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下瘀血湯證曰:產婦腹痛。土瓜根散證曰: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又曰:經一月再見者,上二方。皆以䗪蟲為主藥,似為妇人血毒設之。
下瘀血湯證說:產婦腹痛。土瓜根散證說:帶下、月經不利、小腹脹痛。又說:一個月月經來兩次。以上兩方都以䗪蟲為主藥,似乎是專為妇人血毒而設的。
原文
雖然,或云治㿗、或云內有乾血、肌膚甲錯,何必妇人血毒之治乎?
然而,有人說治陰囊腫,有人說治腹中有乾血、肌膚乾燥脫屑,難道只用於妇人血毒的治療嗎?
由此看來,䗪蟲及這三個方子,不只是治療妇人血毒而已。
所以仲景曾經設立這些方法,來治療妇人的疾病,這是他留下來的治法。
凡是全身之內,有血毒附著的地方,必然會出現肌膚乾燥脫屑的證候。
原文
若著臍下,則有兩目黯黑,羸瘦,腹滿,不能飲食證,後世不知此證,名曰五勞。為爾申約,其審聽之。
如果血毒附著在臍下,就會有兩眼周圍顏色暗淡、身體消瘦、腹脹、不能飲食等證候,後世不明白這個證候,稱之為五勞。為此說明,請詳細審聽。
原文
曰七傷、曰虛勞、曰劳瘵,皆屬空談理義,我們所不取也。
原文
是以如下瘀血湯,亦治男子少腹滿痛,小便不利,及淋瀝或血自下者,此人當必有肌膚甲錯等證。又按此方服法曰:頓服之。
因此如下瘀血湯,也可以治療男子小腹脹痛、小便不利,以及淋證或血自行下出的人,這種人應當必定有肌膚乾燥脫屑等證候。又按照此方的服法說:一次頓服。
原文
新血下如豚肝,然亦謂腹中有乾血著臍下,則似言相矛盾。此方本為乾血而設之。今服此方而其血下,謂之新血可乎?凡用䗪蟲三方,皆為治乾血之方。蓋乾血,乃久瘀血也。
新的血液下行如同豬肝的顏色,但仍然說腹中有乾血附著在臍下,似乎說法相互矛盾。此方本來是為乾血而設立的。現在服用此方而血液下行,稱之為新血可以嗎?凡是使用䗪蟲的三個方子,都是治療乾血的方子。乾血,就是久瘀的血。
原文
若治新血不下證,則別有桃仁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大黃甘遂湯。若治畜血,則有抵當湯及丸。
如果是治療新血不能下行的證候,則另有桃仁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大黃甘遂湯。如果是治療蓄積的血,則有抵當湯及丸。
所以治療乾血,就有這個方子,以及土瓜根散、大䗪蟲丸。
這些都是以䗪蟲為主藥,這是因為䗪蟲能夠破解久瘀的血。
原文
由此觀之,則新血下如豚肝者,是蓋畜結之血,新下如豚肝色之謂乎?
由此看來,則新血下行如同豬肝的顏色,這大概是蓄積凝結的血,剛下行時呈現如同豬肝的顏色吧?
