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味辛,平,無毒。主痎(音皆)瘧寒熱,邪氣,泄痢,陰不起,止消渴,病酒頭痛。生漢中,即小豆花也。七月採,陰乾。
味道辛,性平,無毒。主治痎瘧(一種瘧疾,音皆)、寒熱、邪氣、泄痢、陽痿,止消渴,治療酒後頭痛。生於漢中,就是小豆花。七月採收,陰乾。
原文
陶隱居云:花用異實,故其類不得同品,方家都不用之,今自可依其所主以為療也,但未解何故有腐婢之名?《本經》不云是小豆花,後醫顯之爾。未知審是否?
陶隱居說:花和果實的效用不同,所以它們不能歸為同類,方家都不使用它。現在可以根據它主治什麼來進行治療,只是疑惑為什麼會有腐婢這個名稱?《本經》沒有說是小豆花,是後世的醫家顯明的。不知道是否確實如此?
原文
今海邊有小樹,狀似梔子,莖條多曲,氣作腐臭,土人呼為腐婢,用療瘧有效,亦酒漬皮療心腹。恐此當是真。若爾,此條應在木部下品卷中。唐本注云:腐婢,山南相承,以為葛花。
如今海邊有一種小樹,形狀像梔子,莖條彎曲,氣味腐臭,當地人稱為腐婢,用來治療瘧疾有效,也用酒浸泡外皮治療心腹疼痛。恐怕這個才是真的。如果是這樣,這條應該歸在木部下品卷中。唐本注說:腐婢,山南沿襲下來,認為是葛花。
《本經》說是小豆花,陶弘景又說是海邊小樹,不知道哪個是對的?
原文
然葛花消酒,大勝豆花,葛根亦能消酒,小豆全無此效。校量葛、豆二花,葛為真也。今按別本注云:小豆花亦有腐氣。《經》云病酒頭痛,即明其療同矣。
然而葛花解酒,效果遠勝豆花,葛根也能解酒,小豆完全沒有這個功效。比較葛、豆二花,葛是真品。現在按別本注說:小豆花也有腐氣。《本經》說治療酒後頭痛,就說明它們的療效相同了。
原文
葛根條中見其花並小豆花,乾末服方寸匕,飲酒不知醉。唐注證葛花是腐婢,非也。
在葛根條中見到它的花和小豆花,曬乾研末服用一方寸匕,喝酒不會醉。唐注證明葛花是腐婢,這是不對的。
原文
陶雲海邊有小樹,土人呼為腐婢,其如《經》稱小豆花是腐婢。二家所說證據並非。
陶弘景說海邊有小樹,當地人稱為腐婢,正如《本經》稱小豆花是腐婢。兩家所說的證據都不是確切的。
原文
臣禹錫等謹按藥性論云:赤小豆,花名腐婢。能消酒毒,明目,散氣滿不能食。煮一頓服之。又下水氣,並治小兒丹毒熱腫。
臣禹錫等謹慎按《藥性論》說:赤小豆,花名叫腐婢。能消酒毒,明目,散除胃脘脹滿不能進食。煮一次服用。又能利水消腫,並治療小兒丹毒熱腫。
《圖經》說:腐婢,就是小豆花。生於漢中,現在處處都有。
原文
陶隱居以為海邊有小木,狀似梔子,氣作臭腐,土人呼為腐婢,疑是此。蘇恭云:山南相承,呼為葛花是也。今注云:小豆花,亦有腐氣。按《本經》云:主病酒頭痛。海邊小木,自主瘧及心腹痛。葛花不言主酒病。
陶隱居以為海邊有一種小木,形狀像梔子,氣味臭腐,當地人稱為腐婢,懷疑就是這個。蘇恭說:山南沿襲下來,稱為葛花。現在注說:小豆花也有腐氣。按《本經》說:主治酒後頭痛。海邊小木自然能主治瘧疾和心腹痛。葛花不說能主治酒病。
原文
注云:並小豆花末,服方寸匕,飲酒不知醉。然則三物皆有腐婢名,是異類同名耳。《本經》此比甚多也。一說赤小豆花,亦主酒病。
注說:並用小豆花末,服用一方寸匕,喝酒不知道醉。這樣的話三種東西都有腐婢之名,是不同類別而名稱相同罷了。《本經》中像這樣的情況很多。另一種說法是赤小豆花也主治酒病。
原文
外臺秘要:治渴,小便利復非淋。小豆藿一把,搗取汁,頓服。
《外臺秘要》:治療消渴,小便通利又不是淋證。用小豆葉一把,搗爛取汁,一次服用。
原文
食醫心鏡:主痎瘧,寒熱邪氣,泄痢,陰氣不足,止渴及病酒頭痛。以小豆花於豉中煮,五味調和,作羹食之。
《食醫心鏡》:主治痎瘧、寒熱邪氣、泄痢、陽氣不足,止消渴及酒後頭痛。用小豆花在豆豉中煮,加入五味調和,做成羹湯食用。
原文
別說云:謹按腐婢,今既收在此,乃是小豆花,設有別物同名,自從所說,不必多辨。《外臺》:小豆,治失血尤多,功用殊勝。
《別說》說:謹慎按語,腐婢現既收在此,就是小豆花,假設有別的東西同名,就按照所說的,不必過多辯解。《外臺》:小豆治療失血尤其多,功效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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