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孫真人云。凡小兒四五歲。只會叫人。不能言語者。以赤小豆研末。酒調。塗於舌下。二三次。即能說話。白話提出修訂孫真人說,凡是小兒四五歲,只會叫人,不能說話的,用赤小豆研磨成粉末,用酒調和,塗在舌下,兩三次,就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