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之研究

(一)唐以前

(一)唐以前

(一)唐以前9
原文
醫藥中應用鹿茸。參照中國曆代本草書。並唐宋之主要醫方書可察其概要也。
白話
醫藥中應用鹿茸,參照中國歷代本草書及唐宋的主要醫方書,可察其概要。
原文
中國應用鹿茸。自何時始。徵諸史績。如今之證類本草。分所謂黑字白字。最足傳陶弘景校定之神農本草經之俤。此可知收載白膠於其本經之上品。鹿茸於其中品。麋脂於其下品。再參照陶弘景之序文。最晚於後漢時代。本品已供醫藥用品無疑也。再溯諸以往中尾博士(一四)(一五)云。山海經中山經部。於劑之咸王。或宣王時代。或至晚於秦始皇以前。亦有記載。再於同書之中山經。及西山經之諸山記。有產鹿及麋。再於周禮天官塚宰載有庖人獸人等制。庖人司六畜六獸六禽。亦能辨別之。獸人專罟田獸。亦能辨別之。冬則獻狼。夏則獻麋。春秋獻獸物。鄭眾庖人注曰。以麋鹿熊麕野豬兔為六畜。由是可知鹿麋之供食用。其由來久矣。雖山海經未記鹿麋之用途。亦無特別提出茸角等文字。然以常識想像之。當先秦之際。考究長命卻病藥物諸方士。如山海經。乃關於藥物記述之書。若鹿麋者。自古既為最佳食品。且其角茸。又具特殊形態。發育甚速之鹿茸。豈能無方士十分注目之乎。其藥效想自古代即有考究之矣。蓋昔時食物與藥物無區別。因此供內服者。自植物至動物頗多。自山海經內容觀之。則易明也。
白話
中國應用鹿茸從何時開始?根據史籍記載。如今之《證類本草》有所謂黑字白字的分類,最足以傳達陶弘景校定的《神農本草經》之舊貌。由此可知,收載白膠於其本經之上品,鹿茸於其中品,麋脂於其下品。再參照陶弘景的序文,最晚於後漢時代,此藥已供醫藥之用,無疑也。再追溯以往,中尾博士(一四)(一五)說:《山海經》中山經部分,於厤之咸王或宣王時代,或最晚於秦始皇以前,亦有記載。再於同書的中山經及西山經的諸山記中,有關於鹿及麋的記載。再於《周禮》天官冢宰中記載有庖人、獸人等制度,庖人掌管六畜六獸六禽,亦能加以辨別;獸人專門捕獵田獸,亦能加以辨別。冬天獻狼,夏天獻麋,春秋兩季獻野生鳥獸。鄭眾對庖人的注解說:以麋、鹿、熊、麕、野豕、兔為六畜。由是可見鹿和麋供作食用,由來已久。雖然《山海經》未記載鹿麋的用途,也沒有特別提出茸角等文字,但以常理推測,在先秦之際,考究長生卻病藥物的方士們,如《山海經》這般關於藥物記述的書籍,對於鹿麋這類自古即為最佳食品,而且其角茸又具有特殊形態、發育甚速的鹿茸,豈能不以十分關注呢?其藥效想必自古代即有考究了。大概昔日食物與藥物無區別,因此供內服者,從植物到動物頗多,從《山海經》的內容來看,就容易明白了。
原文
然鹿茸之應用。假如自先秦時代。始以如何之目的應用之。尚不明也。
白話
然而鹿茸的應用,如果自先秦時代開始,究竟是以什麼目的應用的,尚不明確。
原文
神農氏本草經曰。(一六)鹿茸味甚溫。主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益氣強志。生齒不老。
白話
《神農氏本草經》說:(一六)鹿茸味甚溫,主治漏下、惡血、寒熱、驚癇,能益氣強志,使牙齒生長而不衰老。
原文
又名醫別錄曰。(一七)酸微溫無毒。療虛勞。洒洒如瘧。羸瘦。四肢痠疼。腰脊痛。小便利。泄精。溺血。破留血在腹。散石淋癰腫。骨中熱疸癢。
白話
又《名醫別錄》說:(一七)味酸微溫無毒,療治虛勞,洒洒如瘧,羸瘦,四肢痠疼,腰脊痛,小便通利,泄精,溺血,破除留血在腹中,散石淋癰腫,骨中熱疸癢。
原文
由是觀之。最晚於後漢西晉之間。強精還老之處。有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等效。再於六朝時代。治虛勞羸瘦。四肢痠痛。腰脊痛。遺尿。遺精。血尿。尿石等外。如癰腫疸癢。皮膚疾患。亦應用之。
白話
由此觀之,最晚於後漢西晉之間,有強精還老的功效,以及治療漏下、惡血、寒熱、驚癇等效。再到六朝時代,除治療虛勞羸瘦、四肢痠痛、腰脊痛、遺尿、遺精、血尿、尿結石等之外,如癰腫疸瘡、皮膚疾患,亦應用之。
原文
再關於鹿角。本經曰。(一六)角主惡瘡癰腫。逐邪惡氣。留血在陰中。主外科疾患。應用之。
白話
再關於鹿角,《本經》說:(一六)角主惡瘡癰腫,逐邪惡氣,留血在陰中,主治外科疾患而應用之。
原文
又別錄云。(一七)味鹹無毒。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折傷惡血。益氣。與鹿茸所治者。概一致也。即本經所記。茸主有益精還老之效。角主治皮膚外科疾患也。如斯兩者。效用有截然之分。再依上開別錄記事。與肘後方(一八)之治卒患腰脅痛諸方。有鹿角長六寸燒搗末酒服之。鹿茸尤佳之記載。復觀之於六朝以降諸說。二者於應用之後。似有同等之效力。
白話
又《別錄》說:(一七)味鹹無毒,除小腹血急痛,腰脊痛,折傷惡血,益氣,與鹿茸所治者大致一致。即《本經》所記,茸主有益精還老的功效,角主冶皮膚外科疾患。兩者效用有截然之分。然而依上述《別錄》的記載,與《肘後方》(一八)治療突然腰脅痛諸方中,有「鹿角長六寸燒搗末酒服之,鹿茸尤佳」的記載。再觀六朝以降的諸多說法,兩者在應用之後,似乎具有同等的效力。
原文
對如是之諸症。鹿茸或角。依何種方法。而應用之乎。史績之記載不豐。今引證類本草(一九)百一方(二。)曰。若男女喜夢與鬼交通。致恍惚者。截鹿角屑三指撮。日二服。酒下。又深師方(二一)曰。治馬鞍瘡。鹿角灰酢和塗之。上記兩書。皆陶弘景以前舊書。而遺至今者。如深師方。即系僧深錄晉人支法存之書。及諸家舊方而成者。上記者。皆關於鹿角之事。而於茸亦同樣製成粉末內服之外。亦有製成粉末或膏以供外用者。
白話
對這些症狀,鹿茸或角,是依照什麼方法應用的呢?史籍的記載不夠豐富。今引《證類本草》(一九)《百一方》(二)說:「若男女喜夢與鬼交通,致恍惚者,截鹿角屑三指撮,日二服,酒下。」又《深師方》(二一)說:「治馬鞍瘡,鹿角灰醋和塗之。」上述兩書,都是陶弘景以前的舊書,而流傳至今者。如《深師方》,即僧深法師記錄晉人支法存之書及諸家舊方而成者。上述者,都是關於鹿角的事,而對於茸,除了同樣製成粉末內服之外,也有製成粉末或膏以供外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