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本經》:「味甘,寒。主五臟六府寒熱羸瘦,五癃,利小便,久服堅骨長肌肉。」《別錄》:「療妇人乳內閉腫痛。」
《本經》記載:「味道甘甜,性質寒涼。主要治療五臟六腑的寒熱虛弱證,五種小便不利症,能通利小便,長期服用可強健骨骼、增長肌肉。」《名醫別錄》記載:「治療產後乳汁淤積、乳房內部閉塞腫痛。」
原文
[考證]花卉之中以葵為名者最多,其實則種種不一。
考證發現,花卉中以「葵」命名的種類最多,但實際上它們的品種各不相同。
原文
古人以葵為常食之品,如《詩》之烹葵,《禮》之夏用葵,最是習見之物,然今人皆不識為何物。
古人把葵當作常吃的蔬菜,如《詩經》中的烹煮葵菜,《儀禮》中夏天使用葵菜,是最常見的食材,然而現在的人都不認識它是什麼了。
原文
考《爾雅·釋草》:莃、菟葵;郭注:似葵而小,啖之滑。是菟葵固可啖,而曰似葵則非葵矣。《爾雅》又有芹、楚葵,即今之水芹。
考查《爾雅·釋草》記載:莃、菟葵;郭璞注解:像葵但個頭小,吃起來滑嫩。這樣菟葵固然可以吃,但說像葵就不是葵了。《爾雅》又記載芹、楚葵,就是現在的水芹。
原文
《毛詩傳》又有茆,鳧葵;《說文》有虊,鳧葵;《廣雅》有虊、茆,鳧葵。即今之蒪菜,則皆可食。然各為一種,雖同以葵名,而非即葵也。
《毛詩傳》又記載茆,即鳧葵;《說文解字》記載虊,即鳧葵;《廣雅》記載虊、茆,都是鳧葵。就是現在的蒪菜,都可以食用。然而各自是一個種類,雖然同樣以葵為名,但並不是真正的葵。
原文
《爾雅》又有終葵繁露,郭注謂大莖小葉,近人以為似今之西番蓮,則非葵之同類。
《爾雅》又記載終葵繁露,郭璞注解說是大莖小葉,近世人認為像現在的西番蓮,那就不屬於葵的同類了。
原文
李瀕湖謂即《別錄》之落葵,以落字為即終字之誤,其說甚是。
李時珍說就是《名醫別錄》中的落葵,認為「落」字是「終」字的錯誤,這個說法很正確。
原文
則今之胭脂菜,性亦寒滑,與葵相近,因得葵名,此又別為一種。許叔重《說文解字》則曰葵,菜也。
那麼現在的胭脂菜,性質也是寒涼滑利的,與葵相近,因此得到葵的名稱,這又是另外一種。許慎《說文解字》則說:葵,就是蔬菜。
原文
又有希免葵、芹楚葵、虊鳧葵,似許氏所稱之葵菜,即此三者之總稱,然古人既以一字為名,蘇恭亦謂常食之品,則固專有一種,必不能如蘇頌《圖經》之例,意以蜀葵、錦葵、黃葵、終葵、兔葵等物,渾合言之,而曰皆有功用也。
又有希免葵、芹楚葵、虊鳧葵,似乎就是許慎所說的葵菜,也就是這三者的總稱。然而古人既然用一個字作為名稱,蘇恭也說是常吃的蔬菜,那就應當專門有一種,必定不能像蘇頌《圖經》那樣,把蜀葵、錦葵、黃葵、終葵、兔葵等物混在一起說,而說它們都有功用。
原文
考《爾雅》荍,蚍衃,郭注今荊葵也,似葵,紫色;《說文》荍,蚍蝦也;《詩》東門之枌;《毛傳》荍,芘芣也;《正義》引舍人注:荍,一名蚍衃;陸機疏:芘芣,一名荊葵;《廣雅》荊葵,葵也;羅願《爾雅翼》荊葵,花似五銖錢大,色粉紅,有紫紋縷之,一名錦葵;郝懿行《爾雅義疏》謂荊、錦、荍,俱一聲之轉;阮文達謂荍即《經典》之葵,今人不識,惟揚州人以為常蔬(注:原作「疏」,據意改),清油淡煮,味極甘滑。
考查《爾雅》記載:荍,就是蚍衃;郭璞注解是現在的荊葵,像葵但呈紫色;《說文解字》說荍,就是蚍蝦;《詩經·東門之枌》;《毛傳》說荍就是芘芣;《正義》引用舍人注:荍,又名蚍衃;陸機疏:芘芣,又名荊葵;《廣雅》說荊葵就是葵;羅願《爾雅翼》說荊葵,花像五銖錢那麼大,粉紅色,有紫色紋理,又名錦葵;郝懿行《爾雅義疏》說荊、錦、荍都是一聲之轉;阮文達說荍就是《經典》中的葵,現在的人不認識,只有揚州人把它當作日常蔬菜,用清油淡煮,味道非常甘甜滑嫩。
