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正義

草部·黴草類

草烏頭

草部·黴草類11
原文
《本經》:「烏頭,味辛,溫。主中風惡風,洗洗出汗,除寒濕痹,咳逆上氣,破積聚寒熱。」
白話
《本經》說:「烏頭,味辛,性溫。主要治療中風惡風,陣陣發冷出汗,消除寒濕痹痛,咳嗽氣逆,能攻破積聚寒熱。」
原文
[發明]《本經》有此烏頭一名,自李瀕湖以為此非川產之烏頭,而野生於他處者,則今之所謂草烏者是也。
白話
【發明】《本經》有烏頭這一名称,自从李濒湖认为这不是四川所产的烏頭,而是野生在他处的,就是现在所說的草烏。
原文
壽頤按:《本經》烏頭主治,亦與附子、天雄,大略相近,所謂主中風惡風、洗洗出汗者,乃以外受之寒風而言。
白話
壽頤按:《本經》中烏頭的主治功效,也與附子、天雄大略相近,所說的主治中風惡風、陣陣出汗,是指外受寒風而言。
原文
皮毛受風,故見風必惡,洗洗讀為洒洒,即經所謂灑淅惡寒,言皮毛凜凜,有如冷水之遍灑。
白話
皮毛感受風邪,所以遇到風必定厭惡,「洗洗」讀為「洒洒」,就是經中所說的「灑淅惡寒」,意思是皮毛凜冽,有如冷水遍灑一般。
原文
出汗,即自汗,從皮毛受寒,衛氣開泄,不能自固,亦即《傷寒論》太陽中風汗出惡風之例,此辛溫之藥,固以逐寒祛風為天職者。
白話
出汗,就是自汗,因為皮毛受寒,衛氣開泄,不能自我固護,也就是《傷寒論》中太陽中風汗出惡風的證例,這味辛溫的藥物,本來就是以驅逐寒邪、祛散風邪為主要職責的。
原文
石頑《逢原》乃謂《本經》治惡風洗洗汗出,但能去惡風,而不能回陽散寒,竟以惡字如字讀,有意過求其深,殊非正旨,本是辛溫,何得云不能回陽散寒?
白話
石頑的《逢原》卻說《本經》治療惡風陣陣汗出,只是能祛除惡風,而不能回陽散寒,竟然把惡字照字面意思來讀,故意過度追究其深意,完全偏離了正確意旨,本是辛溫的藥物,怎能說不能回陽散寒呢?
原文
惟此是剛燥激烈大毒之物,自非病情針對,不可妄投。
白話
只是這是剛燥激烈的大毒之物,自然如果不是病情對症,不可隨意用藥。
原文
《逢原》又謂人病風癬,服草烏、木鱉子藥過多,甫入腹而麻痹不救,可見藥重病輕,誤人實甚(此木鱉子亦附子之別名,見《炮炙論》)。
白話
《逢原》又說有人患風癬,服用草烏、木鱉子藥物過多,剛進入腹中就麻痹不救,可見用藥過重而病情輕微,誤害人命實在嚴重(這個木鱉子也是附子的別名,見《炮炙論》)。
原文
李氏《綱目》於烏、附諸藥,附錄古方,搜採太多,龐雜最甚,何可為訓。
白話
李氏的《綱目》對於烏頭、附子等藥物,附錄的古方搜集太多,蕪雜混亂最為嚴重,怎麼能作為準則。
原文
石頑又謂烏、附五種,主治攸分。
白話
石頑又說烏頭、附子五種,主治各有區分。
原文
附子大壯元陽,雖偏下焦,而周身內外,無所不至;天雄峻溫,不減於附;川烏專搜風濕痛痹;側子善行四末;草烏悍烈云云。
白話
附子大補元陽,雖然偏於下焦,但周身內外無所不到;天雄峻猛溫熱,不亞於附子;川烏專門驅散風濕痛痹;側子善於通行四肢末端;草烏則性質迅猛強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