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諸獸禁第十四

諸獸禁第十四

諸獸禁第十四11
原文
《食經》云:凡諸獸,有歧尾奇紋異骨者,不可食,皆成病,殺人。又云:獸赤足食之,殺人。又云:凡臭獸無創者,勿食,殺人。又云:獸自病瘡死,食之傷人。又云:肉中有腥如朱,不可食之。又云:凡避飢空腸,勿食肉,傷人。又云:生肉若熟肉有血者,皆殺人。
白話
《食經》說:凡是各種野獸,有分叉的尾巴或奇異紋理及異常骨骼的,都不可以吃,吃了都會生病,危害性命。又說:有紅色腳的野獸,吃了會危害性命。又說:凡是發臭的野獸沒有外傷的,不要吃,吃了會危害性命。又說:野獸因病長瘡而死,吃了會傷害人。又說:肉中有像朱砂一樣的腥味,不可食用。又說:凡是飢餓空腹時,不要吃肉,會傷害人。又說:生肉或熟肉帶血的,都會危害性命。
原文
《膳夫經》云:凡肉久置,合器中食之,殺人。
白話
《膳夫經》說:凡是肉放置太久,又裝在容器中拿來吃的,會危害性命。
原文
又云:肉脯魚臘,至夏入秋。不可食,令人得病。
白話
又說:肉乾和魚臘,到了夏天進入秋天這段時間,不可食用,會使人得病。
原文
《養生要集》云:臭(自死)畜口不閉,食之傷人。又云:凡臭(自死)獸伏地,食之殺人。又云:癸肉自動,不可食之。又云:凡禽獸肝臟有光者,不可食,殺人。又云:凡脯置於米盆中不可食,殺人。又云:脯勿置黍甕中,食之閉氣傷人。
白話
《養生要集》說:發臭的(自己死掉的)牲畜嘴巴不閉合,吃了會傷害人。又說:凡是發臭的(自己死掉的)野獸趴在地下,吃了會危害性命。又說:癸肉自己動起來,不可食用。又說:凡是禽獸的肝臟發光的,不可食用,會危害性命。又說:凡是肉乾放在米盆中的不可食用,會危害性命。又說:肉乾不要放在黍米甕中,吃了會閉氣傷害人。
原文
又云:凡豬羊牛鹿諸肉,皆不可以偲木、棗木為劃炙食之,入腸里生蟲,傷人。
白話
又說:凡是豬、羊、牛、鹿等各種肉,都不可以用偲木、棗木做成的砧板來切烤肉吃,吃進肚子裡會生蟲,傷害人。
原文
又云:銅器蓋熱害汁入食中食之,發惡瘡肉疽。
白話
又說:用銅器蓋著讓汁液發熱進入食物中吃了,會發出惡瘡和肌肉上的毒瘡。
原文
又云:凡生肉五臟等,著草中自搖動及得酢咸不及(反)色。
白話
又說:凡是生肉和五臟等,放在草中自己搖動,以及遇到醋和鹽改變不了(恢復)顏色的。
原文
隨(墮)地不汙,與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殺人。
白話
掉到地上不沾染髒物,給狗吃,狗不吃的,都有毒,吃了會危害性命。
原文
又云:凡膩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經宿,又在盆器中熱,蓋氣不泄者皆殺人。又云:脯炙之不動,得水復動,食之殺人。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殺人。又云:穢飯腇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白話
又說:凡是油膩的羹和肉汁在釜中覆蓋著,如果過了一夜,又在盆器中加熱,蓋著透不進氣的都會危害性命。又說:烤肉烤了不動,碰到水又動起來,吃了會危害性命。又說:凡是肉做成肉乾,不肯乾燥就吃的,會危害性命。又說:腐臭的飯和腐爛的肉,吃了對人不利,會形成疾病。
原文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並不可食之。
白話
又說:在茅草屋中的肉乾名叫漏脯,藏在蜂蜜容器中的肉乾名叫郁脯,都不可食用。
原文
又云:凡夫陰積日及連兩蟲宿生魚生肉膾等,不食,不利人。《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腦,大不佳。
白話
又說:凡是累積陰氣的日子以及接連兩蟲的夜晚,所存放的生魚、生肉切片等,不要吃,對人不利。《千金方》說:不要吃一切動物的腦,非常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