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明堂者,黃帝之正經,聖人之遺教,所注孔穴,靡不指的。
所謂明堂,是黃帝的正經典籍,是聖人的遺留教誨,其中所注記的孔穴,無不有所指涉。
原文
又皇甫士安,晉朝高秀,洞明醫術,撰次甲乙,並取三部為定,如此則明堂甲乙,是醫人之秘寶,後之學者,宜遵用之。
又有皇甫士安,是晉朝的高明秀士,通曉醫術,編次甲乙經,並取三部作為定論,如此一來,明堂甲乙經便是醫者的秘寶,後世學者應當遵循使用。
原文
不可苟從異說,致乖正理,又手足十二經,亦皆有俞,手足者陰陽之交會。
不可隨意聽從異說,以免偏離正道。此外,手足十二經脈也都有俞穴,手足是陰陽交會之處。
原文
血氣之流通,外勞肢節,內連臟腑,是以原明堂之經,非自古之神解,孰能與於此哉,故立經以言疾之所由,圖形以表孔穴之名處,比來有經而無圖,則不能明脈俞之會合,有圖而無經,則不能論百疾之要也。由是觀之,書之與圖不可無也。
血氣在體內流通運行,在外聯繫肢節,在內連接臟腑,由此可見明堂經典的淵源,若非自古以來神明的見解,誰能達到如此境界。因此設立經典來說明疾病的由來,繪製圖形來標示孔穴的名稱位置。近來有經典而無圖形,就不能明白脈俞的會合;有圖形而無經典,就不能論述各種疾病的要點。由此看來,書籍與圖形缺一不可。
原文
又人形不同,長短異狀,圖象參差,差之毫釐,則孔穴乖處,不可不詳也。今依准甲乙正經,人長七尺五寸之身。
又人的形體各有不同,長短不一,圖像也會有參差不齊,若有毫釐之差,孔穴就會偏差位置,不可不詳細審察。如今依照甲乙正經為準,以人身長七尺五寸為標準。
原文
(千金方云七尺六寸四分)今半之以為圖,人長三尺七寸五分。
(千金方說七尺六寸四分)如今減半來繪製圖形,人的身長定為三尺七寸五分。
原文
(千金方云三尺八寸二分)其孔穴相去亦半之,五分為寸,其尺用古尺,其十二經脈,皆以五色作之,奇經八脈,並以綠色標記。
(千金方說三尺八寸二分)其中孔穴之間的距離也減半,五分為一寸,尺度採用古尺,十二經脈都用五種顏色來繪製,奇經八脈則用綠色來標記。
原文
諸家並以三人為圖,今因十二經而盡圖人十二身也。
諸家都以三個人為一圖,如今依據十二經脈而將人的十二個身位都繪製成圖。
原文
經脈陰陽,各隨其類,故湯藥攻其內,以灸攻其外,則病無所逃,知火艾之功,過半於湯藥矣,其針法古來以為深奧,今人卒不可解,經云,針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
經脈分屬陰陽,各依其類,因此用湯藥攻打病邪於內,用艾灸攻打病邪於外,疾病便無處逃遁。可知艾灸火灼的功效,超過湯藥一半以上。針刺的方法自古以來被認為深奧難解,如今的人忽然無法理解。經書上說:針能殺活人,卻不能救活死人。
原文
若欲錄之,恐傷性命,今並不錄針經,唯取灸法,其穴墨點者,禁之不宜灸,朱點者灸病為良,其注於明堂圖。
如果想要記錄下來,恐怕會傷害性命,如今一併不記錄針刺經文,只取用灸法。那些用墨點標記的孔穴,禁止不宜施灸;用朱點標記的孔穴,灸治疾病最為有效。這些都注記在明堂圖上。
原文
人並可覽之,黃帝素問擿孔穴原經脈,窮萬病之所始,九卷甲乙及千金方甄權楊操等諸家灸法。
人們都可以閱覽。黃帝內經素問闡述孔穴與原始經脈,探究各種疾病的起因,以及九卷甲乙經和千金方中甄權、楊操等各家的灸法。
原文
雖未能遠窮其理,且列流注及旁通,終疾病之狀爾。
雖然未能深遠地探究其中的道理,但姑且列出經脈流注及旁通之路徑,以窮盡疾病的各種狀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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