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淡竹對苦竹為文。除苦竹外,悉謂之淡竹,不應別有一品謂之淡竹。後人不曉,於本草別疏淡竹為一物。今南人食筍,有苦筍,有淡筍兩色。淡筍淡竹也。白話提出修訂淡竹是相對於苦竹而言的。除了苦竹之外,全都稱為淡竹,不應該另外有一種品種叫做淡竹。後代的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在《本草》中另外將淡竹註解為一種植物。現在南方人吃的筍,有苦筍和淡筍兩種。淡筍就是淡竹的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