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雜方

古代藥物質量與市制、法定計量換算表解

古代藥物質量與市制、法定計量換算表解

古代藥物質量與市制、法定計量換算表解4
原文
時代 古代用量 摺合市制 法定計量秦代 一兩 0.5165市兩 16.14克西漢 一兩 0.5165市兩 6.14克東漢 一兩 0.4455市兩 13.92克魏晉 一兩 0.4455市兩 13.92克北周 一兩 0.5011市兩 15.66克隋唐 一兩 0.0075市兩 31.48克宋代 一兩 1.1936市兩 37.3克明代 一兩 1.1936市兩 37.3克清代 一兩 1.194市兩 37.31克
白話
時代:古代用量,摺合市制,法定計量。秦代:一兩,0.5165市兩,16.14克。西漢:一兩,0.5165市兩,6.14克。東漢:一兩,0.4455市兩,13.92克。魏晉:一兩,0.4455市兩,13.92克。北周:一兩,0.5011市兩,15.66克。隋唐:一兩,0.0075市兩,31.48克。宋代:一兩,1.1936市兩,37.3克。明代:一兩,1.1936市兩,37.3克。清代:一兩,1.194市兩,37.31克。
原文
(二)市制(十六進制)重量與法定計量的換算1斤(16市兩)=0.5千克=500克1市兩=31.25克1市錢=3.125克1市分=0.3125克1市釐=0.03125克(三)其他與重量有關的名詞及非法定計量
白話
(二)市制(十六進制)重量與法定計量的換算:1斤(16市兩)=0.5千克=500克,1市兩=31.25克,1市錢=3.125克,1市分=0.3125克,1市釐=0.03125克。(三)其他與重量有關的名詞及非法定計量。
原文
古方中「等分」的意思是指各藥量的數量多少全相等,大多用於丸、散劑中,在湯劑、酒劑中很少使用。
白話
古方中「等分」的意思是指各藥量的數量多少全相等,大多用於丸、散劑中,在湯劑、酒劑中很少使用。
原文
其中,1市擔=100市斤=50千克,1公擔=2擔=100千克。
白話
其中,1市擔=100市斤=50千克,1公擔=2擔=1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