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藥勢與食氣。不欲相逢。食氣消即進藥。藥氣散即進食。如此消息。即得五藏安和。非但藥性之多少。其節適早晚。復須調理。今所云先食後食。蓋此義也。
一般來說,藥物的藥力與食物的氣性,不宜互相衝突。等到食物的氣性消化了,再服用藥物;藥物的氣性消散了,再進食。像這樣調節安排,就能使五臟安和。這不只是關於藥性強弱的問題,對於服藥時間的早晚調節,也必須妥善調理。現在所說的「先食後食」,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聖惠方》。按:「非但」以下幾句,原是《本草》黑字中的內容。)
原文
楊遠林曰。切不可飲食未久。而即服藥。服藥未久。而即飲食。使腸胃中。藥食混亂。雖靈丹亦難奏效。必須兩相調停。度量時候。方可服藥。服後。再加之以坐臥安養。約有三四時刻。或人行四五里之地。以伺藥力循行經絡。方可飲食。兩無妨也。雖有不拘時者。亦不可連飲食。(奇效單方。)
楊遠林說:千萬不可以剛吃完東西不久,就立刻服藥;或剛服藥不久,就立刻吃東西。這樣會使腸胃中的藥物和食物混雜混亂,即使是靈丹妙藥也很難見效。必須兩者互相調和,衡量時間,才可以服藥。服藥之後,再加上坐臥休息調養,大約經過三四個時辰,或者相當於人行走四五里路的時間,來等待藥力循行於經絡,之後才可以進食,這樣對兩者都沒有妨礙。即使有不必拘泥於時間的藥物,也不可以與飲食連續進行。(《奇效單方》)
原文
按千金服餌法。凡人遇風發條中曰。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聖惠蓋本於此。又盧紹庵一萬社草曰。多飲茶酒湯水。譬如酒添水則味淡。服藥甫及碗許。湯水倍之。藥力減矣。尤生洲壽世青編曰。食不得雜。雜則物性或有相反。苟能慎之。服藥自效。並篤論也。
按:《千金方》服餌法中,在「凡人遇風發」條目裡說:藥湯消化了就吃粥,粥消化了就服藥湯。《聖惠方》大概就是根據這個說法。另外,盧紹庵《一萬社草》說:過多飲用茶、酒、湯水,就好比在酒裡加水,味道就會變淡。服藥才剛喝下一碗左右,湯水卻多了一倍,藥力自然就減弱了。尤生洲《壽世青編》說:飲食不可以混雜,混雜的話,食物的性質可能互相違背。如果能謹慎做到這點,服藥自然會有效。這些都是確切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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