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隱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嶺之上,以吐納餘暇,頗遊意方技,覽本草藥性,以為盡聖人之心,故撰而論之。舊說皆稱《神農本經》,余以為信然。
隱居先生,住在茅山的山岩嶺上,在吐納養生的閒暇之餘,頗為留意方技之術,閱覽《本草》中藥物的藥性,認為這完全體現了聖人的用心,因此撰寫並論述它。舊有的說法都稱之為《神農本經》,我認為確實如此。
原文
昔神農氏之王天下也,畫八卦,以通鬼神之情;造耕種,以省殺生之弊;宣藥療疾,以拯天傷之命。此三道者,歷眾聖而滋彰。文王、孔子、彖、象繇、辭,幽贊人天。后稷、伊尹,播厥百穀,惠被群生。岐、黃、彭、扁,振楊輔導,恩流含氣。並歲逾三千,民到於今賴之。
從前神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畫八卦,用來溝通鬼神的情狀;創造耕種,用來減少殺生的弊病;宣揚藥物治療疾病,用來拯救夭折受傷的生命。這三種方法,經歷了眾多聖人而更加顯著。文王、孔子所作的卦辭、爻辭、象辭,暗中讚助了人與天道。后稷、伊尹,播種各種穀物,恩惠遍及眾生。岐伯、黃帝、彭祖、扁鵲,發揚輔導之術,恩澤流布於所有有生命的物體。這些都已超過三千年,百姓到現在仍依賴他們。
原文
但軒轅以前,文字未傳,如六爻指垂,畫象稼穡,即事成跡。
只是在軒轅黃帝以前,文字還沒有流傳,例如六爻的指示垂示,畫出農耕的形象,都是就著具體事物而成為記載的痕跡。
至於藥物性味所主治的內容,應當是憑藉認識與認識相互傳承,如果不是這樣,又從何處能夠聽聞得到呢?
原文
至乎桐、雷,乃著在於編簡,此書應與《素問》同類,但後人多更修飾之爾。秦皇所焚,醫方、卜術不預,故猶得全錄。
到了桐君、雷公的時候,才記載在書簡上。這本書應當與《素問》是同類的,只是後人多加修飾罷了。秦始皇焚書時,醫方、占卜之術不在其中,所以仍然能夠完整地記錄下來。
原文
而遭漢獻遷徙,晉懷奔迸,文籍焚靡,(臣禹錫等謹按蜀本作𪎖,音糜。)千不遺一。
但是遭逢漢獻帝遷都,晉懷帝奔逃,文獻典籍被焚燒毀滅,一千本中保存不下十分之一。
原文
今之所存,有此四卷,(臣禹錫等謹按《唐本》亦作四卷。韓保升又云:《神農本草》上、中、下並序錄,合四卷。今按:四字當作三,傳寫之誤也。何則,按梁《七錄》云:《神農本草》三卷。又據《本經》陶序後朱書云:《本草經》卷上、卷中、卷下。卷上注云:序藥性之源本,論病名之形診;卷中云:玉石、草、木三品;卷下云:蟲獸、果、菜、米食三品。即不云三卷外別有序錄,明知韓保所云:承據誤本,妄生曲說,今當從三卷為正。)是其《本經》。
原文
所出郡縣,乃後漢時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記。又云有《桐君採藥錄》,說其花葉形色。
書中所記載的出產郡縣,是東漢時期的制度,懷疑是張仲景、華元化等人所記載的。又說有《桐君採藥錄》,敘述藥物的花、葉形狀和顏色。
原文
《藥對》四卷,論其佐使相須,魏、晉以來,吳普、(臣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普,廣陵人也,華佗弟子。撰《本草》一卷。)李當之(臣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華佗弟子。修神農舊經,而世少行用。)等,更復損益。
《藥對》四卷,論述藥物之間佐使相須的關係。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等人,又對其進行增減修改。
原文
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四十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熱舛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且所主治,互有得失,醫家不能備見,則識智有淺深。
有的版本記載五百九十五種藥,有的四百四十一種,有的三百一十九種;有的三品混雜,寒性、熱性錯亂,草藥、礦石不分,蟲類、獸類沒有辨別;而且所主治的病症,彼此之間各有得失,醫家不能全部看到,那麼他們的認識和智慧就有深淺之別。
原文
今輒苞綜諸經,研括煩省,以《神農本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為主,又進名醫副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種。
現在我總括綜合各家的經籍,研究歸納其中繁複或簡略的內容,以《神農本經》的三品藥物,總共三百六十五種為主,又加入名醫的副品藥物,也是三百六十五種,合計七百三十種。
原文
精粗皆取,無復遺落,分別科條,區畛(音軫)物類,兼注銘(音瞑)時用,土地所出,及仙經道術所須,並此序錄,合為七卷。雖未足追踵前良,蓋亦一家撰制。吾去世之後,可貽諸知音爾。
無論精細或粗劣的都加以收錄,不再有遺漏,分別條目,區分各類事物,同時注明採集時間、出產土地,以及仙經道術所必需的內容,加上這篇序錄,合併為七卷。雖然不足以追趕前賢,但也算是一家之作。我去世之後,可以留給知音之人。
原文
