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療攪腸沙。發即腹痛難忍。陰沙腹痛手足冷。看其身上紅點。以燈草蘸油。點火燒之。陽沙。腹痛手暖。以針刺其十指背近甲處一分半許。血出即安。仍先自兩臂捋下其惡血。令聚指頭。血即出為好。(衛生易簡) 痛不可忍。須臾能令人死。古方乾霍亂。急用鹽一兩。熱湯調灌口中。鹽氣到腹即定。又將石沙。炒令赤色。令水淬之。良久。澄清水一合一服。或用香油茶吐之。
治療攪腸沙。發作時就腹痛難忍。陰沙腹痛手足冷,看其身上紅點,用燈心草蘸油,點火燒它。陽沙腹痛手暖,用針刺其十指背靠近指甲處約一分半的位置,出血就安好。仍然先從兩臂捋下其惡血,讓血液聚集在指頭,血出來就好。(衛生易簡)痛得不能忍受,片刻能令人死亡。古方乾霍亂,急用鹽一兩,熱湯調灌入口中,鹽氣到腹就安定。又將石沙炒到變紅,用水淬它,良久,澄清的水一合一次服用。或者用香油茶催吐。
原文
又方(拯急遺方) 上患痛之人。兩臂腕中有筋。必致黑色。急敲磁器。務取鋒尖者一塊。即劈竹箸一隻。微開露磁鋒夾定。以線縛牢。就虛按於左腕中筋之上。卻將尺或匙擊之一下。必紫血即出。待食一碗飯間。若痛止。以手摩臂屈之。其血即止。若痛不止。卻再於右腕中脈之上。如前法擊之。即可。
又方(拯急遺方)患病疼痛的人,兩臂腕中有筋,必然變成黑色。急敲瓷器,務必取鋒尖的一塊,即劈開竹筷一隻,稍微打開露出磁鋒夾定,用線綁牢。就虛按於左腕中筋之上,卻用尺或匙擊打一下,必然紫血即出。等待吃一碗飯的時間,如果痛止,用手摩臂屈曲它,其血即止。如果痛不止,再在右腕中脈之上,如前法擊打,即可。
原文
又方(衛生易簡),陳樟木,陳皮(醫林集要用陳艾),東壁土(各等分)。
又方(衛生易簡)陳樟木、陳皮(醫林集要用陳艾)、東壁土(各等分)。
原文
上水煎。去滓。連進三四服。即愈。又方。用苧麻。劄十指尖。以針挑出惡血。
上藥用水煎,去渣,連進三四服,即愈。又方,用苧麻,扎十指尖,用針挑出惡血。
原文
又方(醫林集要) 先以艾湯飲之立吐。方是其證。用白礬為末。白湯調一錢。泡起服之。
又方(醫林集要)先以艾湯飲之,立即吐出。才是其證。用白礬為末,白湯調一錢,泡起服之。
原文
又方(壽域神方) 用白蜜馬糞。不拘多少。擂碎。新汲水化下。去滓頓服一碗。雖曰穢汙。卻有神效。
又方(壽域神方)用白蜜馬糞,不拘多少,擂碎,新汲水化下,去渣頓服一碗。雖說穢汙,卻有神效。
原文
又方(滋德堂方) 以手蘸溫水。於病人膝腕。用力拍打。有紫黑處。以針刺去惡血。
又方(滋德堂方)以手蘸溫水,於病人膝腕,用力拍打,有紫黑處,用針刺去惡血。
原文
絞腸沙。垂危將死者。尿屎已出。急用芋艿一斤。放在病人口中咽汁。下喉即醒。醒後再吃幾片。亦可生。(秘方集驗) 胡椒二十四粒。綠豆二十四粒。同研。熱酒調服。即愈。鹽少許。置刀頭。燒紅。淬入水中。乘熱飲。即死者亦蘇。
絞腸沙,垂危將死的人,尿屎已出,急用芋艿一斤,放在病人口中嚥汁,下喉即醒。醒後再吃幾片,亦可生。(秘方集驗)胡椒二十四粒,綠豆二十四粒,同研,熱酒調服,即愈。鹽少許,置刀頭,燒紅,淬入水中,乘熱飲,即死者亦甦。
原文
凡痧脹夏月多患此證。面色紫赤。腹痛難忍。使飲熱湯。便不可救。即溫湯亦忌。如遇此證。速取生黃豆。咀嚼嚥下。約至數口。立刻止痛。平人食生豆。最引噁心。止在痧脹人。食之反覺甘甜。不知腥氣。此方既可療病。且可辨證。真奇方也。(葉天士方)
凡痧脹,夏天多患此證。面色紫赤,腹痛難忍。若飲熱湯,便不可救,即溫湯亦忌。如遇此證,速取生黃豆,咀嚼嚥下,約至數口,立刻止痛。平人食生豆,最易引起噁心,只在痧脹人,食之反覺甘甜,不知腥氣。此方既可療病,且可辨證,真奇方也。(葉天士方)
原文
案攪腸沙。始見於危氏得效方。云乾霍亂。俗謂攪腸沙是也。而此所載。別是一種病。名同而其候殊異。乾霍亂。得吐下而愈。此證則不爾。明末亦呼為鬼箭。蔣示吉曰。其人衛氣素虛。腠理不密。賊風乘虛而入。客於經絡。經絡閉塞。閉塞則榮衛不通。不通則大痛作。若有鬼以射之也。故服藥之外。用挑血法。總令氣血宣通之意。(詳出痧脹玉衡。今不繁引。
案:攪腸沙,始見於危氏得效方,說乾霍亂,俗謂攪腸沙是也。而此所載,別是一種病,名同而其候殊異。乾霍亂,得吐下而愈,此證則不然。明末亦呼為鬼箭。蔣示吉說:其人衛氣素虛,腠理不密,賊風乘虛而入,客於經絡,經絡閉塞,閉塞則榮衛不通,不通則大痛作,若有鬼以射之也。故服藥之外,用挑血法,總令氣血宣通之意。(詳出痧脹玉衡,今不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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