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鑑別法 味淡甘者為上品。味苦而辛者。必採自苦竹。下品也。不宜用。
鑑別法:味淡甘者為上品。味苦而辛者,必採自苦竹,下品也,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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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之法。將活之淡竹。去其節。縱四分之一。就火上熏之。其液汁從兩端滴出。以器物受貯之。調製法 煎藥服用者。以少加為是。
採取之法:將活之淡竹,去其節,縱四分之一,就火上熏之,其液汁從兩端滴出,以器物受貯之。調製法:煎藥服用者,以少加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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