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四

發汗不可太過

卷四/發汗不可太過6
原文
徐洄溪曰。治病之法。不外汗下二端而已。下之害人。其危立見。故醫者病者。皆不敢輕投。至於汗多亡陽而死者。十有二三。雖死而人不覺也。何則。凡人患風寒之疾。必相戒以為寧暖無涼。病者亦重加覆護。醫者亦云。服藥必須汗出而解。故病人之求得汗。人人以為當然也。秋冬之時過暖。尚無大害。至於盛夏初秋。天時暴燥。衛氣開而易泄。更加閉戶重衾。復投發散之劑。必至大汗不止而陽亡矣。又外感之疾。汗未出之時。必煩悶惡熱。及汗大出之後。衛氣盡泄。必陽衰而畏寒。始之暖覆。猶屬勉強。至此時。雖欲不覆而不能。愈覆愈汗。愈汗愈寒。直至汗出如油。手足厥冷。而病不可為矣。其死也。神氣甚清。亦無病苦。病者醫者。及旁觀之人。皆不解其何故而忽死。惟有相顧噩然而已。我見甚多。不可不察也。總之有病之人。不可過涼。亦不宜太暖。無事不可令汗出。惟服藥之時。宜令小汗。仲景服桂枝湯法云。服湯已。溫覆令微似汗。不可如水淋漓。此其法也。至於亡陽未劇。尤可挽回。傷寒論中。真武理中四逆等法可考。若已脫盡。無可補救矣。又盛暑之時。病者或居樓上。或臥近灶之所。無病之人。一立其處。汗出如雨。患病者。必至時時出汗。即不亡陽。亦必陰竭而死。雖無移徙之處。必擇一席稍涼之地而處之。否則神丹不救也。(醫學源流論。)
白話
徐洄溪說:治病的方法,不外乎發汗和瀉下兩端而已。瀉下的害處,其危險立刻可見,所以醫生和病人都不敢輕易使用。至於因發汗過多而導致陽氣亡失死亡的,佔了十分之二三,雖然死了但旁人卻察覺不到。為什麼呢?凡是人患了風寒疾病,必定互相告誡說寧可受涼也不要受暖,病人也層層加蓋衣物保護,醫生也說服藥後必須出汗才能痊癒,所以病人尋求出汗,每個人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秋冬時節過暖,還沒有大害處;到了盛夏初秋,天氣突然乾燥炎熱,衛氣張開容易外泄,再加上關閉門窗、蓋厚被子,又服用發散的藥劑,必定導致大汗不止而陽氣亡失。另外,外感疾病,在汗未出的時候,必定煩悶厭惡炎熱;等到大汗之後,衛氣全部外泄,必定陽氣衰弱而畏懼寒冷。起初用溫暖覆蓋,還算勉強;到了這時,即使想不覆蓋也不能夠,越覆蓋越出汗,越出汗越寒冷,直到汗出如油,手足冰冷,而病情就無法挽救了。死亡的時候,神志非常清楚,也沒有病痛的痛苦,病人、醫生以及旁觀的人都不明白是什麼原因而突然死亡,只有面面相覷、驚愕不已而已。我見過很多這種情況,不能不察覺啊。總之,有病的人,不可以過度受涼,也不適宜太溫暖,無事時不可讓汗出,只有服藥的時候,適宜讓出微汗。張仲景服桂枝湯的方法說:服藥後,溫暖覆蓋讓微微出汗,不可以像水淋漓一樣,這就是法度。至於陽氣亡失還不嚴重的,還可以挽回,《傷寒論》中真武湯、理中湯、四逆湯等方法可以參考。如果陽氣已經完全脫失,就無法補救了。又盛夏的時候,病人有的住在樓上,有的睡在靠近爐灶的地方,沒有病的人,一站在那裡,汗就如雨般流出;患病的人,必定會時時出汗,即使不亡陽,也必定會陰液枯竭而死。即使沒有可以搬遷的地方,也必須選擇一個稍微涼爽的地方待著,否則即使有神丹妙藥也無法救治。(《醫學源流論》。)
原文
張景岳曰。取汗之法。當取於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湯劑。蓋令溫暖。使得津津微汗。稍令久之。則手足稍周。偏身通達。邪無不散矣。若一時逼之。致使如淋如洗。則急遽間。衛氣已達。而營氣未周。反有不到之處。且恐大傷元氣。非善法也。余嘗見有子病者。其父母愛惜之甚。欲其速愈。且當溫暖之。令覆以重被。猶恐不足。而以身壓其上。子因熱極叫呼。其父母曰。猶未也。須再出些方好。及許久放起。竟致亡陽而斃之。是但知汗出何妨。而不知汗之殺人。此強發之鑑也。又有邪本不甚。或挾虛年衰感邪等證。醫不能察。但知表證宜解。而發散太過。或誤散無效。而屢散不已。因而即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氣雖去。遂致胃氣大傷。不能飲食。而羸憊不振者。有之。此過汗之戒也。凡發汗太過。一時將至亡陽。或身寒而慄。或氣脫昏沉等候。速宜煎獨參湯一兩許飲之。或甚者。以四味回陽飲。速為挽回。庶可保全。否則恐致不救。(景岳全書。)
