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小兒方例第一

小兒方例第一

小兒方例第一7
原文
《小品方》云:黃帝云:人年六歲以上為小,十八以上為少,二十以上為壯,五十以上為老也。
白話
《小品方》說:黃帝說:人年齡六歲以上稱為小,十八歲以上稱為少,二十歲以上稱為壯,五十歲以上稱為老。
原文
其六歲以還者,經所不載,是以乳下嬰兒病難治者,皆無所承按也。
白話
至於六歲以下的,醫經沒有記載,因此哺乳期嬰兒的病難以治療,都是因為沒有可以依據的參考資料。
原文
中古有巫妎立小兒《顱囟經》以占夭壽,判疾病死生,世相傳有少小方焉。
白話
中古時期有巫妎創立小兒《顱囟經》來占卜長壽或早逝,判斷疾病和死生,世人相傳有小兒的藥方。
原文
今按:《太素經》云:小兒初生為嬰,能笑為⿰歹𠅆腉(兒)。《經義解》云:小兒初生號赤子。
白話
現在按:《太素經》說:嬰兒初生稱為嬰,會笑後稱為孩。《經義解》說:嬰兒初生稱為赤子。
原文
《產經》云:凡兒生當長一尺六寸,重十七斤。
白話
《產經》說:凡是嬰兒出生時應身高一尺六寸,體重十七斤。
原文
《針灸經》云:十歲小兒,七十老人不得針,宜灸及甘藥。
白話
《針灸經》說:十歲的孩童和七十歲的老人不可針灸,適宜艾灸以及服用性味甘甜的藥物。
原文
《千金方》云:凡新生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屎大。
白話
《千金方》說:凡是新生嬰兒出生七天以上,到週歲以內,針灸不超過七壯,艾炷如麻雀糞便般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