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約言

禽部

鸀鳿鳥(音燭玉)

禽部5
原文
主溪毒、砂蝨、水弩、射工、蟈等病。肉亦可食。
白話
主治溪毒、砂蝨、水弩、射工、蟈等疾病。肉也可以食用。
原文
上諸禽有毒,形色異常,白身玄首,玄身白首,及死不伸足、不閉目之類,有毒。
白話
以上各種禽類如果有毒,形體顏色異常,例如白色身體黑色頭部,黑色身體白色頭部,以及死後不伸腳、不閉眼睛之類的,都有毒。
原文
記曰:天產作陽,地產作陰。禽獸皆天地生物,而禽卵生、羽飛,又陽中之陽。雖氣味各有陰熱之分,大概肉所以養陽。
白話
記載說:天上生長的屬於陽,地上生長的屬於陰。禽獸都是天地所生的生物,而禽類是卵生、有羽毛會飛翔,又是陽中的陽。雖然氣味各有陰熱的分別,大致上肉是用來滋養陽氣的。
原文
然人之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陽足而復補陽,陰益虧矣。丹溪曰:諸肉能助起濕中之火,久而生病。
白話
然而人的身體,陽氣常常有餘,陰氣常常不足,陽氣充足卻又再補陽,陰氣就更加虧損了。丹溪說:各種肉類能夠助長濕氣中的火氣,時間久了就會生病。
原文
《素問》曰:膏粱之變,足生大丁。故禽之肉雖益人,亦不宜多食也。
白話
《素問》說:肥甘厚味的飲食變化,足以產生大的毒瘡。所以禽類的肉雖然對人有益,也不適合多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