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三

補瀉要領

卷三/補瀉要領7
原文
孫真人曰。素問曰。實即瀉之。虛即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經也。凡有藏府積聚。則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千金方。)
白話
孫真人說:《素問》提到,實證就瀉它,虛證就補它。不虛不實的,就依照經脈來調理。這是治療的大原則。凡是臟腑有積聚,就要詢問病人年齡大小,需要瀉的就瀉。凡是虛損,不論年齡大小,需要補的就補,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斟酌使用。(《千金方》)
原文
陳延之曰。自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涼。觸犯禁忌。暴竭津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便竭其津液。因滯著床廗。
白話
陳延之說:有些年輕力壯的人,不避風寒,觸犯禁忌,突然耗盡津液,即使得了小病,都不能隨便用瀉藥攻下。一瀉就會使其津液枯竭,因而滯留床上。
原文
(按千金。因。作困。無廗字。)動經年歲也。初始皆宜與平藥治也。宜利者。乃轉就下之耳。唯小兒不在此例。大法宜知如此也。夫長宿人病。宜服利湯藥者。未必頓盡一劑也。皆視其利多少。且消息之。於一日之寬也。(千金。作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明後更合一劑。(千金。明。作於。)不必服盡。但以前後利勢相成耳。氣力堪劑者。不制也。(千金。制。作論。)病源宜服利藥。治取除者。服湯之後。宜將丸散也。時時服湯。助丸散耳。夫病是服利湯得差者。從此以後。慎不中服補湯也。得補。病勢則還覆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則重弊也。若初差。氣力未展平復者。(千金。展。作甚。)當消息之。宜服藥者。當以平和藥。逐和之也。若垂平復。欲將補益丸散者。自可以意䉼量耳。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湯下。便除胸腹中瘀積痰實。然後可將補藥。復有虛人積服補藥。或中實食為害者。可止服利藥除之。復有平實之人。暴虛空竭者。亦宜以微補藥。止以和之。而不可頓補也。暴虛微補則易平也。過補。喜否結為害也。夫極虛極勞病。應服補湯者。
白話
(按《千金方》,「因」作「困」,無「廗」字。)常會持續一年半載。剛開始都應該用平和的藥來治療。需要瀉下的,才轉而用攻下藥罷了。只有小孩不在此限。大體原則應該要知道是這樣。長期患病的人,適合服用瀉藥湯劑的,不一定非要一次服完一劑。都要觀察他瀉下的情況多少,再斟酌調養,在一天之內從容處理。(《千金方》作「觀察瀉下足夠了就停止。」)病根沒有清除的,第二天或以後再配一劑。(《千金方》,「明」作「於」。)不必全部服完,只要讓前後瀉下的藥力相互接續成就即可。體力能承受藥劑的,就不加以限制。(《千金方》,「制」作「論」。)病根適合服用瀉藥,治療以求去除的,服完湯藥之後,應該配合丸散。偶爾服用湯藥,來輔助丸散罷了。那些病是服用瀉藥湯劑而痊癒的人,從此以後,千萬不要服用補湯。一補,病勢就會反覆再次形成。再對他進行瀉下,那個人就會更加虛損。如果剛痊癒,體力還沒完全恢復平復的,(《千金方》,「展」作「甚」。)應當調養。需要服藥的,應該用平和的藥物,逐步調和它。如果即將平復,想要服用補益的丸散,自然可以根據情況酌量。那些有長期疾患的人,不妨礙行走,體力沒有衰退,想要服用補益藥物,不論寒熱順應適宜,以及丸散,就可以先服用瀉藥湯劑攻下,隨即清除胸腹中的瘀積痰食,然後才能服用補藥。還有虛弱的人長期服用補藥,有時會因體內實滯或飲食傷害的,可以暫停服用瀉藥來清除它。還有平常充實的人,突然虛弱空虛的,也適合用微量的補藥,只用以調和,但不可以驟然進補。突然虛弱用微量補藥就容易平復。補得過多,喜歡的也會鬱結成為禍害。那些極度虛弱、極度勞損的病,應該服用補湯的,
原文
(千金。此下。有不過三劑即止。若治八字。非是。)風病。應服治風湯者。此皆非三五劑可治也。自有滯風洞虛。積服數十劑。及至百餘劑。乃可差者也。然應隨宜增損之。以逐其體。寒溫澀利耳。(家宿禰公醫心方。引小品方。)
白話
(《千金方》此下,有「不過三劑即止,若治」八字,是不對的。)風病,應該服用治風湯藥的,這些都不是三五劑就能治好的。自然有留滯的風邪與全面虛弱,需要累積服用數十劑,甚至到一百多劑,才能痊癒。然而應當根據情況增減藥量,來順應其體質的寒溫澀利罷了。(《醫心方》引《小品方》)
原文
按陳氏去仲景甚近。此說精邃剴切。非後世膚識之徒。所能道及。真醫家之典型。豈可不三複乎。
白話
按:陳氏離張仲景的時代很近。這番言論精闢深刻、切中要害,不是後世見識膚淺的人所能達到的,真是醫家的典範,怎能不反覆體會呢?
