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治傳屍鬼疰,邪瘧。古人以掩暴骨為仁厚,方士取人骨為藥餌,有仁心者固如是乎?大且不食犬骨,人食人骨可乎?白話提出修訂治療傳染性的屍疰、鬼疰,以及瘧疾。古人認為埋葬暴露的骨骸是仁厚之舉,但方士卻取人骨作為藥材,有仁愛之心的人難道會這樣做嗎?狗尚且不吃同類的骨頭,人卻吃人骨,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