原文
阮氏籍錄儀徵,博通今古,其說堪信,且與古人所謂葵性甘滑者,自然符合。
阮氏是儀徵人,學識淵博通曉古今,他的說法值得相信,而且與古人所說葵性甘滑的記載,自然相符。
原文
然則葵之專名,自當屬之荊葵,非菟葵、楚葵、鳧葵之別為一物者可比。
這樣說來,葵的專名應當專屬於荊葵,不是菟葵、楚葵、鳧葵這些另外的物種所能相比的。
原文
寇宗奭謂綠葉如黃蜀葵,其花至小,如初開單葉蜀葵,有檀心,色如壯丹姚黃者,即錦葵也。
寇宗奭說綠葉像黃蜀葵,它的花非常小,像初開的單葉蜀葵,有檀木色的花心,顏色如牡丹中姚黃品種的,就是錦葵。
原文
雖郭氏《爾雅注》謂荊葵似葵,則荊葵與葵,明非一物,然細玩郭氏註文,既謂菟葵似葵而小,又謂荊葵似葵,則菟葵、荊葵,又皆非葵,試思其所謂葵者,果是何物,豈欲以終葵繁露當之乎?
雖然郭璞《爾雅注》說荊葵像葵,那麼荊葵與葵顯然不是同一物,然而仔細玩味郭璞的注文,既然說菟葵像葵但個頭小,又說荊葵像葵,那麼菟葵、荊葵又都不是葵,試想他所說的葵,究竟是什麼物,難道想用終葵繁露來充當嗎?
原文
然郭注又以為承露大莖小葉,花紫黃色,則又與荊葵、菟葵皆不類,何得稱其似?
然而郭璞注文又說承露是大莖小葉,花紫黃色,這又與荊葵、菟葵都不像,怎麼能說它們相似呢?
原文
今推景純之意,未必果不識葵,其謂荊葵似葵紫色者,蓋謂荊葵之花,似蜀葵而色紫耳,似今本《爾雅》註文,脫一蜀字,是則蜀葵乃葵之大者,而荊葵則為古人烹葵、葵苴之葵,其花紫色,洵是確鑿可據。
現在推求郭璞的原意,未必真的不認識葵,他說荊葵像葵呈紫色,大概是說荊葵的花像蜀葵但顏色是紫色的吧?現在流行的《爾雅》注文可能脫漏了一個「蜀」字。這樣的話蜀葵是葵中較大的,而荊葵才是古人烹煮葵菜、葵菹的葵,它開紫色的花,確實是確切可信的。
原文
再以阮氏芸臺之意合之,乃知古人以葵為菜,即今之錦葵,於古則亦謂之荊葵,其菟葵則為葵類之較小者。
再加上阮元的見解相互印證,才知道古人稱為葵的蔬菜,就是現在的錦葵,在古代也叫荊葵,而菟葵則是葵類中較小的一種。
原文
而蜀葵則似葵而大,一莖直上,高者至八九尺,花似木槿而大,五色俱備,又有單瓣千瓣之不同,古人謂其疏莖密葉,翠萼豔花,金粉檀心,頗堪寫照。
而蜀葵像葵但個頭大,一根莖直立向上,高可達八九尺,花像木槿但更大,五種顏色齊全,又有單瓣和千瓣的不同,古人形容它疏莖密葉,翠綠的花萼豔麗的花朵,金粉色的花瓣檀木色的花心,非常值得描繪。
原文
《爾雅》則謂之戎葵,《名醫別錄》則謂之吳葵,《爾雅翼》則作胡葵,郝懿行謂戎、蜀、吳、胡,皆謂其大,非是戎、蜀、吳、胡得來,其說甚是。
《爾雅》稱它為戎葵,《名醫別錄》稱它為吳葵,《爾雅翼》寫作胡葵,郝懿行說戎、蜀、吳、胡都是表示它高大的意思,並非來自戎、蜀、吳、胡等地,這個說法很正確。
原文
今京人呼為秫稽花,登萊間呼為秫齊花,吳人又呼為淑其花,皆蜀葵之轉音也。
現在北京人叫它秫稽花,山東登州萊州一帶叫它秫齊花,吳地人又叫它淑其花,都是蜀葵的發音轉變。
原文
又別有一種黃蜀葵,葉如雞爪,花則色黃而大,與蜀葵又大異,今謂之秋葵花,而亦非一莖直上,其大如臂,其高盈丈,頂巔一花,大如盤,四周單瓣,中簇細蕊之向日葵也。《廣雅》又有地葵,地膚也,則即地膚子。
又有另一種黃蜀葵,葉子像雞爪,花是黃色且大,與蜀葵又大不相同,現在叫秋葵花,而且也不是一根莖直立向上,它粗如手臂,高達一丈,頂端一朵花大如盤,四周是單瓣,中間簇聚細小花蕊的,就是向日葵。《廣雅》又記載地葵,就是地膚,也就是地膚子。