本草經卷上(序藥性之源本,論病名之形診,題記品錄,詳覽施用。)本草經卷中(玉石、草、木三品。)
《本草經》卷上(序述藥性的本源,論述病名的形狀診斷,標題記錄品類目錄,詳細閱覽以便施用。)《本草經》卷中(玉石、草、木三品。)
原文
本草經卷下(蟲獸、果、萊、米食三品,有名未用三品。)
《本草經》卷下(蟲獸、果、菜、米食三品,有名未用三品。)
原文
右三卷,其中、下二卷,藥合七百三十種,名別有目錄,並朱、墨雜書並子注,今大書分為七卷。
以上三卷,其中、下兩卷,藥物合計七百三十種,名稱另有目錄,並且有朱筆、墨筆雜寫以及小字注文,現在用大字書寫,分為七卷。
原文
(唐本注《漢書·藝文志》有黃帝內、外經。班固論云: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原疾病之深淺。乃班固論經方之語,而無本草之名。唯粱《七錄》有《神農本草》三卷,陶據此以別錄加之為七卷。序云三品混糅,冷熱舛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豈使草木同品,蟲獸共條,披覽既難,圖繪非易。今以序為一卷,例為一卷,玉石三品為三卷,草三品為六卷,木三品為三卷,禽獸為一卷,蟲魚為一卷,果為一卷,萊為一卷,米穀為一卷,有名未用為一卷,合二十卷。其十八卷中,藥合八百五十種,三百六十一種「本經」,一百八十一種「別錄」,一百一十五種「新附」,一百九十三種「有名未用」。)
(《唐本》注:《漢書·藝文志》有《黃帝內經》、《外經》。班固論述說:經方,是依據本草石藥的寒熱溫涼,推究疾病的深淺。這是班固論述經方的話語,而沒有本草的名稱。只有梁朝的《七錄》有《神農本草》三卷,陶弘景據此並以《名醫別錄》增補為七卷。序文說三品混雜,寒熱錯亂,草藥、礦石不分,蟲類、獸類沒有辨別;怎能讓草木同品,蟲獸共條,翻閱已經困難,繪圖更是不易。現在把序文作為一卷,體例作為一卷,玉石三品作為三卷,草三品作為六卷,木三品作為三卷,禽獸作為一卷,蟲魚作為一卷,果作為一卷,菜作為一卷,米穀作為一卷,有名未用作為一卷,合計二十卷。其中十八卷中,藥物合計八百五十種,三百六十一種是《本經》的,一百八十一種是《別錄》的,一百一十五種是「新附」的,一百九十三種是「有名未用」的。)
原文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上等藥物一百二十種作為君藥,主要用來保養生命以順應天道,沒有毒性,即使多服、久服也不會傷害人體。想要使身體輕健、補益元氣、延緩衰老、延長壽命的人,應以《上經》為根本。
原文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中等藥物一百二十種作為臣藥,主要用來調養性情以順應人事,有的無毒、有的有毒,需要斟酌其適宜情況。想要遏制疾病、補益虛弱瘦弱的人,應以《中經》為根本。
原文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下等藥物一百二十五種作為佐藥、使藥,主要用來治療疾病以順應地道,大多有毒性,不可以長期服用。想要去除寒熱邪氣、破除積聚、治癒疾病的人,應以《下經》為根本。
原文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三品藥物合計三百六十五種,效法三百六十五度,每一度對應一天以構成一歲,將這個數字加倍,合計七百三十種名稱。
原文
(臣禹錫等謹按本草例:《神農本經》以朱書,《名醫別錄》以墨書。《神農本經》藥三百六十五種,今此言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是並《名醫別錄》副品而言也。則此一節,《別錄》之文也,當作墨書矣。蓋傳寫浸久,朱、墨錯亂之所致耳。遂令後世覽之者,捃摭此類,以謂非神農之書,乃後人附托之文者,率以此故也。)
(臣禹錫等人謹按本草的體例:《神農本經》用朱筆書寫,《名醫別錄》用墨筆書寫。《神農本經》的藥物有三百六十五種,現在這裡說將這個數字加倍,合計七百三十種名稱,這是連同《名醫別錄》的副品藥物一起說的。那麼這一節,是《別錄》的文字,應當是用墨筆書寫的。大概是因為傳抄時間久了,朱筆和墨筆錯亂所導致的。於是使得後世閱讀的人,摘取這類文字,認為這不是神農的書,而是後人假託附會的文字,大都是因為這個緣故。)
原文
上本說如此。今按上品藥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勢力和厚,不為倉猝之效,然而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應天。
上面的《本經》原文是這樣說的。現在考察上品藥物的藥性,也都能夠祛除疾病,只是它們的藥力溫和醇厚,不能取得倉促間的速效,然而如果常年累月地服用,必定會獲得很大的益處,疾病既已痊癒,壽命也能得以延長。天道是仁慈養育萬物的,所以說它順應天道。
原文
一百二十種者,當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生榮時也。
一百二十種這個數字,應當是指寅、卯、辰、巳這幾個月份,效法萬物生長繁榮的時節。
原文
中品藥性,療病之辭漸深,輕身之說稍薄,於服之者祛患當速,而延齡為緩。人懷性情,故云應人。
中品藥物的藥性,治療疾病的論述逐漸深入,使身體輕健的說法稍顯薄弱,對於服用的人來說,祛除病患應當較快,而延長壽命的效果則較緩慢。人具有性情,所以說它順應人事。
