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上為粗末,每用一兩,水三碗同煎至一碗半,澄去滓,乘熱熏,通手浴,不拘時候。白話提出修訂將上述藥材搗成粗末,每次使用一兩,加入三碗水一同煎煮到剩下一碗半,沉澱後去除藥渣,趁熱用藥氣薰蒸,待藥液溫度適手時再浸泡洗浴,不受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