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發汗後飲水。水灌之。其人必喘。水藥不得入口。入則為逆。傷寒結胸無熱證者。宜與平和之藥。若以水灌之。益令熱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即煩。微令汗出後。腹中痛。可服和氣止痛之藥。白話提出修訂凡是發汗之後喝水,或是用水澆灌身體,這個人一定會氣喘。水和藥不能喝入口,喝進去就會造成病情逆轉。傷寒病出現結胸,卻沒有熱證表現的,應該給予性質平和的藥物。如果用水澆灌病人,反而會讓熱邪無法散出。應當出汗卻沒有出汗,就會心煩。稍微讓汗出來之後,腹部疼痛,可以服用調和氣機、止痛的藥物。
原文寸口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即為腹鳴。醫不知而反飲其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病必甚也。白話提出修訂寸口脈象浮而大,醫生反而用瀉下法治療,這是嚴重的錯誤。脈浮表示血虛,脈大代表有寒。寒氣互相搏結,就會產生腸鳴。醫生不明白這個道理,反而給病人喝水,讓病人大量出汗。水遇到寒氣,寒與水交結,病情必定會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