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曾省翁曰。凡療小兒。非以一體之謂。不可同常之見。所言投藥者。或用投之於簡。(徑也。)投之於端。(的也。)投之久練。(純熟也。)投之窮研。(精研也。)投之益後。投之勝前。良工用心之至。是謂投藥之專。若以重劑投於雛。(乳小也。)或以峻藥投於貴。(峻。謂嚴緊藥也。)直不可混淆而設。造次而施。合以通利者。審問扶而下之。當用益補者。察詳按而調之。孰謂恣妄之有耶。所謂不可攻擊者。曰虛。曰幼。曰嬌。曰重。不宜冒致者。曰久。曰閉。(不言所受。)曰冗。(用藥眾多。)曰競。(爭與攻擊。)復加以母之情僻。(執滯也。)父之性急。(愚憨也。)子之意頑。(不服藥也。)病之候難。(傳過壞證。)母之殢神。父之執祟。如此人事。曷可勉強而與勞心枉究哉。(活幼口議。)
曾省翁說:凡是治療小兒疾病,不能用對待成年人的方式來對待,不能用平常的見解。 所說的投藥,有的投在簡潔(徑直),有的投在精確(明確),有的投在久練(純熟),有的投在窮研(精研),投藥要對後續有益,投藥要勝過之前,這是良醫用心到了極致,這就是投藥的專門方法。 如果用重劑投給嬰兒(小兒),或用峻藥投給虛弱者(峻,是指嚴格的藥),萬萬不可混淆設置,匆忙施治。 適宜通利的,要詳細審問後再下藥;應當補益的,要仔細診察後再調整。 怎麼會有任意妄為的呢? 所說不可攻伐的:有虛、有幼、有嬌、有重。 不宜冒犯禁忌的:有久、有閉(不說所受的原因)、有冗(用藥過多)、有競(爭相攻伐)。 再加上母親的情緒偏執(固執),父親的性子急躁(愚癡),孩子的意志頑固(不服藥),疾病的證候難以把握(傳變成壞證),母親的耗神,父親的固執。 像這樣的人事,怎麼可以勉強而白白耗費心力去究究呢?(《活幼口議》)
原文
劉通真曰。經言六歲已下為小兒。然小兒與大人異療者。以有撮口急慢驚忤疳癇等候。當須別為方論。余病與大人不殊。
劉通真說:經書上說六歲以下為小兒。 然而小兒與大人治療方法不同的是,因為有撮口、急慢驚風、客忤、疳積、癲癇等證候,應當另作方論。 其他疾病與大人沒有不同。
原文
(如吐瀉傷風傷寒之類。受病一同大人。兼聚同用之。)然小兒純陽。病則熱多冷少。其藥宜少冷於大人為得。其有用溫藥處。當以意減損之。
(如吐瀉、傷風、傷寒之類,發病與大人相同,可以一起用藥。)然而小兒純陽,患病則熱多寒少,用藥應比大人稍涼為宜。 如有用溫藥的地方,應當根據情況減少用量。
原文
(如水瀉白痢胃冷之類。亦用溫藥也。)若丸散用之。亦在醫者裁酌。(劉方明幼幼新書。引萬全方。)
(如水瀉、白痢、胃冷之類,也用溫藥。)如果是丸散,用量也在醫者斟酌裁奪。(劉方明《幼幼新書》,引《萬全方》。)
原文
張戴人曰。夫乳者。血從金化而大寒。小兒食之。肌肉充實。然其體為水。故傷乳過多。反從濕化。濕熱相兼。吐痢之病作矣。醫者不明其本。輒以紫霜進食此金白餅之屬。其中皆巴豆杏仁。其巴豆。大熱有大毒。杏仁小熱有小毒。小兒陽熱。復以熱毒之藥。留毒在內。久必變生。故劉河間先生以通聖涼膈神芎益元治之。皆無毒之藥。或曰。此大人所服之藥。非小兒所宜也。余聞笑曰。大人小兒。雖年狀不同。其五藏六府豈復殊耶。大人服多。小兒服少。其實一也。(儒門事親。)
