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別搗細研如面,須絞膏畢乃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凡是膏藥中含有雄黃、硃砂這一類藥物,都要另外搗碎研磨成細粉如麵粉一般,必須等到絞取膏汁完畢後再投入其中,用器具快速攪拌,直到膏體凝固堅硬,不要讓粉末沉積在底部而導致不均勻。如果含有水銀,就在凝結的膏藥中研磨使其消散。胡粉也是這樣處理。
原文
凡湯酒中用大黃,不須細銼。作湯者,先以水浸令淹浹,密覆一宿。
凡是湯劑或藥酒中使用大黃,不需要切得很細。製作湯劑時,先用浸泡的水使其完全濕透,緊密覆蓋放置一夜。
原文
明旦煮湯,臨熟乃內湯中,又煮兩、三沸,便絞出,則勢力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黃,舊皆蒸之,今不須爾。
第二天早上煮湯,將要煮成的時候再放入湯中,再煮兩、三滾,就絞取出來,這樣藥力強勁,容易迅速通利。丸劑散劑中使用大黃,以前都蒸過,現在不需要這樣做了。
原文
凡湯中用麻黃,皆先別煮兩、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余藥,不爾,令人煩。
凡是湯劑中使用麻黃,都要先另外煮兩、三滾,撇去浮沫,再加入與原來相同量的水,然後放入其他藥物,否則會使人煩躁。
原文
麻黃皆折去節,令理通,寸銼之;小草、瞿麥五分銼之;細辛、白前三分銼之;丸散膏中,則細銼也。
麻黃都要折去節,使紋理通暢,切成寸段;小草、瞿麥切成五分長;細辛、白前切成三分長;在丸劑、散劑、膏劑中,則要切得更細。
原文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棗、梔子、栝蔞之類是也。
凡是湯劑中使用完整的果實,都要掰開,例如乾棗、梔子、栝蔞之類。
原文
用細核物,亦打破,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
使用帶有細小果核的藥物,也要打碎,例如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
原文
細花之物,正爾完用之,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諸蟲,先微炙之,唯螵蛸當中破炙之。生薑、射干皆薄切之。
細小的花朵藥物,就直接完整使用,例如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米、麥、豆類,也完整使用。各種蟲類藥物,先稍微烤炙,只有螵蛸要從中間剖開再烤炙。生薑、射干都要切成薄片。
原文
芒硝、飴糖、阿膠皆須絞湯畢,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之。
芒硝、飴糖、阿膠都必須在絞取湯汁完畢後,放入藥汁中,再上火煮兩、三滾,完全融化後才服用。
原文
凡用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杏仁、桃仁,湯柔撻去皮。
凡是使用麥門冬,都要稍微濕潤後抽去中間的芯。杏仁、桃仁,用熱水浸泡柔軟後,搓去外皮。
原文
巴豆打破,剝其皮,刮去心,不爾,令人悶。石韋刮去毛。辛夷去毛及心。鬼箭削取羽皮。藜蘆剔取根微炙。枳實去其瓤,亦炙之。椒去實於鐺中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礬石於瓦上若鐵物中,熬令沸,汁盡即止。
巴豆要打破,剝去外皮,刮去內芯,否則會使人胸悶。石韋颳去茸毛。辛夷去掉茸毛和內心。鬼箭削取帶羽狀的皮部。藜蘆剔取根部稍微烤炙。枳實去掉內瓤,也要烤炙。花椒去掉果實,在鍋中稍微炒至出汗,這樣藥力才強。礬石在瓦片上或鐵器中炒至沸騰,水分蒸乾即停止。
原文
礜石皆以黃土泥包使燥,燒之半日,令熟而解散。犀角、羚羊角皆鎊刮作屑。諸齒骨並炙搗碎之。皂莢去皮、子炙之。
礜石都要用黃土泥包裹使其乾燥,燒半天,讓它熟透而疏鬆崩解。犀角、羚羊角都要鎊刮成粉末。各種牙齒、骨骼都要烤炙後搗碎。皂莢去掉皮和籽後烤炙。
原文
凡湯並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煻灰中炮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稱之。
凡是湯劑以及丸劑、散劑,使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都要在熱灰中炮製到稍微裂開,削去黑色外皮,然後再稱量。
原文
唯姜附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皮乃稱之,直理破作七八片。隨其大小,但削除處黑尖處令盡。
只有在姜附湯以及膏劑、藥酒中生用時,也要削皮後再稱量,順著紋理破成七八片。根據藥材大小,只要把黑色尖端的部分削除乾淨即可。
原文
凡湯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用熱湯洗去上滑,以手挪之皮釋隨剝去,更復易湯洗令滑盡。不爾,戟人咽喉。舊方云二十許過,今六、七過便足。
凡是湯劑、藥酒、丸劑、散劑、膏劑中使用半夏,都要先用完整的半夏,用熱水洗去表面的黏液,用手揉搓使外皮脫落並剝去,再換熱水洗滌直到黏液除盡。否則會刺激人的咽喉。舊方說要洗二十多遍,現在洗六、七遍就夠了。
原文
亦可煮之,一、兩沸一易水,如此三、四過,仍挪洗畢,便曝乾;隨其大小,破為細片,乃稱之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須曝燥,乃稱之。
也可以用水煮,煮一、兩滾就換一次水,這樣重複三、四次,然後揉搓洗滌完畢,就曬乾;根據藥材大小,破成細片,再稱量後放入湯劑。如果是膏劑、藥酒、丸劑、散劑,都必須曬乾後再稱量。
原文
凡丸散用阿膠,皆先炙,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
