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新添本草衍義序

序例上(衍義總序)(2)

新添本草衍義序37
原文
夫人之生,以氣血為本,人之病,未有不先傷其氣血者。
白話
人的生命,以氣血為根本;人的疾病,沒有不是先損傷了氣血的。
原文
世有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勞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何以致然?
白話
世上有未婚的少男少女,心事積聚在心中,思慮過度,常常導致勞損。男子則是精神氣色先渙散,女子則是月經先閉止。為什麼會這樣呢?
原文
蓋愁憂思慮則傷心,心傷則血逆竭,血逆竭,故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閉也。火既受病,不能榮養其子,故不嗜食。
白話
因為憂愁思慮會損傷心,心受損傷就會導致血液逆行枯竭,血液逆行枯竭,所以精神氣色先渙散,而月經先閉止。心(火)既已生病,就不能榮養它的子臟(脾土),所以就不想吃東西。
原文
脾既虛,則金氣虧,故發嗽,嗽既作,水氣絕,故四肢干。木氣不充,故多怒。鬢髮焦,筋痿。俟五臟傳遍,故卒不能死,然終死矣。
白話
脾(土)既已虛弱,就會導致肺(金)氣虧損,所以發生咳嗽;咳嗽既已發生,腎(水)氣就會枯竭,所以四肢乾枯。肝(木)氣不充足,所以容易發怒。兩鬢頭髮焦枯,筋脈痿軟。等到病邪傳遍五臟,所以一時不會死,但最終還是會死的。
原文
此一種於諸勞中最為難治,蓋病起於五臟之中,無有已期,藥力不可及也。
白話
這一種病症在各種虛勞病中最難治療,因為病從五臟內部發起,沒有停止的期限,藥力也無法到達病根。
原文
若或自能改易心志,用藥扶接,如此則可得九死一生。舉此為例,其餘諸勞,可按脈與證而治之。
白話
如果病人自己能改變心志,再用藥物扶持接續,這樣或許可以從九死中獲得一線生機。舉這個例子來說明,其餘各種虛勞病,可以根據脈象和證候來治療。
原文
夫治病有八要。八要不審,病不能去;非病不去,無可去之術也。故須審辨八要,庶不違誤。其一曰虛,五虛是也。
白話
治病有八個要點。八個要點如果不審察清楚,疾病就不能去除;不是疾病不能去除,而是沒有去除它的方法。所以必須仔細審辨這八個要點,才不會違背或失誤。第一叫做「虛」,就是指五虛。
原文
(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為五虛。)二曰實,五實是也。
白話
(脈象細小、皮膚寒冷、氣息短少、大小便泄利、飲食無法入口,這就是五虛。)第二叫做「實」,就是指五實。
原文
(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五實也。)三曰冷,臟腑受其積冷是也。四曰熱,臟腑受其積熱是也。五曰邪,非臟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內,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內也。
白話
(脈象盛大、皮膚發熱、腹部脹滿、大小便不通、心中悶亂昏冒,這就是五實。)第三叫做「冷」,是指臟腑受到積聚的寒氣。第四叫做「熱」,是指臟腑受到積聚的熱氣。第五叫做「邪」,是指不是臟腑本身的正氣發病。第六叫做「正」,是指不是由外來邪氣所侵襲。第七叫做「內」,是指病不在體表。第八叫做「外」,是指病不在體內。
原文
既先審此八要,參之六脈,審度所起之源,繼以望、聞、問、切加諸病者,豈有不可治諸疾也。
白話
既然先審察了這八個要點,再參考六脈,仔細推測疾病的根源,接著運用望、聞、問、切四診來診察病人,這樣哪裡還有不能治療的疾病呢?
原文
夫不可治者有六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擇醫,失於不識病,失於不知藥。六失之中,有一於此,即為難治。非止醫家之罪,亦病家之罪也。
白話
至於那些無法治療的情況,有六種過失:過失在於不仔細審察,過失在於不信任醫生,過失在於延誤時機,過失在於不選擇良醫,過失在於不認識疾病,過失在於不了解藥性。這六種過失中,只要犯了其中任何一種,就難以治療。這不只是醫家的過錯,也是病家的過錯啊。
原文
矧又醫不慈仁,病者猜鄙,二理交馳,於病何益?