原文
《廣雅》又曰蘬,葵也;王氏引之《廣雅疏證》,則又以向日之葵,與《詩》之烹葵,合而為一。
《廣雅》又說蘬,就是葵;王念孫《廣雅疏證》又把朝向太陽的葵,與《詩經》中的烹葵,混為一談。
原文
其實向日秋葵,不堪作蔬,而蔬之荊葵,花不向日,且向日之葵高大,迥非為蔬之葵可比,亦萬不能合而為一。至近世更有所謂紫背天葵者,又別是一種。
其實朝向太陽的秋葵不能當蔬菜吃,而作為蔬菜的荊葵花不朝向太陽,而且朝向太陽的葵很高大,完全不能與作為蔬菜的葵相比,也萬萬不能混為一談。到了近世又有叫紫背天葵的,又是另一種。
原文
凡此數者,又同以葵名,然皆以二字連綴為名,在一類數種之例,且皆不可以為蔬。
所有這幾種,又同樣以葵為名,然而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命名,屬於同類中的不同種,而且都不能當蔬菜吃。
原文
其可以為蔬者,惟莃之為兔葵,芹之為楚葵,虊茆之為鳧葵三種,而亦皆以二字連綴為名。
其中可以當蔬菜吃的,只有莃即兔葵,芹即楚葵,虊茆即鳧葵這三種,而且也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命名的。
原文
惟荊葵則後人又作錦葵,而古人止名為葵,是當分析言之,各還其本真,必不可因其同有葵名,而互相援引,更增紛擾。
只有荊葵後人又寫作錦葵,而古人只稱為葵,這應當分開來說,各自還原它的本來面目,必定不能因為同樣有葵的名稱,就互相引用,增加混亂。
原文
歷考諸書,雖《爾雅》、《說文》等注,已不免有沿誤之處,以致諸家本草,更多彼此歧出,益令後人不易識別。
遍查各種書籍,雖然《爾雅》、《說文》等注解,已經難免有沿襲錯誤的地方,導致各家的本草著作更多相互矛盾之處,更讓後人難以辨識。
原文
孫氏星衍問經堂輯刻《本草經》,猶以冬葵子與《爾雅》之終葵繁露為一物,以冬之與終,古書本通用也,實則終葵之合音為推,乃形容之詞,言其上銳下大,其形如椎。
孫星衍問經堂輯刻《本草經》,還是把冬葵子與《爾雅》中的終葵繁露當作同一種東西,因為冬與終在古書中本來是通用的。其實終葵的合音是「推」,是形容詞,形容它上面尖銳下面粗大,形狀像錐子。
繁露的葉子和果實,都是圓形而帶尖端的形狀,所以有終葵的名稱。
原文
其子色紫可染,今俗謂之胭脂子,雖其葉亦可為蔬,而非入藥之冬葵子。又粵地所產葵扇之葵,更別有一種。
它的果實呈紫色可以染色,現在俗稱胭脂子,雖然它的葉子也可以當蔬菜,但不是入藥用的冬葵子。另外廣東地區出產葵扇所用的葵,又是另外一種。
原文
總之草類中以葵為名者太多,惟向日之秋葵,不入藥劑,其餘者皆有滑潤寒涼之性,意者古人命名之義,即因於此。
總之草類中以葵為名的太多了,只有朝向太陽的秋葵不入藥,其他都有滑潤寒涼的性質,想來古人命名的意義,就是因為這個。
原文
所以其體各殊,而其用相似,然正惟其性之相近,尤足令談醫者淆亂見聞而莫衷一是,實則各有本真,不可誣也。茲特詳析考之,分系各條之下。
所以它們的形體各異,但功效相似,然而正因為它們性質相近,尤其容易讓論醫的人混淆視聽而無法判斷正確與否,其實它們各有本來的真相,不能歪曲。現在特地詳細分析考證,分別附在各條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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