凡是丸劑散劑中使用阿膠,都要先烤炙,使整體起泡,乾燥後才能搗碎。如果有不起泡的地方,再次烤炙。
原文
凡丸中用蠟,皆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若用熟艾,先細擘,合諸藥搗,令散。不可篩者,別搗納散中和之。
凡是丸劑中使用蠟,都要熔化後投入少量蜂蜜中,攪拌均勻來調和藥物。如果用熟艾,先細細掰開,與其他藥物一起搗碎,使其疏散。不能過篩的部分,另外搗碎後放入散劑中混合均勻。
原文
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
凡是使用蜂蜜,都要先用火煎煮,撇去浮沫,使顏色變成微黃,這樣製成的丸藥能長久不壞。撇去浮沫的多少,根據蜂蜜的精粗程度而定。
原文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藶、胡麻諸有膏膩藥,皆先熬黃黑,別搗令如膏,指㩢(莫結切)視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仍復都以輕疏絹篩度之,須盡,又納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用,亦有熬之者,雖生並搗破之。
凡是丸劑散劑中使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藶、胡麻等含有油脂的藥物,都要先炒至黃黑色,另搗成膏狀,用手指捻搓確認細膩均勻,然後與之前製好的散藥混合;逐漸放入臼中,共同研磨搗碎,使其充分分散,再用輕疏的絹篩過篩,務必全部篩過,再放回臼中,依照方法搗數百杵。湯劑和膏劑中使用時,也有炒過的,但即使生用也要一起搗破。
原文
凡用桂心、厚朴、杜仲、秦皮、木蘭之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處,取里有味者稱之。
凡是使用桂心、厚朴、杜仲、秦皮、木蘭這一類藥物,都要削去表面虛軟粗糙的部分,取內部有味道的部分來稱量。
原文
茯苓、豬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槌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畢,乃稱之;薤白、蔥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皆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蜀椒去閉口者及目熬之。
茯苓、豬苓削去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都要捶破後去掉內心;紫菀洗去泥土完畢後再稱量;薤白、蔥白去掉青色部分至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都要剔取葉子和嫩莖,去掉粗大枝條;鬼臼、黃連,都要去掉根鬚;蜀椒去掉閉口不開的顆粒以及椒目後炒用。
原文
凡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須精新也。
凡是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都以陳放較久的為佳。其餘藥物則必須精選新鮮的。
原文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乃稱之,以一分准十六枚。
凡是藥方說巴豆若干枚,由於顆粒有大小,應當先去內心和外皮,然後再稱量,以一分相當於十六枚來計算。
原文
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三枚准一兩。云乾薑一累者,以重一兩為正。
附子、烏頭若干枚,去皮完畢後以半兩相當於一枚。枳實若干枚,去瓤完畢後以一分相當於二枚。橘皮一分相當於三枚。紅棗有大小,三枚相當於一兩。所說乾薑一累,以重量一兩為標準。
原文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蜀椒一升者,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者,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庵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
凡是藥方說半夏一升,洗淨後稱五兩為標準。蜀椒一升,三兩為標準。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標準。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標準。庵䕡子一升,四兩為標準。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標準。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標準。這就是它們的不同之處。
原文
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為正。
所說某子一升,這類種子各有虛實輕重之別,不能一概用秤來折算標準,都取平升為準。
原文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凡是藥方說用桂枝一尺,削去皮完畢後,重量半兩為標準。甘草一尺,重量二兩為標準。所說某草一束,以重量三兩為標準。說一把,重量二兩為標準。說蜂蜜一斤,相當於七合。豬油一斤,相當於一升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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