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論曰:此等諸法,並散在諸部,不可尋究,故集之一處,造次易知,所以省披討也。白話提出修訂論說:這些各種方法,都分散在各個篇章中,不容易查閱研究,所以把它們彙集在一處,倉促之間也容易了解,藉此節省翻閱探討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