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本經》:「味辛、溫。主大風寒濕痹,歷節痛,拘攣緩急,破積聚邪氣,金創,強筋骨,輕身,健行。」
《本經》記載:「味道辛辣,性溫。主治嚴重的風寒濕痹,關節疼痛,筋脈拘攣緩急,能破除積聚的邪氣,治療金屬創傷,強壯筋骨,使身體輕便,善於行走。」
原文
《別錄》:「療頭面風,去來疼痛,心腹結聚,關節重,不能行步,除骨間痛,長陰氣,強志。」
《別錄》記載:「能治療頭面部的風邪,消除來去不定的疼痛,化解心腹間的積聚,緩解關節沉重、無法行走的症狀,祛除骨節間的疼痛,增長陰氣,增強意志。」
原文
[正義]天雄,即烏頭之獨生者。弘景謂天雄似附子細而長,乃至三四寸許;陳承謂不生附子、側子,經年獨長大者,是天雄;《別錄》注亦謂長三寸以上者為天雄。
【正義】天雄,就是烏頭中獨自生長的塊根。陶弘景說天雄像附子那樣細長,能達到三四寸左右;陳承說不長出附子、側子,經過一年獨自長大的,就是天雄;《別錄》的注解也說長度在三寸以上的稱為天雄。
原文
是同為烏附,而得氣最全,故辛溫逐寒,徹內徹外,命名之義,蓋謂得天之氣獨全,最為雄壯耳。
它們同屬烏頭、附子一類,但天雄所稟受的氣最為完備,所以能以辛溫之性驅散寒邪,通徹體內體外。它被命名為「天雄」的意義,大概是指它獨自稟受了完整的天之陽氣,最為雄壯。
原文
《本經》主治,悉與附子大略相同,所謂「主大風寒濕痹,歷節痛,拘攣緩急」,十三字當作一氣讀,蓋必諸證之屬於大風寒濕痹著者,乃可治之耳。
《本經》所記載的主治功效,與附子大致相同。所謂「主治大風寒濕痹,歷節痛,拘攣緩急」這十三個字應當連貫起來理解,因為必定是各種屬於嚴重風寒濕邪痹阻的病症,才可以使用它來治療。
原文
積聚邪氣,亦以寒濕言,即《別錄》所主之去來疼痛,心腹結聚,關節重,不能行步,除骨間痛者,固無一非寒濕之痹著者也。
至於「積聚邪氣」,也是指寒濕而言。也就是《別錄》所主治的來去不定的疼痛、心腹積聚、關節沉重、無法行走、祛除骨節間疼痛等症狀,這些本來沒有一樣不是寒濕痹阻所導致的。
原文
《本經》又謂強筋骨,輕身健行;《別錄》又謂長陰氣,強志。
《本經》又說它能強壯筋骨,使身體輕便、行走健步;《別錄》又說它能增長陰氣,增強意志。
原文
則以寒濕盡去,而筋骨自壯,陰液自長,行步自健,志氣自強,皆充其功用所及而過甚言之耳。
那是因為寒濕之邪被完全驅除後,筋骨自然會強壯,陰液自然會增長,行走自然會健步,意志自然會堅強。這些說法都是將其功效所能達到的範圍加以擴充,而說得有些誇張了。
原文
[廣義]瀕湖謂:烏、附、天雄,皆補下焦命門陽虛之藥,且烏、附、天雄之尖,皆是向下,其氣下行,其臍乃向上生苗之處。
【廣義】李時珍(瀕湖)說:烏頭、附子、天雄,都是補益下焦命門陽虛的藥物。而且烏頭、附子、天雄的尖端,都是朝向下方,其藥氣也是向下運行,它們的臍部才是向上生長苗芽的地方。
原文
寇宗奭言其不肯就下,張元素言其補上焦陽虛,皆誤認尖為上爾。
寇宗奭說它們不肯向下,張元素說它們補益上焦陽虛,都是錯誤地把尖端當成了上方。
原文
惟朱震亨以為下部之佐者得之,但未發明此向下之義。
只有朱震亨認為它們是輔助治療下部疾患的藥物,這個理解是正確的,但他沒有闡明這個「向下」的含義。
原文
石頑謂:天雄,稟純陽之性,壯陽精,強腎氣,過於附子,正以其一顆單生,得氣獨完耳。
張璐(石頑)說:天雄,稟受純陽之性,能壯補陽氣精華,增強腎氣,其效力超過附子,正是因為它是一顆獨自生長,所稟受的陽氣最為完備。
原文
[糾謬]烏、附、天雄,古人皆謂能破癥堅積聚,以積聚癥瘕為病,固有因於寒濕壅結之一證,非此大辛大溫,不能破除此痼陰沍寒,非謂凡是癥結癰腫,皆可通治。
【糾謬】烏頭、附子、天雄,古人都說能破除堅硬的積聚。因為積聚、癥瘕這種病症,固然有因寒濕壅滯結聚而成的一種證型,若非這種大辛大溫的藥物,不能破除這種久積的陰寒凝結。但這並不是說凡是癥結、癰腫,都可以一概通用治療。
原文
而《日華子》竟謂天雄破痃瘕癰結,排膿止痛,則幾誤認作瘍科通用之要藥,抑何可鄙可嗤,竟至於此?
然而《日華子本草》竟然說天雄能破除痃瘕、癰瘡結塊,排膿止痛,這幾乎是誤將它當作外科通用的要藥了,這是多麼可鄙可笑,怎麼會荒謬到這種地步?
原文
雖曰瘍患久延,膿水不徹,間亦有氣血虛寒,宜用溫煦一法,然終是千百中之一,又豈可作如是之籠統話。
雖然說瘡瘍患病日久遷延,膿液不能透徹排出,偶爾也有因氣血虛寒所致,適合使用溫煦一法,但這終究是千百種情況中的一種,又怎麼能做出這樣籠統的論斷呢?
原文
《大明本草》所載諸藥主治,最多浮泛,而甚且有北轍南轅,大相刺謬者,瀕湖無不一例錄入,絕不稍為芟薙,何耶?
《大明本草》所記載的各種藥物主治功效,大多浮泛不實,甚至有南轅北轍、互相矛盾的地方,李時珍(瀕湖)卻無不一概收錄,絕不稍加刪減,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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