原文
張景岳曰。治病之則。當知邪正。當權重輕。凡治實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賊也。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傷一禾矣。有二去四。傷二禾矣。若識禾不的。俱認為稗。而計圖盡之。則無禾矣。此用攻之法。貴乎察得其真。不可過也。凡治虛者。譬之給餉。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餉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軍之眾。又豈擔石之糧。所能活哉。一餉不繼。將並前餉而棄之。而況於從中克減乎。此用補之法。貴乎輕重有度。難從簡也。(景岳全書。)
白話
張景岳說:治病的原則,應當辨別邪正,應當權衡輕重。凡是治療實證,好比在田裡除草。禾苗中長出稗草,是禾苗的禍害。有一株就去掉一株,有兩株就去掉兩株,這是除草的好方法。如果有一株卻去掉兩株,就傷到一株禾苗了;有兩株卻去掉四株,就傷到兩株禾苗了。如果辨識禾苗不夠精準,全都當作稗草,而打算全部除盡,那就沒有禾苗了。這就是用攻伐之法的關鍵,在於察看得真實,不可過度。凡是治療虛證,好比發放糧餉。一人給一升,十人給一斗,每天的糧餉就足夠了。如果一百人給一斗,一千人給一斛,而三軍將士眾多,又豈是一擔一石的糧食所能養活的呢?一次的糧餉接續不上,將會連同之前的糧餉也一同捨棄,又何況從中剋扣減少呢?這就是用補益之法的關鍵,在於輕重有度,難以簡單從事。(《景岳全書》)
原文
按景岳又曰。攻但可用於暫。不可以收緩功。補乃可用於常。不可以求速效。此概論也。(前卷既有詳辨。宜參。)又曰。凡臨證治病。不必論其有虛證無虛證。但無實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補以調營衛精血之氣。亦不必論其有火證無火證。但無熱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溫以培命門脾胃之氣。斯說似精。然病有雖無實不受補者。有雖無熱不必溫者。則亦是不免拘墟之見矣。李念莪本草通玄曰。凡用滋補藥。病不增。即是減。內已受補故也。用克伐藥。病不減。即是增。內已受伐故也。馮楚瞻錦囊秘錄曰。邪重於本。則以瀉為補。本重於邪。則以補為瀉。並是。
白話
按:張景岳又說:攻法只可用於暫時,不能用來收緩慢的功效;補法則可用於平時,不能用來求取快速的效果。這是概略的說法。(前卷已有詳細辨析,應當參看。)又說:凡是臨證治病,不必論斷它有虛證還是沒有虛證,只要沒有實證可作為依據,而為病的,就應當兼用補法來調理營衛精血之氣;也不必論斷它有火證還是沒有火證,只要沒有熱證可作為依據,而為病的,就應當兼用溫法來培補命門脾胃之氣。這個說法似乎精闢,但是疾病有雖然沒有實證卻不能接受補法的,有雖然沒有熱證卻不必用溫法的,那麼這也就不免是目光局限的見解了。李念莪《本草通玄》說:凡是使用滋補藥物,病情不增加,就等於是減輕,這是因為體內已經接受了補益的緣故。使用攻伐藥物,病情不減輕,就等於是加重,這是因為體內已經受到了攻伐的緣故。馮楚瞻《錦囊秘錄》說:邪氣重於正氣,那麼就把瀉法當作補法;正氣重於邪氣,那麼就把補法當作瀉法。這些論述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