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陶隱居曰。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荽。及蒜雞生菜。又不可食諸滑物果實等。又不可多食肥豬犬肉。油膩肥羹。魚鱠腥臊等物。
陶弘景說:服藥時不可以多吃生胡荽,以及蒜、雞肉、生菜。也不可以吃各種滑利的食物、水果等。又不可以多吃肥豬肉、狗肉,油膩濃厚的羹湯,以及生魚片等腥臊的食物。
服藥,普遍禁忌看見死屍以及產婦等污穢的事情。(《本草》黑字記載。)
原文
謝士泰曰。凡禁之法。若湯有𧢻(按即觸字。)服竟五日忌之。若丸散酒中。有相違𧢻。必須服藥竟之後。十日方可飲啖。(醫心方。引刪繁論。)
謝士泰說:凡是禁忌的方法,如果湯藥有相剋(按:即「觸」字),服完後五天內要忌口。如果丸劑、散劑、酒中,有相剋的東西,必須在服藥完畢之後,十天後才可以飲食。(《醫心方》引《刪繁論》。)
原文
孫真人曰。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緣湯忌酒故也。(千金方。)
孫思邈說:凡是服用湯藥,三天內通常要忌酒,因為湯藥忌酒的緣故。(《千金方》。)
原文
又曰。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犬雞魚。油麵蒜。及果實等。其大實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同上)
他又說:凡是服藥,都要禁絕生冷、酸、滑的食物,豬肉、狗肉、雞肉、魚肉,油、麵、蒜,以及水果等。那些滋補強壯的丸劑、散劑,切忌陳腐、腥臭、停滯不消化的東西。(同上)
原文
又曰。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太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仍須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酢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惟在食治。將息得力。太半於藥有益。(同上)
他又說:凡是服用湯藥,吃的粥、飯、肉、菜,都必須煮得非常熟。熟了就容易消化,與藥性相合。如果吃生的就難以消化,反而會損耗藥力。同時必須少吃菜和硬的食物,對服藥比較好。也要少吃鹽和醋才好。也不能過度操心勞力,以及房事、過度高興或憤怒。因此治病用藥,功效主要在於飲食調養。調養得當,對藥效的幫助很大。(同上)
原文
古方逐名下。並載禁忌。謂如理中丸。合忌桃李葫荽大蒜青魚鮓菘菜等物。即使服餌者。多致疑惑。自非單行久服餌者。當依此法。倉卒治病。不必拘忌。(聖濟總錄。)
古代的藥方在每個藥名下面,都記載著禁忌。比如說理中丸,應該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魚醃菜、白菜等食物。這即使讓服藥的人,常常感到疑惑。如果不是單獨長期服用補藥的人,應當依照這個方法。若是倉促治病,就不必拘泥於這些禁忌。(《聖濟總錄》。)
原文
按隱居真人及醫心方。並有某藥忌某物說。當參閱。備預百要方曰。凡服藥。通忌生冷油滑。生謂不煮熟之物。冷。謂性冷萵苣蕎麥之類。油。謂胡麻等。滑。謂葵蓴之類。攻冷。又謂體冷之物。油。又謂膏脂之屬。百要方未為當。又石天基傳家寶曰。或有服藥之人。畏其味苦。乃以圓眼大棗適口。若補藥則無可妨。倘發散汗下藥。則因甜阻滯不效矣。此說為然。
按:陶弘景真人以及《醫心方》,都有某種藥忌某種食物的說法,應當參閱。《備預百要方》說:凡是服藥,普遍禁忌生冷、油、滑的食物。「生」是指沒有煮熟的東西。「冷」是指性質寒涼的萵苣、蕎麥之類。「油」是指胡麻等。「滑」是指葵菜、蓴菜之類。「攻冷」又指性質寒涼的食物。「油」又指油脂膏脂之類。《百要方》的說法不夠恰當。又石天基《傳家寶》說:有的服藥的人,怕藥味苦,就用龍眼、大棗來調和口味。如果是補藥就沒有妨礙。倘若是發散、發汗、瀉下的藥,就會因為甜味而阻滯藥效,達不到效果。這個說法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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