原文
土瓜根散證曰:經水不利、少腹痛、經一月再見者。下瘀血湯證曰:乾血著臍下,經水不利者。然則經水不利者,是乾血所為明矣。
土瓜根散證說:月經不利、小腹痛、一個月月經來兩次。下瘀血湯證說:乾血附著在臍下,月經不利。那麼月經不利,是由乾血造成的就很明顯了。
原文
又曰:主陰㿗腫、按丈夫陰器連少腹,急痛謂之㿗也。此證亦瘀血所為也。
又說:主治陰囊腫,按丈夫的陰器連接小腹,緊急疼痛叫做㿗。這種證候也是瘀血造成的。
原文
此雖其證不具,然據少腹急痛證,則自有此方證具矣。
這雖然描述不完全,但根據少腹緊急疼痛的證候,自然有這個方子的證候了。
原文
大䗪蟲丸證曰:羸瘦、腹滿不能飲食、內有乾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此證者,乃後世所謂劳瘵、五劳七傷是也。皆是世醫常談,其說屬臆度也。但羸瘦腹滿、至兩目黯黑、其證不可廢也。其證不可廢,則此方亦不可廢也。是必仲景遺方,而有所可徵者。
大䗪蟲丸證說:消瘦虛弱、腹脹不能飲食、腹內有乾血、肌膚乾燥脫屑、兩眼周圍暗淡。此證,就是後世所說的劳瘵、五劳七傷。這都是世間醫者的通常說法,其論述屬於主觀推測。但是消瘦虛弱腹脹,到兩眼周圍暗淡,這些證候不可廢除。證候不可廢除,那麼此方也不可廢除。這必定是仲景留下的方子,有可以驗證的地方。
原文
至五劳虛極,及七傷,及緩中補虛數證,則後人妄添,不俟余言矣。李時珍本草,䗪蟲附方有之。
至於五劳虛極,以及七傷,以及緩中補虛等數證,則是後人妄自添加的,不等我說了。李時珍的《本草》,在䗪蟲的附方中有記載。
原文
大黃䗪蟲丸,治產婦腹痛,有乾血者,用䗪蟲二十枚,去足,桃仁二十枚,大黃二兩,為末,煉蜜杵和,分為四丸,每以一丸,酒一升,煮取二合,溫服,當下血也。
大黃䗪蟲丸,治療產婦腹痛,有乾血的,用䗪蟲二十枚,去除腳,桃仁二十枚,大黃二兩,研成細末,用煉蜜杵搗混合,分成四丸,每次用一丸,酒一升,煮取二合,溫熱服用,應當會下行血液。
原文
張仲景方云云:按是下瘀血湯之方,而非大黃䗪蟲丸之方也。時珍何以稱此方,而謂大黃䗪蟲丸乎?其文亦大同小異。蓋時珍所見《金匱要略》有別所傳之本乎?又本草傳寫之謬誤乎?
張仲景的方子如此。按:這是下瘀血湯的方子,而不是大黃䗪蟲丸的方子。時珍為什麼稱這個方子為大黃䗪蟲丸呢?其文字也大同小異。大概是時珍所見的《金匱要略》有不同傳本吧?或者是《本草》傳抄的謬誤吧?
原文
若夫本草之謬,則大黃䗪蟲丸下,必脫《金匱要略》五劳以下法語,而本草治產婦腹痛條上,脫下瘀血湯四字矣乎?
如果是《本草》的謬誤,那麼大黃䗪蟲丸下面,必定脫漏了《金匱要略》五劳以下的說法文字,而《本草》治產婦腹痛條上面,脫漏了下瘀血湯四個字吧?
原文
《大觀本草》所引蘇頌《圖經》蠐螬條曰:張仲景治雜病方,大䗪蟲丸中,用蠐螬,以其主脅下堅滿也。
《大觀本草》所引用的蘇頌《圖經》蠐螬條說:張仲景治療雜病的方子,大䗪蟲丸中,使用蠐螬,因為它主治脅下堅硬脹滿。
原文
由此觀之,則十二味方者,名大䗪蟲丸,而大字之下無黃字,此非大黃䗪蟲丸也。
由此看來,那十二味藥的方子,名稱是大䗪蟲丸,而大字下面沒有黃字,這不是大黃䗪蟲丸。
原文
又䗪蟲條曰:張仲景治雜病方,主久瘕積結。有大黃蟲䗪丸,乃今下瘀血湯也。
又在䗪蟲條說:張仲景治療雜病的方子,主治久瘀瘕積結。有大黃蟲䗪丸,就是現在的下瘀血湯。
原文
然則本是二方,而《金匱要略》十二味方者,蓋古名大䗪蟲丸,猶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大青龍湯、大半夏湯、大建中湯、大陷胸湯之大也,當須別有小䗪蟲丸之方矣。
然而本是兩個方子,而《金匱要略》十二味藥的方子,大概古名叫做大䗪蟲丸,如同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大青龍湯、大半夏湯、大建中湯、大陷胸湯的大字一樣應當另有小䗪蟲丸的方子。
原文
疑今下瘀血湯,蓋名大黃䗪蟲丸,故以大黃䗪蟲為主藥也。
懷疑現在的下瘀血湯,大概名為大黃䗪蟲丸,所以用大黃和䗪蟲作為主藥。
原文
且今名下瘀血湯者,疑非方之名,而當須以下此瘀血之湯主之之意矣乎?