張從正說:乳汁,是血液從金化而生,非常寒涼。 小兒吃了,肌肉充實。 但小兒的體質屬水,所以乳汁吃得過多,反而從濕化。 濕與熱相兼,嘔吐腹瀉的病就發作了。 醫者不明白這個根本原因,就動輒用紫霜丸、白餅子之類的藥。 其中都有巴豆、杏仁。 那巴豆,大熱有大毒;杏仁,小熱有小毒。 小兒陽氣偏盛,再用這些熱毒之藥,毒素留在體內,日久必然發生變證。 所以劉河間先生用通聖散、涼膈散、神芎丸、益元散來治療,都是無毒的藥。 有人說:這是大人才服的藥,不適合小兒。 我聽了笑著說:大人的小兒,雖然年齡大小不同,但他們的五臟六腑難道還有什麼不同嗎? 大人服多,小兒服少,其實是一樣的。(《儒門事親》。)
原文
梁逢堯曰。調治小兒之法。當須慎護腎胃氣也。緣小兒未有天癸之旺。而常依四時胃氣為本。故不病之治。不可容易損其胃氣也。胃氣一虛。病皆滋長。輕者至重。重者必死。此決然之理也。觀今醫者。不深念慮。而云小兒純陽之氣。凡有疾病。須當疏下。是以世之為醫者。執此而妄恣疏泄。因此而死斃者。不可勝紀。良可嘆也。雖然疏下在乎審諦。而不可過。調理小兒之要也。(幼幼新書。引惠眼觀證。)
梁逢堯說:調治小兒的方法,應當慎重守護腎氣和胃氣。 因為小兒還沒有天癸的旺盛,而常常依靠四時的胃氣為根本。 所以在沒有病的時候治療,不可輕易損傷胃氣。 胃氣一旦虛弱,疾病都會滋長蔓延,輕的變成重的,重的必然死亡。 這是必然的道理。 看如今的醫者,不深入思考,就說小兒有純陽之氣,凡有疾病,應當瀉下。 因此世上的醫者,固執此說而妄自瀉下泄導,因 此而死亡的人,數都數不過來。 實在令人感慨! 雖然瀉下在於審慎明辨,而不可過度,這才是調養小兒的要點。(《幼幼新書》,引《惠眼觀證》。)
原文
張景岳曰。有謂小兒為純陽之體。故多宜清涼之治者。此說尤為誤人。按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男子二八。而後天癸至。夫天癸者。陰氣也。小兒之陰氣未至。故曰純陽。原非陽氣有餘之謂。特稚陽耳。稚陽之陽。其陽幾何。使陽本非實。而誤認為火。則必用寒涼。妄攻其熱。陰既不足。又伐其陽。多致陰陽俱敗。脾腎俱傷。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又王節齋曰。小兒無補腎法。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既滿之後。妄用虧損。則可用藥補之。若受胎之時。稟之不足。則無可補。稟之原足。又何待於補也。嗚呼。此何說耶。夫小兒之陰氣未成。即腎虛也。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亦腎虛也。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陰絕則孤陽亦減矣。何謂無可補耶。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
張景岳說:有人說小兒是純陽之體,所以適宜多用清涼的方法治療,這種說法尤其誤人。 按《上古天真論》說:女子十四歲,男子十六歲,而後天癸到來。 天癸,就是陰氣。 小兒的陰氣還沒有到來,所以叫做純陽。 本來不是說陽氣有餘,只不過是稚弱的陽氣罷了。 稚陽的陽,能有多少呢? 假如陽本來不實,卻誤認為是火,就必然用寒涼的藥,妄攻其中的熱。 陰既然不足,又再伐其中的陽,往往導致陰陽俱敗,脾腎俱傷,又將依靠什麼,而盼望它生存呢? 又王節齋說:小兒沒有補腎的方法。 說男子到十六歲,腎才充滿;既然充滿了,如果妄加虧損,就可以用藥補之。 如果稟受胎氣時稟受不足,就無可補;稟受本來充足,又何必等待補呢? 嗚呼,這是什麼說法呢? 小兒的陰氣未成,就是腎虛。 或者父母慾望過多,稟受的水虧,也是腎虛。 陰既然不足,卻不知道補它,陰竭了則孤陽也將衰減了。 怎麼能說無可補呢? 這個道理只有薛立齋獨得其中。
