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禽中

雉肉

禽中17
原文
味酸,微寒,無毒。主補中益氣力,止泄痢,除蟻瘻。
白話
味道酸,性微寒,無毒。主要功效是補益中焦、增強精力,止腹瀉與痢疾,消除蟻瘻。
原文
陶隱居云:雉雖非辰屬,而正是離禽,丙午日不可食者,明王於火也。唐本注云:雉,溫。主諸瘻瘡。
白話
陶隱居說:雉雖然不屬辰,但正好是離禽,丙午日不可以吃,是因為王者屬火的緣故。唐本注說:雉,性溫。主治各種瘻瘡。
原文
臣禹錫等謹按孟詵云:山雞,主五臟氣,喘不得息者,食之發五痔。和蕎麥麵食之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蟲。又野雞,久食令人瘦。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稍有補。他月即發五痔及諸瘡疥。
白話
臣禹錫等謹慎地按孟詵的說法:山雞,主治五臟之氣,氣喘不能休息的人吃了會發五種痔瘡。與蕎麥麵一起吃會生肥蟲。蛋不和蔥一起吃,否則會生寸白蟲。另外野雞,久吃會使人消瘦。九月至十二月吃,稍微有補益。其他月份吃就會發五種痔瘡及各種瘡癤疥瘡。
原文
不與胡桃同食,菌子、木耳同食發五痔,立下血。日華子云:雉雞,平,微毒。有痼疾人不宜食。秋冬益,春夏毒。
白話
不可與胡桃一起吃,與菌類、木耳一起吃會發五種痔瘡,立刻便血。日華子說:雉雞,性平,微毒。有頑固疾病的人不宜吃。秋冬季節有益,春夏季節有毒。
原文
圖經曰:雉,《本經》不載所出州土,今南北皆有之。多取以充庖廚。
白話
圖經說:雉,《本經》沒有記載所出產的州縣,現在南北各地都有。多用來供給廚房烹飪。
原文
《周禮·庖人》共六禽,雉是其一,亦食品之貴,然有小毒,不宜常食。
白話
《周禮·庖人》共記載六禽,雉是其中之一,也是食品中的珍品,然而有小毒,不適宜常吃。
原文
九月以後至十一月以前食之,即有補,它月則發五痔及諸瘡疥。
白話
九月以后到十一月以前吃,就有補益,其他月份吃就會發五種痔瘡及各種瘡癤疥瘡。
原文
又不可與胡桃、菌蕈、木耳之類同食,亦發痔疾,立下血,須禁之。《爾雅》所載雉名尤眾,今人鮮能盡識。
白話
又不可與胡桃、菌類、木耳之類一起吃,也會發痔瘡,立刻便血,必須禁止。《爾雅》記載的雉名非常多樣,現在的人很少能全部認識。
原文
江淮、伊洛間有三種尾長而小者,為山雞,人多畜之,樊中則所謂翟山雉者也。
白話
江淮、伊洛之間有三種尾巴長而小的,是山雞,很多人畜養,關在樊籠中的就是所說的翟山雉。
原文
江南又有一種白而背有細黑紋,名白鷳亦堪畜養,彼人食其肉,亦雉之類也,其餘不復用之。
白話
江南又有一種白色的、背上有細小黑紋的,名叫白鷳,也可以畜養,那裡的人吃它的肉,也是雉之類,其餘的就不再使用了。
原文
食療云:不與胡桃同食,即令人發頭風,如在船車內,兼發心痛。亦不與豉同食。自死足爪不伸,食之殺人。
白話
食療說:不可與胡桃一起吃,就會使人發頭風,像在船車內一樣,同時還會發心痛。也不可與豆豉一起吃。自己死的、爪子不伸展的,吃了會害人。
原文
食醫心鏡主消渴,飲水無度,小便多,口乾渴。雉一隻,細切,和鹽、豉作羹食。
白話
食醫心鏡主治消渴,飲水沒有節制,小便多,口乾口渴。取雉雞一隻,切細,用鹽、豆豉做羹來吃。
原文
又云:主脾胃氣虛下痢,日夜不止,腸滑不下食。
白話
又說:主治脾胃氣虛引起的腹瀉,日夜不止,腸道滑脫不能進食。
原文
野雞一隻,如食法,細研,著桔皮、椒、蔥、鹽、醬,調和作餛飩熟煮。空心食之。又云:治消渴,舌焦口乾,小便數。
白話
野雞一隻,按食療方法處理,切細,加入桔皮、花椒、蔥、鹽、醬調味,做成餛飩煮熟。空腹吃。又說:治消渴,舌頭焦乾、口渴、小便頻繁。
原文
野雞一隻,以五味煮令極熟,取二升半以來,去肉取汁,渴飲之,肉亦可食。又云:治產後下痢,腰腹痛。野雞一隻,作餛飩食之。
白話
野雞一隻,用五味煮到極熟,取二升半左右,去掉肉取汁,口渴時喝汁,肉也可以吃。又說:治產後腹瀉,腰腹疼痛。野雞一隻,做餛飩吃。
原文
衍義曰:雉,其飛若矢,一往而墮,故今人取其尾置船車上,意欲如此快速也。
白話
衍義說:雉,牠飛行像箭一樣,一往即墜,所以現在的人取牠的尾巴放在船車上,想讓船車也如此快速。
原文
漢·呂太后名雉,高祖字之曰野雞,其實即雞屬也。食之,所損多,所益少。
白話
漢代呂太后名叫雉,高祖稱她為野雞,雉實際上就是雞類。吃牠,損耗多,益處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