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合藥料理法第六

合藥料理法第六(1)

合藥料理法第六32
原文
《千金方》云:凡搗藥法,燒香,灑掃,潔淨,勿得雜語,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過,多為佳。和合已訖,置於佛前案上。
白話
《千金方》說:凡是搗藥的方法,要燒香、灑水掃地,保持潔淨,不可以有雜亂的言語,應當讓童子來搗藥。務必使藥材細膩熟透,搗杵的次數可以達到千萬下,越多越好。調和完成之後,放置在佛前的桌案上。
原文
啟告十方、三寶、藥王、藥尚、耆婆、菩薩、俞附、扁鵲,一心求請,咒愿具述,本心即有神助,八方生氣充溢,四體當以四時王相日造。所求皆得。攘災減惡,病者得瘥,死者更生。
白話
稟告十方世界、佛法僧三寶、藥王菩薩、藥上菩薩、耆婆大醫、諸位菩薩、俞跗、扁鵲,一心祈求請願,完整陳述咒願,內心自然會有神靈相助,八方的生氣就會充滿洋溢。身體應當在四季中旺相的日子製作。所求的都得以實現。能夠消除災禍、減少罪惡,生病的人得以痊癒,瀕死的人得以重生。
原文
凡合腎氣,署預及諸大五蟲,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
白話
凡是調配腎氣丸、薯蕷丸以及各種大五蟲丸、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藥。
原文
合時勿令婦女、小兒、產婦、喪孝、痼疾、六根不具之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凶。其續命、麻黃、大黃等諸小湯不在禁限。
白話
調配的時候,不可以讓婦女、小孩、產婦、帶有喪事或孝服的人、患有久治不癒疾病的人、六根不全的人,以及雞、狗等六畜看見,否則不吉利。至於續命湯、麻黃湯、大黃湯等各種小湯劑,則不在這個禁忌範圍內。
原文
比來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藥,隨便市上僱人搗合。
白話
近來鄉下村莊的人家,因為從市場買到藥材,就隨意在市場上僱人搗藥調配。
原文
非止眾見,諸不如法,至於石斛等諸難搗之藥,費人功力作者,悉盜棄之。
白話
不只是讓眾人看見,而且種種做法都不合規矩,甚至對於石斛等難以搗碎的藥材,需要耗費人力的,都被偷偷丟棄了。
原文
又為塵埃穢氣,皆入藥中羅篩,粗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嗅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與杇木不殊。
白話
再加上灰塵和污穢之氣都混入藥中,過篩時,粗劣的藥渣隨風飄揚,又被眾人用口品嘗、用鼻子嗅聞,藥材的精華之氣,全部散失殆盡,和腐朽的木頭沒有差別。
原文
又復服餌,不能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宜熟思之。
白話
然後再服用這些藥餌時,又不能依照正確的方法,等到藥服用完畢,反而更加虛弱損傷,於是就誹謗醫生開的處方沒有效果。像這樣的情況,並不是醫生的過錯,應該要仔細思考這個問題。
原文
凡百藥皆不欲數數曬曝,多見風日,氣力即薄歇無用,宜熟知之。
白話
凡是各種藥材,都不適合頻繁地曬太陽、吹風,如果過多地暴露在風和陽光下,藥力就會變得薄弱、耗散而失去效用,應當熟知這個道理。
原文
諸藥未即用者,候天晴時,烈日一日曝之,令火干。火干以新瓦甕貯之,泥頭密封。須用開取,即急封之。勿令中風。雖經年亦如新也。
白話
各種藥材如果還不馬上使用,就等待天氣晴朗時,在烈日下曝曬一天,讓它完全乾燥。藥材乾燥後,用新的瓦甕貯藏,用泥封住甕口,使其緊密。需要用的時候再打開取藥,取完後要立刻密封起來。不要讓藥材接觸到風。這樣即使經過多年,藥材也像新的一樣。
原文
其丸散以瓷器貯,蠟封之勿泄,則三十年不壞。諸杏仁及子等藥瓦器貯則鼠不能得之。
白話
至於丸藥和散劑,要用瓷器來貯藏,並用蠟封好,不讓藥氣洩漏,這樣三十年都不會壞。各種杏仁、果仁等藥材,用瓦器貯藏,老鼠就無法偷吃了。
原文
凡貯藥法,皆去地四尺,則土濕之氣不中之。
白話
凡是貯藏藥材的方法,都要離地四尺,這樣地上的濕氣就不會侵襲到藥材。
原文
凡藥冶擇熬炮訖,然後稱之,以依方。不得生稱。
白話
凡是藥材,必須經過修治、揀選、炒製、炮製完成之後,再來稱重,以便依照藥方配製。不可以直接用生的藥材稱重。
原文
凡藥治,凡諸果子仁皆去尖頭赤皮,雙仁仍切之。凡茯苓、夕藥須白者,瀉藥唯赤者。
白話
凡是處理藥材,各種果實的種仁都要去掉尖頭和紅色的外皮,如果是雙仁的還要切開。凡是茯苓、白芍藥要用白色的,而瀉藥則只用赤芍藥。
原文
凡石斛皆以硬推打,令碎,乃入臼;不爾,搗,不可熟。牛膝、石斛等入湯,擘碎用之。
白話
凡是石斛,都要用堅硬的東西推打,使它破碎,然後再放入臼中搗;如果不這樣做,直接搗,是搗不熟的。牛膝、石斛等藥材放入湯劑時,要掰碎後使用。
原文
凡菟絲子,暖湯洮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漬經一宿,漉出曬微白,皆搗之不盡者,更以酒漬經二五日乃出,更曬微干,搗之須臾,悉盡極易碎。
白話
凡是菟絲子,要用溫水淘洗去除沙土,然後瀝乾,再用溫酒浸泡一個晚上,撈出來曬到稍微發白。如果還有搗不碎的,就再用酒浸泡個兩到五天再拿出來,再次曬到稍微乾燥,稍微搗一下,很快就全部搗碎了,非常容易破碎。
原文
凡枳殼、厚朴、甘草、桂、黃柏諸木皮及諸毛、羽、貝、齒、牙、蹄、甲、龜、鱉、鯖、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白話
