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正義

草部·芳草類

蘭草

草部·芳草類12
原文
《本經》:「味辛,平。主利水道,殺蠱毒,闢不祥,久服益氣,輕身不老,通神明。」《別錄》:「除胸中痰癖。」
白話
《本經》說:「味道辛,性平。主要功效是通利水道,殺滅蠱毒,避開不祥之氣,長期服用能增益元氣,使身體輕盈不易衰老,通達神明。」《別錄》說:「去除胸中的痰飲癖積。」
原文
[考證]此非今蘭蕙、建蘭之蘭,瀕湖《綱目》辨之極詳。
白話
[考證] 這不是現代所說的蘭蕙、建蘭那種蘭花,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分辨得非常詳細。
原文
《說文》謂之香草,陸璣《草木疏》謂蘭為王者之香,其莖葉皆似澤蘭,廣而長節,節中赤,高四五尺,藏之書中闢蠹。
白話
《說文解字》稱它為香草,陸璣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說蘭是王者之香,它的莖和葉都像澤蘭,寬大而節長,節中呈現紅色,高度四五尺,藏在書中可以驅除書蟲。
原文
據此則蘭草、澤蘭,相似而非一物,故《本經》上品既有蘭草,而中品又有澤蘭。
白話
根據這些描述,蘭草和澤蘭相似但不是同一種植物,所以《本經》上品中既有蘭草,中品中又有澤蘭。
原文
然《別錄》謂蘭草生太吳池澤,《本經》亦曰一名水香,《水經》零陵郡都梁縣西小山,上有渟水,其中悉生蘭草,則本是水產,實與澤蘭大同小異,故《漢書》司馬相如傳衡蘭芷若,顏注謂即今之澤蘭,《江賦》䙬以蘭紅,顏注亦以為澤蘭。蓋二物之相混久矣,瀕湖亦謂一物二種。
白話
然而《別錄》說蘭草生長在太吳的池澤中,《本經》也說它又名水香,《水經注》提到零陵郡都梁縣西邊的小山上,有停滯的水,其中全都生長蘭草,那麼它本來是水生植物,其實與澤蘭大同小異,所以《漢書·司馬相如傳》中「衡蘭芷若」的註解,顏師古說就是現在的澤蘭,《江賦》中「䙬以蘭紅」,顏注也認為是澤蘭。原來這兩種植物混淆很久了,李時珍也說它們是同一類的兩種。
原文
[正義]蘭草芳香,故能解毒闢穢,而生於水中,則能利水,功用亦於澤蘭無甚大別。
白話
[正義] 蘭草氣味芳香,所以能夠解毒辟穢,而生長在水中,就能夠利水,功效和澤蘭沒有太大差別。
原文
[廣義]東垣謂:其氣清香,生津止渴,治消渴脾癉(蓋消渴皆脾胃熱窒,氣愈鬱則熱愈熾,清芳可以導濁,則熱氣疏通,《內經》謂肥美所發,令人口甘,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白話
[廣義] 李東垣說:它的氣味清香,能生津止渴,治療消渴和脾癉(因為消渴都是脾胃熱結,氣越鬱結熱就越旺盛,清香的氣味可以引導濁氣排出,那麼熱氣就能疏通,《內經》說這是肥美食物引起的,使人嘴巴發甜,用蘭草治療,是為了去除陳舊的濁氣)。
原文
石頑《逢原》亦謂呃嘔脾癉,口中時時溢出甜水者,非此不除。