原文
一百二十種者,當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成熟時也。
一百二十種這個數字,應當是指午、未、申、酉這幾個月份,效法萬物成熟的時節。
原文
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云應地。
下品藥物的藥性,專門用於攻擊病邪,藥性毒烈,會損傷人體的中和之氣,不可以長期服用,疾病痊癒就應停止。大地的本質是收斂肅殺的,所以說它順應地道。
原文
一百二十五種者,當謂戌、亥、子、醜之月,法萬物枯藏時也,兼以閏之,盈數加之。
一百二十五種這個數字,應當是指戌、亥、子、丑這幾個月份,效法萬物枯萎收藏的時節,同時加上閏月的因素,以盈餘的數字補足。
凡是配伍藥物的原則,不必偏執地使用某一種,自然要根據人的病患情況,將藥物配合起來共同發揮作用。
只是君藥、臣藥的配合隸屬關係,要依照後面所說的內容,如果是單獨服用一味藥的情況,就不在此討論範圍之內了。
原文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藥物有君、臣、佐、使的分別,用來相互宣發、收攝。配伍時適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也可以使用一君、三臣、九佐、使。
原文
上本說如此,今按用藥,猶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氣力不周也。而檢仙經、世俗者方,亦不必皆爾。
上面的《本經》原文是這樣說的。現在考察用藥的道理,就如同建立國家的制度,如果君藥多而臣藥少,或者臣藥多而佐藥少,那麼藥力就會不周全。然而查考仙經和世俗的藥方,也不一定都是這樣。
原文
大抵養命之藥則多君,養性之藥則多臣,療病之藥則多佐;猶依本性所主,而兼復斟酌,詳用此者益當為善。
大致上來說,用來保養生命的藥物就以君藥為主,用來調養性情的藥物就以臣藥為主,用來治療疾病的藥物就以佐藥為主;仍然要依據藥物本身的主要功效,同時再加以斟酌,詳細運用這個原則的人會更加妥當完善。
原文
又恐上品君中,復各有貴賤,譬如列國諸侯,雖並得稱制,而猶歸宗周;臣佐之中,亦當如此。
又恐怕在上品君藥之中,各自還有貴賤之分,就如同各國的諸侯,雖然都可以稱為君主,但最終還是要歸屬於周天子;臣藥、佐藥之中,也應當是這樣。
原文
所以門冬、遠志,別有君臣;甘草國老,大黃將軍,明其優劣,皆不同秩。
所以麥門冬、遠志,它們之間也有君臣的區別;甘草被稱為「國老」,大黃被稱為「將軍」,這說明了它們的優劣不同,等級也不一樣。
原文
自非農歧之徒,孰敢詮正,正應領略輕重,為其分劑也。
如果不是神農、岐伯這類人,誰敢來詮釋訂正呢?正應該領會藥物的輕重緩急,為它們制定適當的劑量。
原文
藥有陰陽配合,(臣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凡天地萬物,皆有陰陽、大小,各有色類,尋究其理,並有法象。故毛羽之類,皆生於陽而屬於陰;鱗介之類,皆生於陰而屬於陽。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黃法土,故色黃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腎。余皆以此推之,例可知也。)子母兄弟,(臣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若榆皮為母,厚朴為子之類是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
藥物有陰陽配合的關係,有子母兄弟的關係,有根、莖、花、果實的區別,有草、石、骨、肉的不同。
原文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
有單獨使用的,有相須的,有相使的,有相畏的,有相惡的,有相反的,有相殺的。
原文
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
凡是這七種藥物之間的關係,在配伍時要審視它們,應當使用相須、相使的藥物為好,不要使用相惡、相反的藥物。
原文
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如果藥物有毒需要制約,可以使用相畏、相殺的藥物;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要將它們合用。
原文
(臣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凡三百六十五種,有單行者七十一種,相須者十二種,相使者九十種,相畏者七十八種,相惡者六十種,相反者十八種,相殺者三十六種。凡此七情,合和視之。)
(臣禹錫等人謹按《蜀本》注說:總共三百六十五種藥物,其中單獨使用的有七十一種,相須的有十二種,相使的有九十種,相畏的有七十八種,相惡的有六十種,相反的有十八種,相殺的有三十六種。凡是這七種關係,在配伍時要審視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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