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草經疏

卷一

藥性簡誤指歸

卷一/《續序例》上6
原文
夫藥石稟天地偏至之氣者也。雖醇和濃懿,號稱上藥,然所稟既偏,所至必獨脫也,用違其性之宜,則偏重之害,勢所必至。
白話
藥物與礦石,都是稟受天地間偏頗之氣而生成的。雖然有些藥性醇和濃厚,被稱為上等藥材,但既然所稟受的氣性有所偏頗,那麼它的作用也必然會偏向某一方面。如果使用時違背了它適宜的性質,那麼偏重所帶來的危害,就勢必會發生。
原文
故凡有益於陽虛者,必不利乎陰;有益於陰虛者,必不利乎陽。
白話
因此,凡是對陽虛有益的藥,必定對陰虛不利;凡是對陰虛有益的藥,必定對陽虛不利。
原文
能治燥者,必不宜於濕;能治濕者,必不宜於燥。
白話
能夠治療乾燥的藥,必定不適合用於濕證;能夠治療濕證的藥,必定不適合用於乾燥。
原文
能破散者,不可以治虛;能收斂者,不可以治實。升不可以止升,降不可以療降。寒有時而不宜於熱,熱有時而不宜於寒。古人半夏有三禁,謂渴家、汗家、血家。仲景嘔家忌甘,酒家亦忌甘。王好古論肺熱忌人參之屬。諸如此類,莫可勝數。苟昧斯旨,吉凶貿焉。
白話
能夠破散邪氣的藥,不能用來治療虛證;能夠收斂固澀的藥,不能用來治療實證。升提的藥不能用來止住上逆,降逆的藥不能用來治療下陷。寒藥有時不適合用於熱證,熱藥有時不適合用於寒證。古人認為半夏有三種禁忌,即口渴的人、多汗的人、有出血證的人。張仲景認為嘔吐的人忌用甘味藥,嗜酒的人也忌用甘味藥。王好古論述肺熱時忌用人參之類的藥物。諸如此類的例子,多得數不勝數。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吉凶就會錯亂。
原文
人命至重,冥報難逃,醫為司命,其可不深思詳察也哉!此與「十劑」互證。
白話
人的生命極為重要,陰間的報應難以逃脫,醫生是掌管生命的人,怎能不深入思考、詳細審察呢!這與「十劑」的理論可以互相印證。
原文
「十劑」對治,反則為誤,故作「簡誤」,以防其失。
白話
「十劑」是針對病證來用藥的,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就會造成錯誤,所以寫作「簡誤」,以防止用藥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