白話
張石頑的《本經逢原》也說,呃逆嘔吐、脾癉,口中時常溢出甜水的人,非用此藥不能消除。
原文
芳香辛溫,調肝和脾,功倍藿香,善散積久陳郁之氣。
白話
它芳香辛溫,能調和肝脾,功效比藿香加倍,善於消散積聚久遠的陳鬱之氣。
原文
[附識]《本經》蘭草,及漢魏註疏考證家,備詳形色,決非宋以後草蘭、蕙蘭及建蘭,確有可信。
白話
[附識] 《本經》中的蘭草,以及漢魏時期的註疏考證學者,對它的形態顏色描述得很詳細,絕不是宋朝以後的草蘭、蕙蘭和建蘭,這一點確實可信。
原文
但《本經》列為上品,而後世藥籠,乃無此物,最易啟後學之疑。
白話
但是《本經》把它列為上品,而後世的藥材中卻沒有這種東西,最容易引發後學者的懷疑。
原文
民國十二三年間,蘭溪醫校曾延富陽徐安甫先生(名倬)襄贊教務,其時壽頤編纂《本草正義》此冊,安甫書有讀《本草綱目》蘭草、澤蘭感言一篇,頗有寓意,附錄於此:「近來談蘭草者,僉以省頭草當之,今之所謂蘭草,已非神農氏之所謂蘭草矣。按李氏《本草綱目》,依據漢吳普、五代(注:五代,顯誤)李當之及陶弘景諸家之書,蘭草條下系以水香、都梁香、孩兒菊等別名,澤蘭條下亦綴以水香、都梁香、孩兒菊等別名,可見今之蘭草,已與澤蘭混而為一,而蘭草條下,又註明一名大澤蘭,冠一「大」字,似乎蘭草與澤蘭為同類,不過比較澤蘭為大耳。乃查閱各處藥肆中之蘭草,其長大反不如澤蘭遠甚,則大澤蘭之謂何?又李氏謂蘭草、澤蘭一類二種,俱生下隰,以莖圓節長,葉光有歧者為蘭草;莖微方,節短,葉有毛者為澤蘭。澤蘭走血分,蘭草走氣分。由是觀之,即不辨其走氣分不走氣分,當辨其葉之歧與不歧,乃起視藥肆中澤蘭之葉片,橢圓而端微尖,並不有歧(李氏本草圖,葉分三叉,如楓葉形),惟氣味微覺辛香,似可收為氣分藥品,然而莖葉之形狀,已與時珍之《綱目》不符,將謂對時珍之說是乎?則今之所謂蘭草,又失其本來面目矣,遑論古之蘭草哉!古之蘭草,經李氏妄矜賅博,裒集古文人及經生家諸芳草考據及論疏,強作蘭草講解,力闢從前以山蘭為蘭草之非,謂藥中所用之蘭草,並非與蕙並稱之蘭草。而古之蘭草,乃益屈抑而不得伸,所謂今之蘭草也者,既君子道消,自然小人道長矣。然錢塘趙恕軒著《本草拾遺》,獨具卓識,謂李氏於蘭草釋名下,概以省頭草、孩兒菊為澤蘭,而附方中則又認省頭草為蘭草,皆誤也云云。竟將東璧之說完全推翻,而八十一叟王秉衡氏《重慶堂隨筆》,收採趙說而推崇之,夫豈好為趙氏之應聲蟲乎?可知恕軒意中之蘭草,雖未必即是神農氏所收之蘭草,其不為近人一名省頭草之蘭草也審矣。如果神農氏所收之蘭草,即近今稱為省頭草之蘭草,則高明如宋之寇宗奭,元之朱丹溪,明之李仕材,何以不一齒及,而必以孔子稱為王者香,生於空谷,不以無人而不芳之山蘭當之耶。近來省頭草一味,醫界中之能讀《本經》而辨識藥草者,群以為即是《本經》中之蘭草矣。然而一舉筆一啟口之間,絕不有蘭草之名稱,不稱為省頭草,即稱為佩蘭,隱然借《楚辭》「紉秋蘭以為佩」之佩字作根據,至問其來歷,則云不知始是何人,是又數典而忘其祖矣。