凡是枳殼、厚朴、甘草、肉桂、黃柏等各種樹皮,以及各種動物的毛、羽、貝殼、牙齒、蹄、甲、龜甲、鱉甲、鯖魚、鯉魚等的甲殼、皮、肉、骨、角、筋、鹿茸等,都要用火炙烤。蛇蛻下的皮要稍微烤一下。
原文
凡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茸、羊角、牛黃、蒲黃、丹沙者,湯熟細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合服之。
白話
凡是各種湯劑中要用到酒的,都要在湯將要煮好時再加入。凡是湯劑中用到了麝香、犀角、鹿茸、羊角、牛黃、蒲黃、丹砂的,要將這些藥材研磨成像粉末一樣的細末,在湯藥煮好、準備服用之前,放入湯中,攪拌均勻,然後一起服用。
原文
凡生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納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凡銀屑,皆以水銀和成泥。
白話
凡是新鮮的麥門冬、生薑,放入湯劑時都要切開,然後搗三次、絞三次,取得藥汁。等到湯藥煮好、去除藥渣後,再將藥汁放入,煮五、六滾,依照方中的升數來決定用量,不可以和其他的藥材一起煮。另一種方法是切成薄片使用。凡是銀屑,都要用水銀調和成泥狀。
原文
凡用乳等諸石,以玉錘水研三日三夜,漂練,務令極細。
白話
凡是使用鐘乳石等各種石類藥材,要用玉錘在水中研磨三天三夜,然後漂洗提煉,務必要讓它變得極其細膩。
原文
凡用麥蘖、曲米、大豆、黃卷、澤蘭、蕪荑、僵(紀良反)蠶、乾漆、蜂房,皆微炒。
白話
凡是使用麥芽、神曲、大豆、豆黃卷、澤蘭、蕪荑、僵蠶、乾漆、蜂房,都要稍微炒一下。
原文
《本草》云: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稱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
白話
《本草經》說:凡是湯劑、藥酒、膏藥,舊的藥方都說要「㕮咀」,意思是稱好藥材後,把它們搗成大豆般大小。然後再吹去細末,這樣做其實很不恰當。因為藥材有容易搗碎和難以搗碎的區別,產生的細末有多有少,這樣稱出來的兩數就不會均勻了。
原文
(今按:《新注》云:㕮咀者,粗搗之義。《葛氏方》:㕮咀者,皆應細切。)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瘥,得無末而粒片調於藥力,同出無生熟也。
白話
(現在按:《新修本草》注說:㕮咀,就是粗略搗碎的意思。《葛氏方》說:㕮咀,都應該細切。)現在的做法都是細切,比較簡略,使得藥材像㕮咀過的狀態更好,這樣可以沒有細末,而藥粒藥片均勻,藥力也能一致地煎煮出來,不會有生熟不均的問題。
原文
(今按:《範汪方》云:皆當去末也,末則濁難飲,不除令人煩。)
白話
(現在按:《範汪方》說:都應該去除細末,有細末會使藥湯混濁難以飲用,不除去會讓人煩躁。)
原文
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隨方所言。
白話
凡是製作丸劑、散劑的藥材,也要先細切,然後曬乾,再來搗碎。有的藥材需要分開搗,有的則需要合在一起搗,這要依照藥方上的說明來做。
原文
其潤濕藥如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乾,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值陰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仍搗之。
白話
那些質地濕潤的藥材,例如麥門冬、乾地黃這一類的,都要先切開曬乾,然後單獨搗碎。再拿出來細細地掰開。如果曬乾時遇到陰雨天氣,也可以用微火烘乾。等到藥材乾燥後,稍微放置一會兒,冷卻後再進行搗碎。
原文
凡濕藥燥皆太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稱,為正。
白話
凡是濕潤的藥材,乾燥後重量都會損耗很多,所以應該預先增加份量,等到藥材變成碎屑狀時再來稱重,這樣才是正確的。
原文
(今按:《新注》云:夫濕藥細切,日乾三分一分耗。)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白話
(現在按:《新修本草》注說:濕潤的藥材細切後,經過日曬乾燥,會損耗三分之一。)但在湯劑和藥酒中就不需要這樣做了。
原文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密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
白話
凡是篩丸藥,要用質地厚重、孔眼細密的絹布,這樣篩出的藥粉比藥丸本身還要細,容易製成丸;如果是篩散劑,草藥就用質地輕薄、孔眼疏鬆的絹布。
原文
於酒服則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如丸者。
白話
這樣用酒送服時就不會黏膩。如果是石類藥材,也要用細絹來篩,像篩丸藥那樣。
原文
凡篩丸散藥竟,皆更合於臼中,以杵研冶之數百過,視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
凡是篩完丸藥或散藥的藥粉後,都要再把它們放回臼中,用杵研磨數百次,直到藥粉的顏色和質地看起來均勻一致為佳。
原文
(今按:《範汪方》云:乃膏著蜜熟搗之。)
白話
(現在按:《範汪方》說:然後加入膏藥或蜂蜜,再仔細搗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