而且現在稱為下瘀血湯的,懷疑不是方子的名稱,而應當是以下這個瘀血用湯主治的意思吧?
原文
後之錄方者,誤脫大黃䗪蟲丸五字,而稱之曰下瘀血湯乎?
後來記錄方子的人,誤將大黃䗪蟲丸五字脫漏,而稱之為下瘀血湯吧?
原文
又後之揖《金匱要略》者,遂謂之下瘀血湯,而名此方者矣,猶抵當、烏頭桂枝湯、救逆湯、新加湯類乎?況此方是丸方,猶抵當丸,以水煮之。然則此方,亦不可名湯也。
又後來編集《金匱要略》的人,於是稱之為下瘀血湯,而命名這個方子,如同抵當、烏頭桂枝湯、救逆湯、新加湯之類吧?何況此方是丸方,如同抵當丸,用水煎煮。如此則此方,也不可以叫做湯。
原文
由此觀之,下瘀血湯,宜稱大黃䗪蟲丸,而十二味大黃䗪蟲丸,宜稱大䗪蟲丸矣。
由此看來,下瘀血湯,應當稱為大黃䗪蟲丸,而十二味的大黃䗪蟲丸,應當稱為大䗪蟲丸。
原文
東洞翁嘗謂大黃䗪蟲丸(乃十二味之方),說非疾醫之言。
東洞先生曾經說大黃䗪蟲丸(就是十二味藥的方子),其說法不是疾醫的言論。
原文
杶謹按:翁蓋指五劳虛極,及七傷緩中補虛之語乎!
杶謹慎地按:先生大概是指五劳虛極,以及七傷緩中補虛的話吧!
原文
夫羸瘦腹滿、不能飲食、內有乾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數語,可謂此方之證具矣!
那些消瘦腹脹、不能飲食、腹內有乾血、肌膚乾燥脫屑、兩眼周圍暗淡等語,可以說此方的證候具備了!
原文
若按其腹狀,而內外諸證,診察相應,則此方當須奏其功耳。明者其謂之何矣?
如果按其腹部的情況,而內外各種證候,診察相互符合,則此方應當必須發揮它的功效。明智的人對此怎麼說呢?
原文
鱉甲煎丸方,《千金方》,《外臺秘要》皆作大鱉甲煎丸。蘇頌《圖經》,作大鱉甲丸。
鱉甲煎丸方,《千金方》、《外臺秘要》都寫作大鱉甲煎丸。蘇頌的《圖經》,寫作大鱉甲丸。
原文
張仲景方云云:方內有䗪蟲,然非仲景之意。疑仲景之時,別有鱉甲煎者,後世失其方。蓋蘇頌所見別方矣。
張仲景的方子如此:方內有䗪蟲,然而不是仲景的原意。懷疑仲景的時代,另有鱉甲煎這個方子,後世失傳了這個方子。大概是蘇頌所見的是另一個方子吧。
原文
東洞翁曰:此方唐朝以降之方,而非古方,故不取焉。
東洞先生說:此方是唐朝以來的方子,而不是古方,所以不採用。
原文
杶謹按:《千金方》《外臺秘要》已載之,取決非唐朝以降之方矣,恐翁未深考之。
杶謹慎地按:《千金方》《外臺秘要》已經記載了它,取決的不是唐朝以來的方子,恐怕先生沒有深入考察。
只是䗪蟲的功效,對此方沒有什麼驗證,所以不在此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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