白話
張景岳說:取汗的方法,應當順其自然,不適宜急躁粗暴。只服用湯藥,讓身體溫暖,使得微微出汗,稍微持續一段時間,那麼手腳稍微周遍,全身通達,病邪沒有不消散的。如果一時強迫出汗,導致像淋洗一樣,那麼在急促之間,衛氣已經到達,但營氣還未周遍,反而有到不了的地方,而且恐怕會嚴重損傷元氣,這不是好的方法。我曾經見過有孩子生病的,他的父母非常愛惜他,希望他快點痊癒,而且讓孩子溫暖,用厚被子覆蓋,還怕不夠,又用身體壓在上面。孩子因為熱極而叫喊,他的父母說:「還不夠,必須再出些汗才好。」等到很久才放開,竟然導致陽氣亡失而死亡。這只是知道出汗有什麼妨礙,卻不知道汗會殺人,這是強行發汗的鑑戒。又有病邪本來不嚴重,或者挾帶虛弱、年老體衰感受外邪等證候,醫生不能明察,只知道表證應該解,而發散太過,或者誤用發散無效,而屢次發散不停,因而受到傷害的,是有的。或者病邪雖然去除了,卻導致胃氣嚴重受傷,不能飲食,而身體瘦弱疲憊、精神不振的,是有的。這是過度發汗的警戒。凡是發汗太過,一時將要導致陽氣亡失,或者身體寒冷而戰慄,或者氣機脫失、神志昏沉等症狀,應該迅速煎煮獨參湯一兩左右飲用,或者更嚴重的,用四味回陽飲,迅速挽回,或許可以保全性命,否則恐怕會導致無法救治。(《景岳全書》。)
原文
取汗。在不緩不急。不多不少。緩則邪必留連。急則邪反不盡。汗多則亡其陽。汗少則病必不除。(醫宗金鑑。)
白話
取汗,在於不緩不急,不多不少。緩慢則病邪必定留滯不去,急躁則病邪反而不能完全驅除。出汗太多則會亡失陽氣,出汗太少則疾病必定不能消除。(《醫宗金鑑》。)
原文
按汗不可過。仲景諄諄戒之。蓋不啻亡陽。其變或不能一定。故方中止用桂枝。則啜熱稀粥。以助藥力。有麻黃葛根。則不須啜粥。其意可見矣。且其病重者。一日一夜服云云者。照之傷寒例。則此言其人本有宿癖。或血脈燥澀。而藥與之相格。因致煩郁。使其覺病勢加重者。須從容施劑。以視其安。倘誤為藥力不及。而匆遽連進。則貽戚不鮮矣。蓋不止桂枝為然。用藥之理。往往有如此者。不可不察。(汗藥服法。互見第十二卷中。)
白話
按:汗不可以過度,張仲景懇切地告誡這一點。因為不僅是亡陽,其變證或許不能確定。所以方中只用桂枝,就喝熱稀粥來助藥力;有麻黃、葛根,就不需要喝粥,其用意可以明白了。而且病情嚴重的,一天一夜服用等等,依照《傷寒例》,這是說此人本來有舊疾,或者血脈乾燥澀滯,而藥物與之相衝突,因而導致煩悶鬱滯,使他感覺病勢加重的,必須從容用藥,觀察其是否安穩。倘若誤以為藥力不足,而倉促連續服用,那麼留下的憂患就不少了。不僅桂枝如此,用藥的道理,往往有這樣的情況,不能不察覺。(汗藥服法,互見第十二卷中。)
原文
又按孫真人千金月令云。凡發汗。汗遍即止。不可令霢霂。得汗後。以粉摩之。不可令自干。考之經旨。汗出太多者。方用粉法。今云之不可令自干。則拘矣。
白話
又按:孫真人《千金月令》說:凡是發汗,汗出遍身就停止,不可以讓汗如細雨般連綿不斷。出汗後,用粉末撲擦,不可以讓汗自然乾。考查經典旨意,汗出太多的人,才使用粉末撲擦的方法。現在說「不可以讓汗自然乾」,就拘泥了。
原文
(溫粉方。見先君子傷寒論輯義。拙著述義。及傷寒廣要中。今不繁載。)又傷寒總病論云。凡發汗。須如常覆腰以上。厚衣覆腰以下。以腰足難取汗故也。半身無汗。病終不解。凡發汗後。病證仍存。於三日內。可二三發汗。令腰腳周遍為度。龐氏之用心切矣。如發汗不徹者。其變亦夥。治之節度。豈可失乎。
白話
(溫粉方,見先父《傷寒論輯義》、拙著《述義》及《傷寒廣要》中,現在不繁複記載。)又《傷寒總病論》說:凡是發汗,必須像平常一樣覆蓋腰部以上,用厚衣服覆蓋腰部以下,因為腰部和腳部難以出汗的緣故。半身不出汗,疾病終究不能解除。凡是發汗後,病證仍然存在,在三天內,可以發汗兩三次,以腰部和腳部周遍出汗為限度。龐氏的用心很急切啊。如果發汗不徹底,其變證也很多,治療的法度,怎麼可以失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