白話
何況再加上醫生不仁慈,病人又猜疑鄙吝,這兩種情況交相作用,對疾病有什麼好處呢?
原文
由是言之,醫者不可不慈仁,不慈仁則招禍;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則招禍。
白話
由此說來,醫生不能不仁慈,不仁慈就會招來禍患;病人不能猜疑鄙吝,猜疑鄙吝就會招來禍患。
原文
唯賢者洞達物情,各就安樂,亦治病之一說耳。
白話
只有賢明的人能通達事理人情,各自趨向安樂,這也是治病的一個道理罷了。
原文
合藥分劑料理法則中言,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既言廣而不言狹,如何便以半兩為正。
白話
在合藥、分劑、料理的法則中說,凡是藥方說用肉桂一尺的,削去外皮完成後,重量以半兩為標準。既然只說了長度(廣)而沒有說寬度(狹),怎麼能就直接以半兩作為標準呢?
原文
且桂即皮也,若言削去皮畢,即是全無桂也。
白話
況且肉桂就是樹皮,如果說削去外皮完成,那就完全沒有肉桂了。
原文
今定長一尺,闊一寸,削去皮上粗虛無味者,約為半兩,然終不見當日用桂一尺之本意,亦前人之失也。
白話
現在定為長一尺,寬一寸,削去外皮上粗鬆無味的部分,大約為半兩,但終究不明白當初用肉桂一尺的本意,這也是前人的失誤啊。
原文
序例,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寒、熱、溫、涼四氣。
白話
序例中說,藥物有酸、鹹、甘、苦、辛五種味道,以及寒、熱、溫、涼四種氣。
原文
今詳之:凡稱氣者,即是香臭之氣;其寒、熱、溫、涼,則是藥之性。
白話
現在詳細來說:凡是稱為「氣」的,指的是香臭等氣味;而寒、熱、溫、涼,則是藥物的性質。
原文
且如鵝條中雲:白鵝脂性冷,不可言其氣冷也,況自有藥性,論其四氣,則是香、臭、臊、腥,故不可以寒、熱、溫、涼配之。
白話
例如在鵝的條文中說:白鵝的脂肪性質是冷的,不能說它的氣是冷的。況且藥物本身有藥性,如果要討論它的四氣,那應該是指香、臭、臊、腥等氣味,所以不能用寒、熱、溫、涼來搭配。
原文
如蒜、阿魏、鮑魚、汗襪,則其氣臭;雞、魚、鴨、蛇,則其氣腥;腎、狐貍、白馬莖、裩近隱處、人中白,則其氣臊;沉、檀、龍、麝,則其氣香。如此則方可以氣言之。
白話
例如大蒜、阿魏、鮑魚、汗襪,它們的氣味是臭的;雞、魚、鴨、蛇,它們的氣味是腥的;豬腎、狐狸肉、白馬陰莖、褲子靠近私處的部分、人中白,它們的氣味是臊的;沉香、檀香、龍腦、麝香,它們的氣味是香的。像這樣才能用「氣」來稱呼。
原文
其序例中氣字,恐後世誤書,當改為性字,則於義方允。
白話
序例中的「氣」字,恐怕是後人誤寫,應當改為「性」字,這樣在義理上才恰當。
原文
今人用巴豆,皆去油訖生用。茲必為《本經》言生溫、熟寒,故欲避寒而即溫也。不知寒不足避,當避其大毒。矧《本經》全無去油之說。故陶隱居云:熬令黃黑,然亦太過矣。
白話
現在的人用巴豆,都是去掉油脂後生用。這一定是因為《本經》說巴豆生用性溫、熟用性寒,所以想要避開寒性而趨向溫性。卻不知道寒性不值得避,應當避開它的大毒。況且《本經》完全沒有去掉油脂的說法。所以陶隱居說:炒到黃黑色,但這樣也做得太過頭了。
原文
日華子云:炒不如去心膜,煮五度,換水,各煮一沸為佳。
白話
日華子說:炒不如去掉巴豆的心和膜,煮五次,每次換水,各煮到沸騰一次為好。
原文
其杏仁、桃仁、葶藶、胡麻,亦不須熬至黑,但慢火炒令亦黃色,斯可矣。
白話
至於杏仁、桃仁、葶藶子、胡麻,也不須炒到黑色,只要用慢火炒到呈現黃色,這樣就可以了。
原文
凡服藥多少,雖有所說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之例,今更合別論。
