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狒狒

狒狒

狒狒6
原文
亦作𥝃(同扶沸反),無毒。飲其血,令人見鬼也。亦堪染緋,發可為頭髲。出西南夷。如猴。
白話
也寫作𥝃(音同扶沸反),無毒。飲用牠的血,能讓人見到鬼。也可以用來染紅色,毛髮可以做假髮。產於西南夷。樣子像猴子。
原文
宋孝建中,獠子以西波屍地,高城郡安西縣主簿韋文禮進雌雄二頭。
白話
南朝宋孝建年間,獠人從西波屍地,由高城郡安西縣主簿韋文禮進獻了一雌一雄兩頭。
原文
宋帝曰:吾聞狒狒,能負千鈞,若既力如此,何能致之?
白話
宋帝說:我聽說狒狒能背負千鈞重物,既然力氣這麼大,怎麼能捉到牠呢?
原文
彼土人丁鑾進曰:狒狒見人喜笑,則上唇掩其目,人以釘釘著額任其奔馳,候死而取之。
白話
當地土人丁鑾回答說:狒狒見到人就喜歡笑,這時上唇會遮住眼睛,人們用釘子釘在牠的額頭上,讓牠奔跑,等牠死了再取下來。
原文
發極長,可為頭髲,血堪染靴,其毛一似獼猴,人面紅赤色,作人言馬聲(或作鳥字),善知生死。飲其血,使人見鬼。帝聞而欣然命工圖之。亦出《山海經》。《爾雅》云:狒狒如人,被髮迅走,食人。亦曰梟羊,彼俗亦謂之山都。
白話
毛髮極長,可以製作假髮,血可以用來染靴子。牠的毛很像獼猴,面孔是紅赤色,能說人話、發出馬叫聲(有的文本寫作鳥叫聲),善於預知生死。飲用牠的血,能讓人見到鬼。皇帝聽了後欣然命令畫工畫下牠的樣子。也出自《山海經》。《爾雅》說:狒狒像人,披散頭髮跑得很快,吃人。也叫梟羊,當地習俗稱之為山都。
原文
郭景純有贊(文繁不載),脯帶脂者,薄割火上炙熱,於人肉敷癬上,蟲當入脯中,候其少頃揭卻,須臾更三、五度,瘥。
白話
郭景純寫有贊語(文字繁長此處不錄)。肉乾帶油脂的,薄切後在火上烤熱,敷在人體患癬的部位,蟲子會進入肉乾中,等一會兒揭掉,片刻後重複三到五次,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