原文
(類經。按錢仲陽既有地黃丸方。薛氏實祖其意。非獨得之也。)
(《類經》。按:錢仲陽已有地黃丸方,薛氏其實是師法他的意思,並非獨得。)
原文
馮楚瞻曰。治小兒疾病。較之男子夫人。其難尤甚。但小兒易怒傷肝。恣食傷脾。大人窮欲傷腎。多思傷心。郁思傷脾。惱怒傷肝。悲哀傷肺。故書治小兒之法。猶浣衣之去垢者居多。以其所犯多屬標證也。治大人之法。猶植樹之培根者居多。以其所犯多屬本證也。然小兒亦有因先天怯弱致疾。大人亦有因倍食傷胃抱疴。小兒而犯不足。大人而犯有餘。於此並可互參。況氣血有偏而成病。病則怪變百端。大人而犯小兒之病。小兒而犯大人之病。病既雷同。治何可執。(錦囊秘錄。)
馮楚瞻說:治療小兒疾病,與男子、女人相比,尤其困難。 但小兒容易發怒傷肝,放肆飲食傷脾;大人過度慾望傷腎,多思傷心,抑鬱思慮傷脾,惱怒傷肝,悲哀傷肺。 所以記述治療小兒的方法,像洗衣服去除污垢的居多,因為小兒所犯的大多屬於標證。 治療大人的方法,像種樹培育根部的居多,因為大人所犯的大多屬於本證。 然而小兒也有因先天怯弱而致病的,大人也有因過度飲食傷胃而抱病的。 小兒犯了不足,大人犯了有餘,於此兩者都可以互相參考。 何況氣血有偏頗而形成疾病,疾病則奇異變化多端。 大人犯了小兒的病,小兒犯了大人的病,疾病既然雷同,治療怎麼可以固執一端呢?(《錦囊秘錄》。)
原文
徐洄溪曰。小兒之與成人。即病相同者。治亦迥異。如傷食之證。反有用巴豆硃砂。其餘諸證。多用金石峻厲之藥。特分兩極少耳。此古人真傳也。後世不敢用。而以草木和平之藥治之。往往遷延而死。此醫者失傳之故。(醫學源流論。)
徐洄溪說:小兒與成人,即使疾病相同,治療也大不相同。 如傷食的病證,反而有用巴豆、硃砂的。 其他各種病證,多用金石峻厲的藥物,只是分量極少罷了。 這是古人的真傳。 後世不敢用,而用草木和平的藥物來治療,往往拖延而死亡。 這是醫者失傳的緣故。(《醫學源流論》。)
原文
按千金小兒門云。治其時行節度。故如大人法。但用藥分劑少異。藥小冷耳。此通真所本也。蓋嬌嫩之體。腸胃綿脆。虛實寒熱。皆易更變。古人所論當矣。惟稟厚壯實。其病屬熱者。苦寒克伐。固所不妨。稟薄羸弱。其病屬寒者。辛溫補益。是其主對。金石之藥。亦或有可施。但云之多用則謬矣。要之諸家之見。俱不能無失。今駢舉之。以備學者酌中焉。又聖惠方診豆瘡論曰。凡食乳嬰孩。湯藥不可與童兒同療。則藥過劑必有損也。又曰。若用湯藥。宜療於乳母也。二說俱是。如服藥多少。其說載第十二卷中。宜並參。
按:《千金要方》小兒門說:治療小兒的時令疾病節度,所以如同大人的方法。 只是用藥的分量稍少一些,藥稍偏涼罷了。 這是通真所本的。 嬌嫩的體質,腸胃柔軟脆弱,虛實寒熱,都容易改變。 古人的論述是很恰當的。 只有稟賦厚實強壯的,其病屬熱的,用苦寒克伐的藥,本來無妨。 稟賦薄弱瘦弱的,其病屬寒的,用辛溫補益的,是其主對。 金石的藥,或者也有可以使用的。 但說多用就錯了。 總之各家的見解,都不能沒有缺失。 現在并列舉出來,以供學者酌中參考。 又《聖惠方》診豆瘡論說:凡是吃奶的嬰孩,湯藥不可以和童兒同樣治療,否則藥物過量必然有損。 又說:如果用湯藥,適宜由乳母來服用。 這兩種說法都是對的。 如服藥多少的說法,記載在第十二卷中,應當一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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