總之,省頭草一物,其種類與澤蘭為一家,其功用與藿香相彷彿,其辛香之氣味,亦未嘗不可以解穢濁而快脾胃,若即以此草而直認為我孔子所讚賞之蘭,則吾未之敢信也。何也?蓋孔子所稱之蘭,即孔子琴操中幽蘭之蘭。幽蘭生於山谷,是山草,佩蘭生於水中或澤邊,是水草,亦是隰草。幽蘭,貴品也,佩蘭,賤草也。而謂區區一省頭草,格卑而品下,足以噹噹孔子王者香之稱乎?而謂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孔子,竟不知省頭草生於池澤,而謂其生於山谷乎?嗚呼!空谷幽蘭,見棄於習岐黃者久矣,雖經負大名如寇宗奭、朱丹溪、李仕材諸賢達之識別,以及趙恕軒、王安化老人之論辨(寇、朱、李三先生皆謂《本經》蘭草,即今蘭蕙之蘭。趙謂東璧以省頭草、孩兒菊等氣香而不清者當蘭草,是直認陽貨為孔子矣。王謂孔子稱蘭為王者之香,則蘭之於草,亦猶麒麟之於走獸,鳳凰之於飛鳥。後之修本草者,苟折衷於聖人,自當以蘭為冠。蓋蘭草能舒思慮之鬱結,蠲蘊伏之濁邪,稀痘催生,清神養液,稟天地至清之氣以生,故昔人有吹氣如蘭之喻,奈何竟以省頭草當之云云),蘭仍埋沒于山谷,屈伏於泥塗,或徒供嘗玩於明窗淨几,終不獲採入藥籠,俾得一伸其去菀陳莝之懷抱,豈非蘭之不幸歟?雖然,《內經》有云飲食肥甘,傳為消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蘭之功用已發明於四千年以前,蘭亦何不幸之有?竊以為世風不古,醫道晦盲,置四千年以前發明之蘭草而不困,非蘭草之不幸,直病者之不幸耳!噫!我欲無言。」壽頤又按:古蘭、今蘭之辨,本冊後有草蘭、蕙蘭一條,言之頗詳,茲不多贅。
白話
民國十二三年間,蘭溪醫校曾邀請富陽徐安甫先生(名倬)協助教務,那時壽頤正在編纂《本草正義》這本書,安甫寫了一篇讀《本草綱目》蘭草、澤蘭的感想,頗有寓意,附錄在這裡:「近來談論蘭草的人,都用省頭草來當作它,現在所謂的蘭草,已經不是神農氏所說的蘭草了。按照李氏《本草綱目》,依據漢代吳普、五代(註:五代,明顯錯誤)李當之以及陶弘景等家的書,蘭草條下附有水香、都梁香、孩兒菊等別名,澤蘭條下也綴有水香、都梁香、孩兒菊等別名,可見現在的蘭草,已經與澤蘭混為一體,而蘭草條下,又註明一名大澤蘭,加上一個『大』字,似乎蘭草與澤蘭是同類,只不過比澤蘭大罷了。然而查閱各地藥店中的蘭草,它的長大反而遠不如澤蘭,那麼『大澤蘭』的說法怎麼解釋?又李氏說蘭草、澤蘭是一類的兩種,都生長在低濕的地方,以莖圓節長、葉光滑有分叉的為蘭草;莖微方、節短、葉有毛的為澤蘭。澤蘭走血分,蘭草走氣分。由此看來,即使不分辨它走氣分還是走血分,也應當分辨它的葉子有沒有分叉,於是去看藥店中澤蘭的葉片,橢圓形而尖端稍微尖,並沒有分叉(李氏本草圖中,葉分三叉,如楓葉形),只是氣味稍微有點辛香,似乎可以收為氣分藥品,然而莖葉的形狀,已經與李時珍的《綱目》不符,難道是要贊同李時珍的說法嗎?那麼現在所謂的蘭草,又失去了它的本來面目了,何況古時的蘭草呢?