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微數之脈不可灸。因熱為邪。必致煩逆。內有損骨傷筋血枯之患。脈當以汗解。反以灸之。邪無所去。因火而盛。病當必重。此為逆治。若欲解者。當發其汗而解也。白話提出修訂凡是微弱而數的脈象,不可以施用灸法。因為熱邪入侵,必然導致心煩氣逆。內部有損傷筋骨、耗傷血液的禍患。這種脈象應當用發汗來解除,反而用灸法,邪氣沒有出路,因為火熱而更加旺盛,病情必然加重。這是錯誤的治療。如果想要解除病痛,應當發汗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