白話
凡是服藥的劑量多少,雖然有像「一種藥物含有一種毒性,服用一丸如同細麻大小」這樣的說法,但現在應該另外討論。
原文
緣人氣有虛實,年有老少,病有新久,藥有多毒少毒,更在逐事斟量,不可舉此為例。
白話
因為人的正氣有虛有實,年齡有老有少,疾病有新有舊,藥物的毒性有大有小,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斟酌考量,不能一概而論地拿這個來做標準。
原文
但古人凡設例者,皆是假令,豈可執以為定法。
白話
只是古人凡是設立例子,都是假設的情況,怎麼可以固執地把它當作固定的法則呢。
原文
《本草》第一序例言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末如粉,臨服納湯中。然今昔藥法中,有生磨者,煎取汗者。
白話
《本草》的第一篇序例說犀角、羚羊角、鹿角,一律磨成粉末狀,在服藥時放入湯藥中。然而現在和過去的用藥方法中,有生磨的,也有煎煮取汁的。
原文
且如丸藥中用蠟,取其能固護藥之氣味,勢力全備,以過關鬲而作效也。
白話
又比如在丸藥中使用蜂蠟,是取它能夠穩固保護藥物的氣味,使藥力完整,以便通過膈膜關卡而發揮藥效。
原文
今若投之蜜相和,雖易為丸劑,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
白話
現在如果加入蜂蜜與藥粉混合,雖然容易做成丸劑,但吞下後也容易散開融化,如何能到達臟腑之中呢?
原文
若其間更有毒藥,則便與人作病,豈徒無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蠟之本意。
白話
如果其中還有毒性藥物,那麼就會立刻對人體造成傷害,豈止是沒有益處,反而還害了人,這完全違背了使用蜂蠟的本意。
原文
至如桂心,於得更有上虛軟甲錯,可削之也?凡此之類,亦更加詳究。
白話
至於像桂心,如果發現有上層虛軟、甲錯(乾枯粗糙)的部分,難道可以削掉它嗎?凡是這一類的情況,也應該更加詳細地研究。
原文
今人用麻黃,皆合搗諸藥中。張仲景方中,皆言去上沫。
白話
現在的人使用麻黃,都是與其他藥物一起搗碎混合。而在張仲景的藥方中,都說要去掉上面的浮沫。
原文
序例中言,先別煮三、兩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余藥,不爾,令人發煩。甚得用麻黃之意,醫家可持此說。然云:折去節,令通理,寸銼之。
白話
序例中說,先單獨煮麻黃兩三沸,撈去上面的浮沫,再加入與原來等量的水,然後放入其他藥物,不這樣做的話,會使人煩躁。這非常符合使用麻黃的要領,醫家可以遵循這個說法。但又說:折斷去掉節,使紋理通暢,再切成寸長的片段。
原文
寸銼之,不若碎銼如豆大為佳,藥味易出,而無遺力也。
白話
切成寸長的片段,不如搗碎成豆子大小為好,這樣藥性更容易煎出,而不會浪費藥力。
原文
陶隱居云: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此十種,今詳之,唯寒熱二種,何獨見遺?如寒可去熱,大黃、朴硝之屬是也。如熱可去寒,附子、桂之屬是也。今特補此二種,以盡厥旨。
白話
陶隱居說:藥物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這十種作用。這十種,現在仔細想來,唯獨寒和熱這兩種,為什麼單單被遺漏了呢?例如寒性藥可以去除熱邪,大黃、芒硝之類就是。熱性藥可以去除寒邪,附子、肉桂之類就是。現在特地補充這兩種,以完全表達其中的要旨。