄投轉化藥物以傷害人命。這就是我之所以談論四失之暴的原因。
原文
後之學者,苟能明此四失,亦足以識治傷寒之大略,至於陽毒所次,陰毒所注,其傳在五臟,則臟證各殊,貫於六腑,則腑證各異,其傷人之急者,惟二感尤為極重。
後世的學者,如果能明白這四種失誤,也足以了解治療傷寒的大致原則。至於陽毒所犯、陰毒所侵,傳入五臟則臟證各異,貫通六腑則腑證不同,其中傷害人最急切的,只有兩感最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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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今輒以病證脈候陳其一二,庶幾世人緣此之傳也。
我現在就以病證脈候陳述一二,或許世人能因此有所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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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巨陽受之,巨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顛,上入絡腦,下項,循膊內,夾背,抵腰中,在手為小腸,在足為膀胱,故頭項腰背強,其脈當疾數而浮以散,如新沐浴,如風,而左尺脈微緊而數。
第一日,太陽经受邪。太陽經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於顛頂,上行入絡腦,下行循項,沿肩胛內側,夾行背部,抵達腰中。在手連小腸,在足連膀胱,所以頭項腰背僵硬。脈象應當疾數而浮且散,像剛沐浴一樣,像風吹的感覺,而左尺脈微緊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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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其脈又經於腹背,上頭項,在手為大腸,在足為胃,診其脈,當疾數而浮,漸漸按之,如通於里,以陽明為宗筋,而胃脈受之,又漸入於裡,六脈雖浮數,而胃脈一指微洪而數。
第二日,陽明经受邪。陽明主肌肉,其脈夾鼻絡於目,所以身熱目痛鼻乾,不能躺臥。其脈又經過腹背上至頭項,在手為大腸,在足為胃。診察其脈,應當疾數而浮,逐漸按之,如通於裡。以陽明為宗筋,而胃脈受之,又逐漸深入於裡。六脈雖然浮數,而胃脈一指微洪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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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少陽受之,問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其脈當疾數而利,得六七至以上,而肝脈又差數,此三陽受病,皆屬於表,故其脈疾數而浮,以其未入於臟腑,故言汗而已。
第三日,少陽经受邪。問其脈,循脅絡於耳,所以胸脅痛而耳聾。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行耳後。其脈應當疾數而滑利,得六七至以上,而肝脈又差數。這三陽受病,都屬於表,所以脈象疾數而浮,因為尚未入臟腑,所以說用發汗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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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入胃,上隔,夾咽,連舌本而散於舌下,其脈當疾數而洪大,有骨力,胃脈差大。
第四日,太陰经受邪。太陰脈布散於胃中,絡於咽,入胃,向上過膈,夾咽,連舌根而散於舌下。其脈應當疾數而洪大,有力,胃脈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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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少陰受之,其脈直行者,從腎上肝鬲,入肺中,循喉嚨,夾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其脈最為洪大,六七至以上,心脈隱隱應指,來去如一。
第五日,少陰经受邪。其脈直行的,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沿喉嚨,夾舌根,所以口燥舌乾而渴。其脈最為洪大,六七至以上,心脈隱隱應指,來去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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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厥陰受之,厥陰之脈,自足上循陰器,抵少腹,又上貫鬲,故煩滿而囊縮,其脈疾數如長,三陰三陽,五臟六腑,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大抵三日以前為三陽受病,其脈在表,宜汗,三日以後三陰受病,其脈在裡,宜泄,若初經三日,其脈疾數大,表裡如一,即不可汗,亦不可下,只以解利藥通其中而已。
第六日,厥陰经受邪。厥陰之脈,自足上行循陰器,抵少腹,又向上貫膈,所以煩悶而睪丸收縮。其脈疾數如長。三陰三陽,五臟六腑,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就會死亡。大抵三日以前為三陽受病,脈在表,宜用汗法;三日以后為三陰受病,脈在裡,宜用泄法。如果初病三日,脈象疾數且大,表裡症狀一致,就不可發汗,也不可瀉下,只用解利藥物通暢其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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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日,脈氣疾數,以溫辛發散藥汗之而愈,藥中亦須有通表解藥,不可純用熱藥,既汗之後,脈當安和綿軟,不疾不數,如老年衰削人脈,輕手按之,綿綿不絕,重手按之,隱隱不乏,即自然安寧,若既汗之後,疾數不解,即難治,加之以結,則困重,或至於死,蓋結脈疾數而懸絕,累累如珠,而又不流利,與滑不同,但逐部位通流於指,如滴水起頭是也,然初得病,一日二日內,有增寒壯熱,脈輕而浮,乃謂之傷寒,若才得病,並無增寒,頭疼欲碎,身熱如火,頭目赫赤,眼睛迸火,大府秘,小府赤,六脈洪大,有骨力,此名熱病,雖初得亦不汗,蓋治傷寒之法,惟初一二日,與熱病使藥不同。
第一二日,脈氣疾數,用溫辛發散藥發汗就可以治好。藥中也須要有通表解表的藥,不可純用熱藥。發汗之後,脈象應當安和綿軟,不快不數,像老年人衰弱消瘦者的脈象,輕手按之,綿綿不絕;重手按之,隱隱不乏,自然就安寧了。如果發汗之後,脈仍疾數不解,就難治了;再加上結脈,就會困重,甚至死亡。結脈疾數而懸絕,累累如珠,又不流利,與滑脈不同,只在各部位流通於指下,如滴水起頭的樣子。然而剛得病的一二日內,有增寒壯熱,脈輕而浮,這叫做傷寒。如果才得病,並沒有增寒,頭疼欲碎,身熱如火,頭目赤紅,眼睛迸火,大便不通,小便赤,六脈洪大,有力,這叫做熱病。雖然初得也不可發汗,因為治療傷寒的方法,只有初一二日,與熱病用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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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日以后,與熱病同醫,一日二日,脈氣微小,不疾不數,不浮不散,唯沉軟而細,則汗之之藥,宜極以溫辛,如脾胃濡沉,則是感冷之一候,多變成陰證,陽毒傷寒,面赤頭痛,身熱如火,心神煩躁,頭目昏眩,項背強直,脈候當洪大而有骨力。
三四日之後,與熱病同樣治療。第一二日,脈氣微小,不快不數,不浮不散,只有沉軟而細,則發汗的藥,適宜極度溫辛。如果脾胃濡沉,則是感受寒邪的一種證候,多變成陰證。陽毒傷寒,面赤頭疼,身熱如火,心神煩躁,頭目昏眩,項背僵硬,脈象應當洪大而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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