古時的蘭草,經過李氏妄自尊大、炫耀博學,收集古代文人及經學家各種芳草的考據和論疏,勉強作為蘭草的講解,極力辯駁從前以山蘭為蘭草的錯誤,說藥中所用的蘭草,並非與蕙並稱的蘭草。而古時的蘭草,就更加受到壓抑而不能伸張,所謂現在的蘭草,既然是君子之道消,自然小人之道長了。然而錢塘趙恕軒著《本草拾遺》,獨具卓越見識,說李氏在蘭草釋名下,一概以省頭草、孩兒菊為澤蘭,而附方中卻又認為省頭草是蘭草,都是錯誤等等。竟然把李時珍的說法完全推翻,而八十一歲的王秉衡氏《重慶堂隨筆》,採納趙說並推崇他,難道是喜歡做趙氏的應聲蟲嗎?可知趙恕軒心目中的蘭草,雖然未必就是神農氏所收的蘭草,但它不是近代人稱為省頭草的蘭草,是很明顯的。如果神農氏所收的蘭草,就是近代稱為省頭草的蘭草,那麼高明如宋代的寇宗奭、元代的朱丹溪、明代的李仕材,為什麼沒有一個人提到它,而一定要用孔子稱為王者香、生於空谷、不因為無人而不香的山蘭來當作它呢?近來省頭草這一味藥,醫界中能讀《本經》而辨識藥草的人,大家都認為就是《本經》中的蘭草了。然而一提起筆一開口之間,絕不稱蘭草的名稱,不稱為省頭草,就稱為佩蘭,隱然借用《楚辭》『紉秋蘭以為佩』的佩字作根據,問它的來歷,卻說不知道最初是什麼人,這又是數典忘祖了。總之,省頭草這種東西,它的種類與澤蘭是一家,它的功用與藿香相類似,它的辛香氣味,也未嘗不可以解除穢濁而暢快脾胃,如果就用這種草而直接認為是我們孔子所讚賞的蘭,那我是不敢相信的。為什麼呢?因為孔子所稱的蘭,就是孔子琴操中幽蘭的蘭。幽蘭生長在山谷,是山草;佩蘭生長在水中或澤邊,是水草,也是濕地草。幽蘭是貴品,佩蘭是賤草。而說區區一個省頭草,品格卑下,足以擔當孔子王者香的稱號嗎?而說對鳥獸草木多識的孔子,竟然不知道省頭草生長在池澤,而說它生長在山谷嗎?唉!空谷幽蘭,被學醫的人拋棄很久了,雖然經過負有大名如寇宗奭、朱丹溪、李仕材諸位賢達的辨別,以及趙恕軒、王安化老人的論辨(寇、朱、李三位先生都說《本經》的蘭草,就是現在蘭蕙的蘭。趙說東璧用省頭草、孩兒菊等氣香而不清的東西當作蘭草,這是把陽貨當作孔子了。王說孔子稱蘭為王者之香,那麼蘭在草中,就像麒麟在走獸中,鳳凰在飛鳥中。後來修本草的人,如果以聖人為標準,自然應當以蘭為首。因為蘭草能舒解思慮的鬱結,清除潛伏的濁邪,稀痘催生,清神養液,稟受天地最清之氣而生,所以從前人有『吹氣如蘭』的比喻,怎麼竟然用省頭草來當作它等等),蘭仍然埋沒在山谷,屈伏在泥塗,或者只供人在明窗淨几前觀賞,始終不能被採入藥籠,讓它得以施展去除陳舊廢積的功效,難道不是蘭的不幸嗎?雖然如此,《內經》說飲食肥甘,傳變為消渴,用蘭草治療,是去除陳氣。蘭的功效已經在四千年以前就被發現了,蘭又有什麼不幸呢?我私下認為世風不古,醫道晦暗不明,把四千年以前就發現的蘭草棄置不用,不是蘭草的不幸,實在是病人的不幸啊!唉!我無話可說了。」壽頤又按:古蘭和今蘭的辨別,本冊後面有草蘭、蕙蘭一條,說得很詳細,這裡不再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